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生活中不得不知的9个犯罪行为 你有犯过吗

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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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如今,在微信.微博.QQ群等社交平台上,网友发布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刑法修正案(九)>为此在第291条中增加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民警提醒:现在微信.微博.论坛上的信息量相当大,如果为了赚取关注度或点击量,故意别有用心地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以往可能最多是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几天.但以后,这种

如今,在微信、微博、QQ群等社交平台上,网友发布的虚假信息屡见不鲜。《刑法修正案(九)》为此在第291条中增加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警提醒:现在微信、微博、论坛上的信息量相当大,如果为了赚取关注度或点击量,故意别有用心地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以往可能最多是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几天。但以后,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了,其中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坐7年牢。当然,网友们对信息不加甄别、不加思考盲目转发,同样可能触犯这一条规定。

“医闹”的出现,字如其名,就是对医疗系统的一场闹剧。“医闹”经常采取毁坏财物、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殴打医务人员或者在医疗场所滞留等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医闹”是一个特殊人群,他们每天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努力寻找“商机”,甚至发展成为一项新的“职业”。

在医疗纠纷中,有的病人家属为了多拿钱,往往找“医闹”出面去医院施加压力。这时医院也往往多掏点钱,以尽快息事宁人。对于这种情况,《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一条规定,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近年来,老师虐待小朋友的新闻事件时有发生,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辞退相应幼师或者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刑九》出台后,幼师若再有此类行为,将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同时,幼儿园以及幼儿园主管人员也将面临刑事处罚。新法正式实施后,不单是幼儿,如果监护人对老年人、残疾人进行虐待、施暴,都将被依法严惩。

《刑九》在第260条后增加了新内容:“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近年来,考试作弊、组织替考等行为屡屡曝光,社会失信、背信行为层出不穷。虽然国家明令禁止考试作弊,但此前由于刑法没有相关条款作硬性规定,仅对当事人作行政处罚甚至是校规校纪方面的处罚,完全达不到应有的威慑效果。在这一背景下,国家对刑法作出了补充。

对此,《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开车,安全第一。近年来,校车、客车因为严重超员、超速而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时有耳闻。《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一款新规定,即第3款,开校车或客车的,如果严重超员或严重超速,不论是否发生事故,一旦被交警发现或被摄像头拍下,即构成犯罪。据悉,对于“超员、超速”到什么程度才算“严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调研,将就此予以细化。

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九)》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近年,全国公安机关平均每年查处伪造、变造及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2万余起。部分违法人员利用伪造、变造、买卖的机动车驾驶证,隐匿驾驶人真实信息,甚至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逃避公安机关监管和处罚,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由于现实当中,伪造、变造、买卖、盗用他人驾照的事情屡屡发生。因此修订后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盗用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近年来,当事人不尊重法官,甚至辱骂法官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官在遭到侮辱、诽谤和威胁后,最后不了了之。如何维护法官的人格尊严成了一大难题。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修改了扰乱法庭秩序罪,给法官们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护。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等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近年来,一些全国人大代表、中央政法委以及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多次提出在刑法中增加规定袭警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方面研究认为,在实践中,我国对袭警行为一直是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规定处理的。

《刑法修正案(九)》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有了“袭警罪”,警察在履行职务时的安全保障,将会得到加强。

私藏禁书要入刑,这在现代社会实在很难想象,但是,刑法修正案(九)确实规定了。因此,那些经常出入境喜欢从国外往回带些禁书的朋友们小心了,你知道你带回来的那些书中哪些是恐怖主义,哪些是极端主义?

为了打击恐怖主义犯罪,《刑法修正案(九)》第120条做出新的规定:即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可是行为犯,只要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视频音频资料或其他物品而持有就有可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