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女性初期有什么症状? 梅毒的治疗方法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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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潜伏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 女性梅毒初期症状有以下几点: 1.女性梅毒初期常是硬下疳出现后数天,一侧腹股沟淋巴结肿大,以后另一侧也肿大,这些淋巴结的特点为:如手指头大小,较硬,彼此散在不融合;无疼痛与压痛;表面皮肤无红.肿.热等炎症现象;不化脓;穿刺液中含有螺旋体. 2.硬下疳初期,大部分病人的梅毒血清反应呈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潜伏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

女性梅毒初期症状有以下几点:

1、女性梅毒初期常是硬下疳出现后数天,一侧腹股沟淋巴结肿大,以后另一侧也肿大,这些淋巴结的特点为:如手指头大小,较硬,彼此散在不融合;无疼痛与压痛;表面皮肤无红、肿、热等炎症现象;不化脓;穿刺液中含有螺旋体。

2、硬下疳初期,大部分病人的梅毒血清反应呈阳性,以后阳性率逐渐增高,硬下疳出现7到8周后,全部病人血清反应为阳性。

3、硬下疳如不及时治疗,经3到4周自然消失。但病变并未痊愈,处在进入第二期梅毒的潜伏期阶段,若此期能得到及时诊断和充分治疗,可迅速达到彻底治愈的目的,一般愈后情况良好。

治疗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

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