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郑恩宠 王科力:维权律师 政法系新贵?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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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编者按:随着法治话语的勃兴,法律职业群体(俗称政法系)随之崛起,开始成为公众视野中新兴的精英群体,政法系开始从权力边缘向权力核心缓慢迈进.维权律师作为用法律说话

编者按:随着法治话语的勃兴,法律职业群体(俗称政法系)随之崛起,开始成为公众视野中新兴的精英群体,政法系开始从权力边缘向权力核心缓慢迈进。维权律师作为用法律说话和平衡公权力的一群人,天然倾向于跟民意和大众媒体联姻,他们因此而引人注目。但既有的权力体系里没有律师的位置,新贵的崛起,不可避免地引起了既有精英群体的排斥,维权律师屡屡成为敏感词,很多人被陷构以致身陷囹圄。

本次热点关注选取维权律师作为观察中国法治现状和权力转移趋势的样本,包括《维权律师,政法系新贵?》——关注律师发展远景,《律师之战》——记录律师经典战例,《律师之困》——分析律师发展困境等三篇文章。

维权律师,政法系新贵?

维权律师大致包括公益维权律师(如环境维权,劳工维权等),人权律师,行政诉讼律师,刑辩律师等。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为弱势群体说话,办案不以营利为目的,常作为行政机关、公诉机关的对抗力量出现。

争取执业空间

从整个律师行业的现状看,由于律师的从属地位,在法律框架内的腾挪空间并不大,律师中多的是跪着把钱赚了,想站着赚钱的,可能连“命”也保不住。维权律师更是如此,有人甚至说,刑辩律师就是危险性仅次于被告的一种人。张思之和莫少平律师都说,“我打的官司没有一件是赢了的”。输了官司好说,赢了反而更危险,这就是维权律师遭遇的普遍尴尬。

  自二零零零年后,维权律师的劫难便接二连三出现,先是郑恩宠、朱久虎、郭国汀、李建强多位律师,被判刑的判刑,取缔的取缔,惊起法律界一片惊呼。维权律师并非预料不到这些风险,而他们的选择并不多,明明有那么多律师“落马”,仍然有更多人前赴后继,甚至动作更大。

刘晓原,唐荆田,杨金柱,李庄,江天勇,滕彪,杨慧文,李苏滨,这些维权律师一拨一拨走进博弈场,又一拨一拨负伤离开。杨慧文甚至把挑战对象锁定到了自己的“娘家”——北京市律协,李苏滨更是把当地司法局告上了法庭。

有少数打持久战的,依靠技术和策略存活至今,遂成为律师界的奇葩,如莫少平,李劲松,李方平,浦志强,李柏光、张星水等人。在夹缝中生存,需要对中国法治和人治并存的双轨制有深刻把握,并能够娴熟利用法律进行博弈。 

正是因为维权律师遭遇的艰难,让他们养成了抱团取暖,依仗民意,亲近媒体的特点,就最近发生的事情来说,在抗议律师法306条,声援李庄案上,律师群体体现了高度团结。但在去政治敏感性,争取体制内力量支持,利用体制空间进行博弈等方面,到目前为止,还仍然是少数律师的专利。

等待权力转移

在国人心中,争权夺利肯定不是一个好词,但权力的交接转移和利益分配却是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的事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党和国家的权力谱系中,军事家和工程师曾经占据了重要位置,其后还有团系、政工系、理工系之谓。现任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中,拥有文科最高学历者已经超过了理工科出身者;将进入第五代领导集体中的后备人选中,李克强和李源潮一个是法学学士和经济学博士,一个是法学博士,都有着法学背景。

不过,这跟维权律师仍然关系不大,李克强和李源潮仅仅是有法学背景而已,而一般而言,我们还是把他们看做是团系出身的干部,从政资历和工作成绩都应该算在团口,他们走的是体制内生长之路,而且体制中的核心——行政官僚系统。

当我们说政法系崛起的时候,其实有着一个轮廓鲜明的参照系,那就是中国的行政官僚体制,它包括各级政府组织和党团组织。而即使在所谓的政法系当中,律师群体跟法学家群体也处在边缘位置,属于体制外力量,公检法司所属的法律人群体,则是政治体制之内的部分。

权力的转移,必然首先发生在体制之内,即使有政法系崛起这回事,也首先是法官等群体的崛起,权力转移首先也会在体制内发生。比如我们可能会讨论,法院院长有没有可能进党委常委会,能不能担任政法委书记或人大常委会主任这样的事情,却几乎难以想象一个律所的主任,如何成为当地的党委会成员。

但另一种可能却是可以讨论的,有些已经成为了现实。如律师进入人大,成为人大代表,或者在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这是体制自身主动增强吸纳能力,把律师纳入到现有的政治体系中去的一种做法。如果一个政权的开放程度足够高,权力转移的障碍很小,上述可能性不但可以想象,而且应该成为常态。若政权的封闭性很强,体制的吸纳能力扩容有限,外部力量想进入其中,就可能遭遇体制的敌意。

维权律师接案子不以营利为目的,又常常打着公益、法治的旗号,动辄指责政府违法,其动机天然可疑。世界上有这么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律师吗?不能说绝无仅有,只是总归心里不踏实,收钱办案的律师反而更让人放心。

维权律师来回折腾,到底为谁辛苦为谁忙?法治理想固然是一方面,其实他们也有非常现实的考虑,一是维权案件容易产生社会影响,这对律师执业推广是有好处的;二是维权案件容易积累民意资源,这对律师长远的政治追求会带来好处;第三,律师行业本身的竞争也非常激烈,大家独辟蹊径,各专一行也无可厚非,有律师专注于商事、经济案件,就必然会有律师选择民告官、刑事辩护等领域。

既然如此,维权律师的追求就并无不当,“维权—出名—竞选人大代表”的路可以走,“维权—出名—增加案源—成大律师”的路也可以走,一个律师如果一点追求都没有,反而是不正常的。假设某律师做了法院院长或一个市的市长,又有何不可呢?

维权律师:向着何处奔跑

做好律师本分,成就大律师,自然是律师的第一选择,却不是唯一选择,正如企业家同样可以从仕、治学一样,维权律师作为伸张民权,对抗公权的一群人,最具有民意代表的范儿,其发展空间也不止法律一途。从目前的趋势来看,维权律师未来的发展之路可能有这么几个。

一,利用自身名气,把很多个律所、法律服务和研究机构整合起来,组建大的律师集团,进行全国乃至全球布局,目前进行这类尝试的有陈有西律师等人。

二,走向非营利之路,成立法律援助类NGO组织,或者跟其它NGO组织联合。这方面已经有很多人在做,如佟丽华、李劲松等人。这也是释放律师能量,安放律师理想的一个途径。

三,走向政坛。1,进入律协,但这需要现有律协进行改革,如推进律协领导人直选,允许律师另行组织行业协会;2,走向代议机构,也即参选人大代表;3,走向司法、审判机关,也即从律师中选任法官、检察官等;4,走向党政机关,担任行政职务,这应该是最遥远的一步,但肯定也是所有怀抱法律人治国理想的人所耽耽仰望的。

结语:也许可以期待,共和国未来的总理、部长中,会有律师出身的人担任。但不管未来的路是艰辛还是辉煌,张思之先生希望律师能够“独立,自律,学会自我保护”的忠告都不会过时。维权律师应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还要明白,韧性战斗,合作妥协要比“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更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