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刘文年庭审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老赖还钱忙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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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国网讯 近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上演了现场版的非常"1 1",两名涉嫌拒执罪的被告人黄某.靳某分别于当天上午和下午在庭审现场

中国网讯 近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上演了现场版的非常"1 1",两名涉嫌拒执罪的被告人黄某、靳某分别于当天上午和下午在庭审现场将各自的16000元交到执行申请人焦作解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焦作市解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的手中。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5年的那个仲夏,焦作市解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毋某、黄某、靳某签订了《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毋某由黄某、靳某保证担保向该信用社借款30000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9.

3‰,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还本,如不按期归还贷款则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黄某、靳某对毋某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二年。合同签订后,该信用社依照合同约定将钱借给毋某,借款到期后,毋某仅归还了2006年4月底之前的利息,剩余本金30000元及2006年5月至今的利息未归还。

焦作市解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多次联系毋某及其担保人黄某和靳某,但均没有结果,遂将三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毋某立即履行还款义务,黄某及靳某对借款本息负连带清偿的保证担保责任,法院判决支持了该信用社的诉讼请求。

但拿着民事判决书却找不到毋某的影子了,找到黄某和靳某后,他们又推托自己是担保人,应该先找借款人毋某要钱。

该信用社眼看催款无果,便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申立了执行案。立案后,毋某依然不见踪影,黄某和靳某也不配合法院的工作,执行干警经银行查询,知悉黄某和靳某二人在银行发生多笔交易明细,且二人均在工厂工作,系工友。

现二人拒不履行民事判决,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已符合自诉条件,信用社对二人提起刑事自诉,法院立案后立即向二人送达了刑事案件开庭传票,在收到传票的一刻,二人傻眼了,从没想到只是想拖延时间,却拖成了老赖甚至还涉嫌犯罪,现在能做的只有尽快履行以求谅解了。

开庭当日上午,黄某准时来到法庭,手中还多了16000元,当庭交给了焦作解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有趣的是,下午开庭时,靳某也不约而同地将16000元欠款带至庭审现场。申请人终于拿到了所有款项,当场撤回了对二人的起诉。二人各自长舒一口气,又不约而同地说了句:"老赖,真不敢当了!"(王吾中 图/史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