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人大马志龙 浙江2起问题被中纪委通报 嵊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原书记被处分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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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12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并通报了近期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77起"四风

12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并通报了近期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77起“四风”问题,其中,浙江有两起,涉及公款送节礼、违规收受礼卡礼券等问题。

具体如下:

玉环县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科原科长、县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赵春庆违规用公款送节礼等问题。2016年1月,赵春庆授意办公室人员购买价值1.5万元的超市卡用于春节期间送礼。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赵春庆多次在公务接待中使用公款购买烟酒,价值3.

16万余元。2015年春节期间,赵春庆决定截留部分烟花爆竹销售款设立“小金库”,共计13万元,其中用于部分职工发放补贴、餐费、烟酒消费等9万余元。2016年9月,赵春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原书记、主任马志龙违规收受礼卡礼券等问题。马志龙5次收受下属所送购物卡券,合计价值3万元;一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且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中,拒不整改;其还存在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6年7月,马志龙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