【梧州市失信被执行人】梧州市老赖黑名单公布

2017-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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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梧州市"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公布,十名"老赖"被公开:今年以来,梧州市两级法院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 黄迎艳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被告黄迎艳.樊骞应偿付原告崔燕玲借款人民币56500元及利息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 樊骞 梧州市万秀

梧州市“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公布,十名“老赖”被公开:今年以来,梧州市两级法院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 黄迎艳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被告黄迎艳、樊骞应偿付原告崔燕玲借款人民币56500元及利息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 樊骞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被告黄迎艳、樊骞应偿付原告崔燕玲借款人民币56500元及利息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3 温佳辉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佳辉赔偿庄伟芳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共167410.10元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4 林泽祥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法院 被告林泽祥、苏金洁应赔偿给原告黎宇谦168933.37元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5 苏金洁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法院 被告林泽祥、苏金洁应赔偿给原告黎宇谦168933.37元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6 程日辉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法院 被告程日辉偿还500000元,诉讼费15200元,共515200元给原告赵江永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7 李北良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法院 被告李北良应赔偿原告黄崇文、黄永文、黄琼芬88177元,受理费1917元。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8 徐冬梅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被告卢志强、徐冬梅偿还500000元给原告陈宝亮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9 卢志强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被告卢志强、徐冬梅应偿还500000元给原告陈宝亮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10 李钊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钊应偿付原告杨伟强1163528.6元

这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有10人,其中执行法院为万秀区人民法院的共9人,分别是黄迎艳、樊骞、温佳辉、林泽祥、苏金洁、程日辉、李北良、徐冬梅、卢志强,执行法院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1人,为李钊。

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大部分是应偿付原告借款或赔偿原告医疗费、住宿费等费用,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因而被列入黑名单。金额最少的有5万多元,最多的有116万多,涵盖了各行各业的“老赖”。

据了解,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失信被执行人可以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且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