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君教授讲解“中国民法学研究之转型论纲”

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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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李施娜 谭 凯 李 杨 方擎柱)2011年11月21日下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陈小君教授做客文澜大讲堂之名家讲坛,在文泓楼报

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李施娜 谭 凯 李 杨 方擎柱)2011年11月21日下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陈小君教授做客文澜大讲堂之名家讲坛,在文泓楼报告厅以“中国民法学研究之转型论纲”为题为同学们奉献了一场精彩又深刻的讲座。

陈小君教授认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民法学的研究和拓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引进外来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解决多少中国的具体事务,所以,很多专家学者都开始思考中国民法学研究转型的问题。随即,陈教授从中国民法学转型的现实立场、中国民法学转型研究方法的更新及中国民法学转型研究方法的转变和研究新材料的获取等方面阐述了她对民法学研究转型的看法。

陈小君教授指出,法学研究,特别是民法学研究在我国并无完全普适性,强调了民法学研究结合中国现实情况的重要性,并且希望同学们能够树立求新、求变的态度和观念并能将其付诸实践。那么民法学研究要如何转型呢?转型成什么样子呢?她认为应该“多一点立足本土意识,多一点服务本土的行动,要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发展要求”。

转型不仅是简单制度或者运行模式的转变,更加重要的是人们根本观念的转变和对西方理性思维方式的吸纳。

同时她一再提醒同学们民法学研究转型不能与传统现实和思维方式割裂。谈到法学研究方法的更新,陈小君教授以物权法实施为例,结合自己实际调查所发现的现实问题,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前中国法学研究存在的四点不足并介绍了其具体表现,提出了一些引人深思的问题。

在最后的总结中,陈教授提出了几点民法学研究与转型过程中应当坚持的基本准则和研究方法,即坚持实证方法与传统法教育学方法对接与互补、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体会当事人的制度诉求、坚持以民法基本理论深刻解读来自民间的实证资料、坚持以团队讨论检查分析相关理论结果、坚持以决策意义和应用价值为目标完善制度规范。

讲座最后,同学们向陈小君教授提出了“中国特色、中国问题、中国经验”以及“土地流转”等相关问题,陈教授也仔细耐心地解答,赢得了在场观众经久不息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