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俊波谈保险下一步

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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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观察者言:保险业显而易见的发展潜力及投资渠道放开,让各路资本纷至沓来.2月22日,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接受财新记者独家采访,坦率地回应了市场的各种疑问,详谈险资

观察者言:保险业显而易见的发展潜力及投资渠道放开,让各路资本纷至沓来。2月22日,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接受财新记者独家采访,坦率地回应了市场的各种疑问,详谈险资运用放开之后的监管、保险牌照发放的权衡以及风险管理的新机制。

在中国保监会的内部名单上,目前共有130多家公司正排队申领牌照。

“如今手里没有一个保险牌照都不好意思见人。”业内人戏称。

的确,保险业显而易见的发展潜力及投资渠道的放开,让各路资本纷至沓来。

近几年,保险业的增长几乎一骑绝尘。从2010年到2015年,中国保险业总资产已从5万亿元增长到12万亿元,行业利润从 837亿元增长到 2824亿元,增加2.4倍。2015年,经济下行压力只增不减,保险业却以38%的利润增速创历史新高。2012年险资投资新政后,2013年-2015年三年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分别达5.04%、6.3%、7.5%。

2015年下半年开始,保险公司举牌潮及“宝万之争”(“宝能系”与万科的控制权争夺战),将保险业推至风口浪尖。

作为资本市场最主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险资本应是市场基石,但在这场股权战争中,几家中小险企的投资行为引发市场对整个保险行业投资行为的关注。

2月22日,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接受财新记者独家采访,坦率地回应了市场的各种疑问。

“五年前我刚上任时,险资投资渠道狭窄,社会对保险资金运用的争议很大,觉得保监会管得太死。如今险资松绑后,保险资金运用又因二级市场举牌再度成为市场热点。”2月22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面对财新记者时笑称。

“我们做了反复测算,保险资金的整体风险总体可控,而对于部分中小保险公司,我们不断进行压力测试,基本没有问题。

”项俊波说,“我在审计署和商业银行都干过,风险意识一直绷得紧紧的。”

提及从央行副行长到农行董事长的转变,再到保监会的这五年,项俊波说,“其实银行做的事是锦上添花,保险行业则是雪中送炭。”

五年间,中国保险业已从当初寿险保费增长乏力和总投资收益率低迷的两大困境中走出。农业保险、大病保险、巨灾保险、费率改革、险资运用松绑、偿二代监管体系等一系列改革的相继落地,使得无论是保险监管还是行业发展,都在朝着更加市场化的方向迈进。

进入2016年,保监会开始在全行业推行偿二代监管体系,这一新规并非完全照搬欧美体系,而是拿出了自己的规则,更突出风险导向,及技术上的先进性和市场适应性。

近一段时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高层口中的高频词汇。在项俊波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服务民生的大病保险、税收优惠健康保险、巨灾保险、商车险改革等的进一步推进,都将成为落实中央精神的突破口。

风险亦不能忽视。“经济下行背景下,保险公司的发展理念、经营战略、产品体系和销售模式都会经受挑战。保险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亦前所未有。”项俊波说。

寿险业喜忧

在项俊波描绘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图景中,保险服务民生是重要切口。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税优政策、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均为其中重要内容。

大病保险,是指在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给予进一步保障。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承办方式为,政府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

项俊波表示,大病保险目前已覆盖人口9.2亿,报销比例普遍提高了10个到15个百分点,345万大病患者直接受益,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告诉财新记者,大病保险是基本医保的一个延伸,目的是引入市场机制,利用保险公司的精算、网络等优势,实现控制医疗费用,放大保障效应,打破固有的行政垄断利益。

但大病保险的推进还面临着一些困难。“比如说,有一些地方统筹层次太低,这对依靠大数法则的大病保险来说就并不太合适。另外,一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不愿意开放数据和系统对接,达不到控费的目的。这些问题还得一步步解决。”袁序成说。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中国居民的健康、医疗、养老需求正在快速增长。商业保险已经成为中央政府应对老龄化和深化医改的政策选项,被视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商业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的破冰,中国的商业健康和养老保险产业将迎来重要的发展契机。

近年来,中国的寿险业一直在“回归保险本原”还是追求规模的两难中徘徊,难得其解。一个突出现象是,一些中小险企将新型万能险产品长险短做,虽然保障期也是5年、10年或20年,却强调一年或二年后就可无手续费或低手续费退保,而网销的万能险,甚至短至三个月、六个月就可将钱取出。正是依靠该类高现价产品,一些险企迅速做大规模。

在大型险企占据半壁江山的寿险市场里,中小险企这样的做法确有不得已之处。在业内人士看来,高现价产品的出现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一是高现价产品除具保障功能以外,透明度高,销售误导少,收益较为稳定,且大多高于同期理财产品;二是高现价产品迎合了居民的财富管理需求,顺应了“大资管时代”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三是部分中小保险公司利用高现价产品迅速获得客户资源,实现了资金的快速流入,为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壮大创造了条件。

但是,如果公司过度依赖高现价产品,则可能给公司经营管理带来风险隐患。袁序成表示,一是当高现价产品的收益低于同期理财产品时,对客户吸引力下降,新单保费收入也将下降,公司较易产生现金流风险;二是高现价产品的实际存续期缩短,当其资产主要配置于期限较长、变现能力较弱的类别(如权益资产、非标资产等)时,容易产生资产负债错配风险,进而引发流动性风险;三是部分保险公司资产驱动负债的发展模式和经营思路,使其具有更大的动力发展高现价业务,而高现价业务规模的增大将消耗大量资本金,容易产生偿付能力风险。

项俊波表示,总的来说,保监会对高现价产品的监管将保持“总量控制、适度发展”的原则。

保监会数据显示,2015年,人身保险业共有57家公司销售高现价产品,累计实现保费收入6468亿元,占人身险总体保费收入的27%。2015年,高现价产品退保金3742亿元,现金净流入2726亿元,人身险年末整体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96%,行业现金流和偿付能力整体充足,高现价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对于下一步将采取的监管措施,项俊波表示,将进一步强化资本约束和偿付能力管控,偿二代对高现价产品的最低资本要求约为10%,高于偿一代下对高现价产品4%-6%的最低资本要求。同时,保监会将要求销售规模超过限额的公司必须限期增资,进一步强化资本约束力度。在即将出台的进一步规范高现价产品文件中,可能会限制3年以内产品的销售,但也会给险企3年-5年的缓冲期。

据财新记者了解,保监会于2014年6月、2015年9月和2015年12月,先后对12家高现价产品业务占比较高、可能存在相关风险的公司下发了风险提示函。

险资运用是与非

资本对保险的追逐,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险资投资松绑为其带来的价值增值。

2011年10月,项俊波接任保监会主席。“上任没几天,就有一些部委领导跟我说,保监会首先要把保险资金运用放开,不能管得太死。”项俊波说。

2012年前,保险资金仅可以投向存款、债券与股票,资产结构极其单一,而连年扩大的利差损风险与长钱短配风险,也让保险公司的盈利状况堪忧。2012年7月开始,保监会密集发布13项投资新政,将包括银行理财、信托、未上市股权、金融衍生品,境外投资等在内的领域全部向险资放开。

效果几乎立杆见影。2013年-2015年三年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分别达5.04%、6.3%、7.5%。“即使是今年经济形势下行,也不可能跌到2012年前2%、3%那样的水平了,因为现在的资产配置更加多元化,险资在资产间进行调配的空间更大。”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曾于瑾说。

险资投资放开的同时,为加强风险管控,保监会相继建立起保险公司“风险责任人制度”,并从资产负债匹配、信息披露、内部控制、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方面强化资金运用的“事中事后监管”。即将发布的《保险资金运用资产质量报告》里,保监会从资产类别、流动性、区域以及交叉领域等多方面描绘出险资投资全貌。

初步数据显示,整个保险资金投资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资产占比约75%。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债券,主要是投向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其中安全性较高的国债和金融债占比全部债券投资的55%,剩余45%为企业债。

企业债中AAA级占比83.42%,AA级以上占比12.89%,两者合计占比96.31%。二是银行存款,保险资金银行存款大都集中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上市股权制银行,存款安全性高。三是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

AAA评级的占比92%,AA评级的占比7%,合计超过99%;有担保的占比88%,其中42%为商业银行提供担保;地方融资平台项目的融资主体主要以省级平台为主,很多集中在北京、上海、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

股票股权等权益类投资占比23%。从股票投资看,保险资金投资沪深300指数的股票占股票投资的61%。从股权投资看,投资标的主要集中在深发展等上市股份制银行,以及南方电网、京沪高铁等较为安全的领域。

曾于瑾表示,股票投资主要以蓝筹股为主,这一块资产虽然波动性大,但收益率较高。在保险公司举牌的股票中,主要投资向估值较低、股息率较高、投资价值比较突出的蓝筹股,其投资余额占全部举牌余额的93%。根据2004年至2015年历史数据统计,12年来平均股票投资收益率为12.5%,显著高于债券的4.41%和银行存款的4.37%,在保险大类资产配置中是投资收益率最高的品种。

从流动性角度看,高流动性资产占比10%,流动性支持充足,行业流动性风险较小。活期存款、货币资金、国债等流动性好的资产占比接近10%,总体能够满足退保、赔付等资金流转需要。此外,保险资金银行存款中,大部分是协议存款,规模达2万亿元,根据合同约定是可以提前支取的。算上这一部分的流动性支持,流动性较好的资产占比可以达到30%。

从交叉金融领域产品风险角度看,保险资金参与交叉金融产品的规模和风险相对较小。从融资融券产品看,保险行业参与两融收益权互换规模为508亿元,相比当前近1万亿元的两融规模,占比约5%;从通道业务看,金融市场的通道业务合计规模应该在20万亿元以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道业务也只有1万亿元,占比约5%,而且其中90%以上是银行存款的通道;从信托产品看,保险资金信托投资4800亿元左右,这块风险相对较高,但与10万亿元以上的信托业规模来看,占比约5%。

“这样的资产质量,应该能说明整个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在可控范围内。”项俊波表示。

不过,伴随着市场整体利率下行,险资运用的渠道逐步收窄,持股上市公司成为保险公司投资的新路径。2015年下半年股灾救市之后,二级市场上险资举牌渐成风气。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险资举牌数量比过去五年来举牌总数的2倍还多。背后几家中小险企的激进模式引发争议。

在多位保险投资界人士看来,险资举牌本身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当下资产荒下,固收类产品收益下降,权益类资产成为好的投资标的,且险资举牌的标的多为质量上乘的蓝筹股;另外,按现行会计准则,持股比例超过5%且派出董事时,可将这笔投资计在“长期股权投资”项下,原来用公允价值计量法也可改为权益法,可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二级市场估价波动对保险机构财务报表和偿付能力的影响。

而保险资金收购其他行业企业,在国际范围内也是重要的资本管理手段。根据德勤2014年保险业并购报告,2013年国际主要市场中,保险资金收购公司的数量达54家,涉及资金1022亿美元,其中寿险资金227亿美元,非寿险资金795亿美元。其中包括美国车险公司Progressive Corporation宣布收购全球电子商品供应商ARX holding Gorp.等跨行业并购。

问题在于背后的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因举牌险资绝大多数为中小保险公司,且支撑投资的负债端正在向高成本、短期化的方向演进,市场担忧其是否有足够的能力进行风险管理。

曾于瑾认为,其实达到举牌线的5%比例并不高,但若继续增加持股比例,则要关注其风险。保监会数据显示,在累计发生的举牌事件的里,80%为持股20%以下,只有19%持续举牌至超过20%的持股比例,目前尚没有超过30%的例子。

“虽然现在外界极其关注保险投资‘短钱长配’的风险,但其实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矛盾还是‘长钱短配’。就全球寿险业投资来说,最大的风险还是利率风险。当下,中国利率下行、债务水平高企,信用敞口风险有所增加。”曾于瑾说。

保监会的数据显示,2010年-2015年间,行业15年以上的资产与负债之间的缺口分别为1.37万亿元、1.6万亿元、1.96万亿元、2.45万亿元、2.97万亿元、5.4万亿元,随着保险资产规模的逐步扩大,这一缺口还在不断变大。

但对于举牌背后的风险,保监会从未放松过警惕。曾于瑾说,“市场化自然会有差异,总会出现一些风险偏好不同的公司。对于一些风险偏好大的公司,其实保监会对其采取监管措施的频度、力度要远高于其他公司。”

2015年12月3日,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审慎性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表示“针对重点保险公司,要求其进行规定情景下的资产配置压力测试,评估对资产收益率、现金流和偿付能力的影响,保监会对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和压力测试情况进行审慎性评估,并视情况采取监管措施”。

随后,保监会再出一招,发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要求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股票,需披露资金来源、投资比例、管理方式等信息。12月29日,保监会专门召开行业性会议,进一步提示风险,要求保险机构加强资产负债管理。

据财新记者了解,关于上述压力测试的结果,彼时有18家符合条件的公司进行了压力测试,大多数都已通过,针对个别存在风险隐患公司,将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保险牌照一照难求

据财新记者了解,在排队申领牌照的公司中,发起筹建各类寿险公司的数量在50家左右,财险公司略少于寿险公司。此外,保险资管超过10家,以及几家再保险公司,还有新的保险机构组织形式相互保险公司。

资本蜂拥而入,也给监管层带来难题。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副主任何肖锋说,“保监会面临的一个最大问题是行业发展太快,但保险人才、尤其是管理人才的储备却不能一蹴而就。这样我们就会担心,市场一放开,大家都往上冲,但人才又跟不上,最后的结果就是烧股东的钱,挖现有市场的人才和业务,就是一种没有建设性价值的简单扩张。”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保险机构的新陈代谢方面。他说,正因为保险牌照太热,股东的投资压力就不会那么大,因为即使开业后经营不善,股东将牌照转让后也能大概保本。这样的话,股东会缺乏改进公司管理的动力。

项俊波表示,在保险牌照审批方面,保监会遵循三条原则:第一,要服务国家战略;第二,兼顾区域平衡;第三,要支持专业创新发展。

服务国家创新战略,是指对于国家的一些重大战略方向,如“一带一路”、自贸区等的支持;区域平衡是指,机构发展要向一些保险机构少的中西部地区倾斜,填补空白,通过提供服务,创造税收、就业等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支持专业创新包括两类,一类是鼓励保险机构拿专业化牌照,在某个细分领域进行深耕,第二类是支持较为短缺的保险类机构,比如自保类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的设立。

近几年,保险牌照价值凸显,各类资本大举进军保险业,但也出现了个别股东将保险公司当做“提款机”的现象。保监会高层也曾在一次内部会议上表示,少数保险公司控股股东或内部控制人将保险公司当作“融资平台”,利用信托计划等各种方式,为关联企业融资,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

目前,保险公司单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在金融行业中较为特殊。对比而言,其他金融机构的单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都没有这么高,大部分限制在20%左右。

实际上,51%的规定是保监会在2013年做出的修改,《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对中资保险公司股东设置了20%的持股比例限制。

何肖锋解释,最初设置20%的比例限制,是希望能形成一个均衡的机制,监管也是担心一股独大随意调配使用保险资金,造成风险。但随着时间推移,监管层发现,当每家股东都占比20%的时候,谁也不愿意往里投入更多的资源,战略规划难以达成一致,公司无法健康壮大起来,有的公司停滞不前甚至出现股东矛盾无法解决的局面,也会带来风险。所以随着监管技术和经验的积累,保监会将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持股比例上限放宽到51%。

不过,对持股超过20%的股东,保监会一方面设定了必要的财务指标,包括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达到总资产的30%以上、累计对外长期股权投资不超过净资产;另一方面设定了投资经验标准,要求投资保险行业3年以上,且具有持续出资能力和管理能力。同时,监管层还适当增加了持股20%以上股东的义务,包括三年内不得转让、关联交易的比例限制和报告披露等,对其实施更严格的监管。

项俊波在2016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到,深化改革的三大举措之一,包括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坚持专业化、区域化、差异化的市场准入原则,坚持完善多层次市场退出体系,推动构建适应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何肖锋表示,考虑到法人机构的退出导致的市场震动会比较大,所以今年准备做一些区域市场退出的试点。就是说,如果这个地方的市场主体分支机构做得不好,就可以考虑把做得不好的分支机构关掉,通过减掉“枯枝败叶”保障主体的安全运营。

如前所述,有20多家相互保险公司正在排队申请牌照。相互保险,是指具有相同风险保障需求的人以互助共济、共摊风险为目的,为自己办理保险的活动。与股份制保险公司相比,两者最大的差别在于,股份制保险公司客户不参与公司治理,经营利润分配给股东;而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股东,会员即客户,一人一票共同参与公司治理,公司运营的盈余全部返还给会员。

这一在国外成熟的保险组织形式,在中国保险业一直处于主流视线之外,直至2015年2月保监会《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的下发。因较传统保险公司更为低的门槛,许多人欲将相互保险作为进入保险业的切口。

何肖锋说,“我们看中的,是相互保险能降低运营成本和防范道德风险,可以满足各类特殊、另类的共同风险管理和保障,在农业、渔业等高风险领域和中低收入人群保障方面,优势独特。保监会近期正在积极推进几家试点公司的审核,但因为相互保险公司无股东概念,与传统保险公司有较大差异,在公司治理、偿付能力监管、产品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

车险费改进一步

“现阶段的车险费率改革只能算是迈出来了第一阶段的第一步。”保监会财产险监管部主任刘峰告诉财新记者。

“下一步,我们会匹配跟进,比如说条款要不断丰富,现在是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以后要推出高、中、低档示范条款,还要有创新型的、个性化条款;此外,费率定价开放的力度可能会更大一点。”他说。

如今,正在试点推进的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试点地区已扩大到18个。

2015年6月在5省1市启动试点的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意在给于市场主体更多的定价自主权,即保险公司在定价过程中,可以根据自己的定价模型,对不同的车和车主给定不同的费用。费改前,新车购置价相同,则保费相同。费改后,不同车型新车购置价相同,但因为风险的差异,保费就可能不一样,汽车的零整比(具体车型的配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 车主的行车习惯等都将成为影响保费的因素。

此外,商车险费改还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车险饱受诟病的“高保低赔”问题,也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比如,根据新的合同条款,司机的家人也列入了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范围;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

刘峰介绍,此次商车险改革的力度非常大,由过去的车价定价转变为车型定价。“这背后涉及到很多基础工作。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行业基础设施薄弱,连汽车的标准名称都不统一。所以,行业首先花了几个月的时间自建了一个汽车的标准名称库。另外,要实现车型定价,就要搞零整比研究,因为不同的车零配件售后标准不一样,这对保险公司赔付影响很大。”

商车险费改半年多,首批试点地区车险保费收入平稳增长。保监会数据显示,2015年黑龙江等首批六个试点地区商业车险保费收入为663.07亿元,同比增长10.6%。六地商车险单均保费为3439元,平均为每位车险消费者节省7.7%的保费支出。续保业务中,约77%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下降,只有约23%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上升。

就行业影响来说,商车费率改革倒逼保险公司更加关注成本,普遍加强了成本核算管理,并加大对分支机构的管控力度。也有一些公司借机改变车险经营战略,主动探索差异化竞争路径。

保监会提出,用6年到8年完成商车费率改革。刘峰希望,今年6月前能在剩下18家没有改革的地区也要要完成改革。

“监管很重要的一点是平衡的把握。不可能一步到位,如果一步到位的话,一些经营跟不上、能力跟不上公司就面临很大压力,业务大起大落,经营主体不稳定,消费者也不稳定,会影响到改革的平稳推进。”刘峰说,另外行业能力的培养也需要一个过程,有能力的可以自己定价、建模型,没有能力的可以找第三方建模型,在这个过程中学习提升。

按刘峰的设想,商业车险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也要进行调整,但同样要择机而行。“商业车险里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和车损险,现在的情况是车损险严重亏损,第三者责任险赚钱。未来我们会把第三者责任险的价格慢慢降下来,车损险的价格慢慢提。这个下一步也要进行调整,但不能放在眼前来调。”

针对车险费改,项俊波提出,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商业车险改革。不断丰富商业车险示范产品体系,完善商业车险创新型产品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市场化定价程度,提高行业费率基准的科学性。联合相关部委打破汽车维修及配件的垄断,推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启动意外险费率市场化改革。

偿二代时代

今年起,保险行业正式进入偿二代时代。

1月底,保监会向各保险机构下发《关于正式实施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这意味着,保险行业正式结束偿二代过渡期,完成偿一代向偿二代的切换。偿二代是30多年来保险行业监管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

今后,保险机构将需要每季度向外界披露偿付能力状况,保监会也会按季度公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公司名单。此前,保险机构仅需每年披露一次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情况。

从此前偿二代试运行测试结果来看,一些高现价产品多、投资激进、资产负债严重错配的寿险公司,以及通过大比例向境外分出业务,通过关联交易方式转移风险、转移利润的小型产险公司,在偿二代下,将面临着更高的资本金要求。

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副主任赵宇龙告诉财新记者,偿二代是一个开放、动态适应的体系,正式运行中也需要定期对一些技术参术进行更新。比如,对一些投资因子的设定,现在的参数是跟据过去十几年数据制订的,未来最长两到三年要跟据情况作出调整。

偿二代,即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C-ROSS),于2012年启动建设,旨在以一套以风险为导向的监管体系取代以规模为导向的偿一代监管规则。偿付能力是保监会监管保险公司的最基本指标,反映保险公司的风险覆盖能力,可类比于银监会以资本充足率监管银行这一缰绳。

如果指标值低于保监会制定的标准(100%),保险机构需要限期整改增资,并可能面临着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开展新业务、限制资金运用渠道等一项或多项监管措施。

在现行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偿一代)下,产品结构、业务质量、销售渠道等的不同并不能反映在资本要求中,因此,一些发展激进的保险公司并不需要为业务模式的高风险而付出额外的资本要求代价,而偿二代下,资本约束将有所加强。

偿二代采用“三支柱模型”,即分别从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三个方面对金融机构的风险和资本进行监督和管理。第一支柱定量资本要求包括一系列可以量化的风险资本要求,包括保险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第二支柱定性监管要求对于难以量化的风险予以细化,如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对于难以监管的风险,则采取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市场约束方式来进行识别和防范。

一位中小保险公司财务部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偿二代试运行期间, 各个保险公司的财务、风控等相关部门工作量增大了许多,一些中小保险公司因过去在风险管理等方面并不是特别规范,因此也面临着较高的合规成本。此外,偿二代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也会让一些保险公司承受不小压力。”

偿二代下,保险机构每季度需通过官方网站披露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并在承保、投标、增资、股权变更、债券发行等日常活动中,向保险消费者、股东、债权人等相关方说明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等信息。

项俊波在保监会召开的保险行业风险防范工作会议上强调,2016年要把防范风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偿二代正式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不断健全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保监会2015年四季度的偿二代试运行数据显示,与偿一代结果对比,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中,约有三分之一的公司的偿二代充足率比偿一代高,约三分之二的公司的偿二代充足率比偿一代低。前一类通常是业务结构好、投资稳健的保险公司。

结果显示,偿二代下长期保障型业务占比最高的前十大寿险公司,其偿付能力充足率较偿一代大幅度提高,而承保期限较短、内含价值不高的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很明显。2015年末,有1家产险与5家寿险公司偿二代试运行结果不达标。

赵宇龙说,一个好的监管体系要真正落地发挥好作用,还需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数据要真实,二是资本要真实。解决假数据的问题,保监会有比较强的能力和经验;但解决假资本的问题,往往需要相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联动。

赵宇龙表示,偿二代的正式实施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今后的工作复杂度丝毫不亚于设计和建设阶段,同时,新体系对监管机构的挑战也丝毫不亚于对保险公司的挑战。在从行政型监管向专业型的监管转变过程中,偿二代将对金融监管者的专业性提出更高的要求,也暗合了未来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