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褚健案 浙大副校长褚健糜烂案最新情况 褚健无罪释放了吗(图)

201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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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控一位高管介绍,约莫在1998年前后,中控先是和浙江大学另外两家校办企业浙泰半导体.浙大快威科技合并,打包建设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控一位高管介绍,约莫在1998年前后,中控先是和浙江大学另外两家校办企业浙泰半导体、浙大快威科技合并,打包建设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海纳)上市。由于种种原因,2002年前后,中控、快威又先后从浙大海纳剥离。

褚健在他的自辩质料中也提及了这段历史。他称,公司被纳入上市,原有主干人员流失,产物研发及市场营销受到影响,而且产学研相助的平台不再有。在此配景下,褚健和浙大工业自动化工程研究中心时任主任孙优贤,商量开办一个以软件为主业的产学研公司,即1999年3月建设的浙江中控软件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控科技)。

上述中控高管介绍,褚健引入风投以2950万的价钱,将自己一手开办的中控从浙大“赎出”,中控从浙江大学的校企,酿成民企。

据了解,中控这次“单飞”厥后争议巨大,并组成了检方指控褚健涉嫌犯罪的主要事实。

褚健在自辩质料中强调,中控离开浙江大学不是他的本意,而是“凭据浙江大学党委会和校长办公聚会会议纪要、学校工业处的意见,以及浙大企业集团和浙大海纳高层的决定。”

浙江大学出具的一份说明证实了褚健的说法,这份说明提及:浙江海纳其时的三块业务分属差异行业,治理难度大,而开发资源不够,学校有关聚会会议作出逐步收缩战线、集中精力生长半导体业务的决定,将其持有的海纳中控股权转让。

掏空浙大?

凭据检方指控,中控从浙大海纳退出历程中,褚健利用担任浙大工程中心副主任,海纳中控公司董事、总经理,科研项目卖力人等职务便利,通过低价转让股权等手段侵吞、骗取公款,共计6579万余元。

检方指控的具体事实由三次股权转让组成。其一,时任海纳中控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褚健,决定将海纳中控持有的中控技术股权低价转让给其实际所有的中控科技。2002年7月9日,两家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海纳中控凭据1∶1.2的价钱,将其所持股权以360万元的价钱转让。

其二,海纳中控将其持有的浙大中控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40%的股权,凭据1∶5.33的价钱、以213.2万元转让给中控科技。

其三,褚健实际所有的中控科技公司,同浙大工程中心告竣股权转让协议,后者以300万元低价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中控科技。

中控集团向新京报记者出具了上述三项转让证据,包罗海纳中控的董事会决议、浙江大学国有资产治理办公室等单元的文书等。不外,依据1991年施行的国有资产评估治理措施及其细则,凌驾100万元的国有资产转让应当进行评估,这三起股权转让并没有经过此环节。

检方据此认为褚健“通过低价转让股权等手段侵吞、骗取公款”、涉嫌贪污罪。公诉方指控称,经判定,上述三项转让的股权在价钱判定基准日(2003年1月22日)的价钱划分为2619.23万元、519.24万元和2619.23万元。

检方鉴订价钱与实际转让价钱相差悬殊,这是此前有媒体在报道中,提及褚健“涉嫌掏空浙大”的由来。

不外,褚健一方对检方的价钱判定要领提出质疑。 律师周泽称,检方此次价钱判定中接纳的收益判定法——凭据当下中控的股权价值,推算当年股权的收益。

周泽说,凭据检方指控的逻辑,中控办得越乐成,褚健的“罪”就越大;“如果中控破产倒闭了,是不是褚健就无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