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怀伟何闽旭 何闽旭被骗 安徽原副省长何闽旭被判死缓

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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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山东省临沂市中级法院12月27日依法对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何闽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法院12月27日依法对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何闽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1991年至2006年5月期间,何闽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41万余元。

何闽旭今年52岁,祖籍山东省沂水县,1971年1月参加工作,曾在部队服役,转业浙江后曾任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丽水地委副书记、书记。1998年12月,何闽旭被调至安徽工作,先后担任池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5年6月17日,被任命为安徽省副省长。

12月5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何闽旭受贿案。 当天何闽旭的家人一个都没有来。这是他提前交代好的:“不要来了,来了也是徒增悲伤。” 何闽旭,身穿深灰色的羽绒服和蓝色加着两道白边的运动裤,被带上法庭。

9点整,公诉人临沂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金庆开始宣读起诉书,共计16页,何闽旭涉嫌受贿841万元。 27起罪行,27次质证,27声回答。何闽旭都是“是”、“没有异议”。预计五个小时的庭审,只用了三个多小时。

审讯如此顺利,何闽旭又让大家吃惊不小。旁听者上百号人,有些人为何闽旭的认罪态度动容:“真不愧是省长级别的人物,连接受审判都这么干脆利落。”当日,法庭没有作出宣判。 从今年3月开始,临沂市检察院根据山东省检察院的指派,提前介入了这宗高官受贿案。

在4名公诉人之一、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王永胜看来,何闽旭是个比较聪明、有能力的人,“他思考问题的角度很独到,个性鲜明”。 何闽旭今年52岁,祖籍山东省沂水县,父母都是南下干部。

他1971年1月参加工作,曾在部队服役,转业浙江后曾任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丽水地委副书记、书记。 1998年12月,何闽旭被调至安徽工作,先后担任池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一直到2005年任安徽省副省长。

了解何闽旭的人都知道,何闽旭到池州上任和别人不同。一到那里,他不是忙于喝上任酒和看堆积如山的材料。而是对池州的山山水水作了深入细致的实地调查。他得出的结论是,与富庶的浙江相比,池州太落后了。    从那时开始,何闽旭就暗下决心,要改变这一切。

他提出了池州要“工业强市,融入长三角”的发展战略。 为了把工作落实到行动上,他率先在安徽省搞了个对外“全面开放”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吸引外资。

然而,“庙”建好了,“和尚”却不多,那个阶段,开发区门可罗雀,冷冷清清。 这个时候,何闽旭想到自己有在丽水任职多年的背景。在那里,他认识了很多有钱的大老板,不少人跟他还是不错的朋友,“如果能吸引他们来投资,开发区岂不就活了?”何闽旭被自己的想法打动了。

可是,要想吸引别人投资,就必须有优惠条件,而要做到条件优惠,首先就是放宽政策,政策放宽多少,文件不好规定,于是何闽旭的嘴巴就成了放宽的尺度。

精明的商人正是看中了这一点,千方百计地讨好何闽旭,其中最重要的手段就是金钱贿赂。 在收钱方面,何闽旭从不手软。多者几百万,少则几万,甚至自己出国旅游、国内出行的住宿发票都让那些他曾给提供便利的人“报销”了。

虽然私下何闽旭没少搞钱权交易,但那几年他在池州用工作的“出色”掩盖了真相。再加上开发区建设和招商引资方面“卓有成效”,2005年6月17日,在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他被任命为省政府副省长,分管民政、公安、国家安全、司法等,同时兼任池州市委书记。

2002年至2004年4月为安徽和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获取153亩国有土地开发使用权和变更建设规划等事宜提供帮助,何闽旭17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王华化名给予的202万元。 2002年9月,何闽旭到池州任市委书记不久,便在杭州市的家中收了王华的2万元。

有了这个第一次,接下去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直到2004年4月,他为王华争取到了153亩国有土地的开发使用权。 2005年前收的10次钱,最多的是5万元,看上去,似乎这些钱都是小恩小惠,并没有太大举动。

但是,随着何闽旭的仕途越走越顺,越走越值得“依靠”,王华送的钱款也越来越高。 十七次给钱,十七次拿钱。何闽旭跟王华在一来一往中,形成了高度默契。 其实,到任安徽副省长的时候,何闽旭已经有所察觉,“听到一些关于我被调查的风声,我很警觉,但是并没有因此而停止我贪婪的欲望。

”何闽旭说。 2005年至2006年5月,何闽旭在担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为安徽淮南矿业集团顾桥煤矿矿长王某的女儿工作调动事宜提供帮助,并承诺为王某晋升淮南矿业集团副总经理提供帮助。2005年六七月份和2006年3月,何闽旭2次向王某索取160万元。

何闽旭在案发后曾经一度萎靡,产生轻生的念头,想一死了之。 王永胜处长说:“我们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比较消极。精神状态不大好,但随着我们一次次给他做工作,并让他相信,我们只是针对案情,并不针对他本人,于是他开始相信我们,到最后发展到感谢和非常信任我们——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

” 王副检察长一行人,先后六次到北京秦城监狱提审何闽旭。今年八月十五中秋节,在去秦城监狱之前,王副检察长等人还特意买了沂蒙地区特有的小月饼带给何闽旭,他非常感动:“小的时候吃过这种月饼,那是父母回老家从乡下带回去的,但不记得什么味道了。

这个中秋再吃时,却是别有一番风味,太香了。” 王副检察长说:“中秋节后,何闽旭对我们的信任度明显提高,又主动交代了一些我们当时还没有掌握的问题。”

公诉人在公诉意见中,给何闽旭受贿案总结了三大特点。其中一点就是受贿手段隐蔽。并且,他在大量收受他人贿赂的同时,还向他认为可以拿出钱来的有关人员索取贿赂,甚至一次就向被索贿人索取百万元人民币的巨额现金,而这些被索贿人有的事先并没有向何闽旭提出什么要求,有的甚至相互不认识,只是通过朋友介绍说其是何副省长而已。

何闽旭在其索贿的同时,就已经想到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为了防备一旦东窗事发暴露自己,何闽旭早已给自己设好了脱身之路。

一是索贿的同时写一张毫无意义的假借条或签一个掩盖真相的假协议。二是假借他人之手转收索贿款项。 何闽旭犯罪时间自1991年至2006年,长达15年。法庭调查证据显示,何闽旭自1991年7月担任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开始,就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请托人的钱财。

随着时间推移,何闽旭的官越做越大,贪欲也越来越大,到其担任安徽省池州市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后,更是肆无忌惮地大量收受他人财物。

其实早在8年前,何闽旭就走到了仕途的悬崖边。那时,浙江省丽水地区发生了一起“贪官整清官”案件,“贪官”的后台正是时任丽水地委书记的何闽旭。遗憾的是,“贪官”受到了惩处,何闽旭却侥幸漏网,被交流到安徽省池州市任市委书记,而且在2005年6月因“招商引资成绩显著”升任安徽省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