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申请不赡养父亲获得批准 因父亲当年未尽父职

201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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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法律维权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台湾子女诉请免赡养义务获批准,系因父亲当年未尽父职.台湾新北市男子黄某中风瘫痪,市府通知子女处理,子女以父亲在

【法律维权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台湾子女诉请免赡养义务获批准,系因父亲当年未尽父职。台湾新北市男子黄某中风瘫痪,市府通知子女处理,子女以父亲在他们年幼时酗酒家暴,父亲从未尽父职,诉请免除赡养父亲的义务,法院判准。台湾子女诉请免赡养义务获批准。

台湾子女诉请免赡养义务获批准 系因父亲当年未尽父职

台湾子女诉请免赡养义务获批准,60多岁的黄姓男子两年多前中风倒卧路旁,由新北市社会局安置在护理之家,目前行动不便。社会局通知黄某的子女赡养父亲,其子女诉请免除赡养义务获批准。

黄某的子女主张,父亲在他们年幼时就不务正业且酗酒,酒后常对母亲施暴,并赌博欠债。母亲为保护他们,带他们离家,父亲仍纠缠不断,母亲因而与父亲离婚,做工赚钱养他们长大。台湾子女诉请免赡养义务获批准。

黄某的子女说,父亲几十年来未尽父职和夫职,他们与父亲早已形同陌路;父亲年轻力壮时不赡养年幼子女,年老病残后却要子女赡养,并不公平,台湾子女诉请免赡养义务获批准。黄某的几名亲友也证称,子女所言不虚。

法官认为,直系血亲间的赡养义务是“相对义务”而非“绝对义务”,若父母无正当理由不赡养子女,法院可视个案减轻或免除子女赡养父母义务,台湾子女诉请免赡养义务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