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张耀明 梅州工商局副局长张耀明公车私用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08-18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广东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森林派出所所长叶新军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叶新军违规发放津补贴,并多次用单位的公务车加油卡为其私

广东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森林派出所所长叶新军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叶新军违规发放津补贴,并多次用单位的公务车加油卡为其私人车辆加油。叶新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2.梅州市工商局副局长张耀明公车私用问题。张耀明利用职务之便,未经单位批准,先后26次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办理与公务无关的事务。张耀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所产生的费用被收缴。

3.惠州市环卫局安全生产科原科长谢肖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谢肖伟利用职务之便,多次违规接受由其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费用的高档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 动,并收受礼品礼金。此外,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谢肖伟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广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