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彪破格提拔 2破格提拔 单设条款谈“破格提拔”明确三大条件三种情形

20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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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原标题:2破格提拔 单设条款谈"破格提拔"明确三大条件三种情形新版<干部任用条例>单独设立一条款谈"破格提拔",明确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

原标题:2破格提拔 单设条款谈“破格提拔”明确三大条件三种情形

新版《干部任用条例》单独设立一条款谈“破格提拔”,明确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三大条件。此外,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三种情形之一。并新提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

条例原文

第九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十条 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