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刚模案】龚刚模案主角变配角

2017-08-29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    龚刚模,原重庆银钢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2009年6月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被逮捕.2009年12月检举辩护律师李庄教唆做伪证.201

    龚刚模,原重庆银钢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2009年6月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被逮捕。2009年12月检举辩护律师李庄教唆做伪证。2010年2月1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报李庄的龚刚模是否受到刑讯逼供,直接关系到李庄伪证罪是否成立

财新《新世纪》记者 贺信

2010年1月5日,李庄案庭审结束后第五天,龚刚模、樊奇杭涉黑团伙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这原本是重庆打黑系列案中的一个普通案件,却因为龚刚模检举其辩护律师李庄涉嫌伪证,具有了特别的意味。

龚刚模涉黑

龚刚模、樊奇杭涉黑团伙案,事发于2009年6月3日“爱丁堡枪击命案”。当日凌晨,44岁的渝中区男子李明航在驾车回家途中,被枪手射杀。

此案导致重庆打黑行动比原部署提前两个月启动,亦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2009年6月15日,警方宣布枪案告破,抓获付仕培、张孟军、吴川江等3名犯罪嫌疑人。另有50余名涉枪、涉黑、涉恶等犯罪嫌疑人随后落网。

在龚刚模一审庭上,公诉人首先宣读《起诉书》。全文并未提到李庄,也未提及龚刚模检举李庄是否构成立功。

《起诉书》显示,2008年7月,龚刚模被李明航手下辱骂,樊奇杭得知后对李明航实施报复,指使张孟军等人制造了枪案。

据知情人士透露,龚刚模案发前为重庆银钢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靠生产销售摩托车配件起家,产业逐渐扩展到百货、油漆、夜总会等领域;樊奇杭是特种兵出身,转业后先在重庆市万州区活动,曾因敲诈勒索和寻衅滋事被判刑。

检察机关指控,龚刚模扶持樊奇杭在重庆主城区发展;樊奇杭则纠集团伙为龚刚模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暴力支持。龚刚模共面临九项罪控,如果罪名成立最高有可能被处死刑。

龚刚模在法庭上否认部分指控,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持有异议,对贩卖毒品、枪支以及开设赌场表示不知情。

公诉人随后在法庭上多次向他发问,此前向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作出的供述是否属实。龚刚模转变态度,大声回答说“属实”。

自2009年10月重庆启动打黑审判以来,对此前供述全盘照收的涉黑头目,尚为数不多。

为何举报李庄

事实上,尽管龚刚模在接受指定媒体采访时,一直声称检举自己的辩护律师李庄,是因为后者漫天要价,以及担心“罪上加罪”,但坊间舆论对其动机的推测,却一直没有停止过。

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透露,他会见李庄时,李庄曾就龚刚模检举自己作出分析:“第一,为了活命,举报立功”;“其次,是否他的真实想法很难说。”

耐人寻味的场景,出现在此案第二被告人、樊奇杭接受公诉人讯问时。他推翻了之前作出的所有供述,并称在过去长达五个月的时间里,“度日如年,身心憔悴,身体备受折磨”。

从樊奇杭开始,多名涉黑主要被告人均部分或全部推翻供述。这些人声称:他们的口供要么是顺应警方要求作出的,要么是警方写好后他们签名捺印,“否则不能睡觉”。

樊奇杭的辩护律师朱明勇在法庭上反复提到:樊奇杭在入看守所检查时,身上并无伤痕,“现在他头上的两道疤痕从何而来?”他提醒樊奇杭当庭展示“遭受刑讯逼供或者自杀造成的伤痕”,被公诉人打断。

李庄事发后,朱明勇成为龚刚模案所有辩护人中惟一一名来自北京的律师。他在庭后告诉记者:李庄询问龚刚模得知的被刑讯逼供的经过,与他询问樊奇杭后掌握的情况基本一致。

朱明勇同时注意到的异常情况是:公诉人宣读的被告人供述中,约有七成形成于2009年9月以后。而起诉书显示,多数嫌犯早在3个月前就被刑事拘留。

龚刚模的律师傅达庆则提出了刑事拘留延期的问题,并对此表示质疑。傅达庆是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李庄案发后,由重庆市司法局委派,为龚刚模提供法律援助。

龚刚模等人是否受到刑讯逼供,直接关系到李庄伪证罪是否成立。截至本刊发稿时止,龚案庭审尚在质证阶段。

律师朱明勇表示,他将在质证最后阶段,向法庭提交樊奇杭受到刑讯逼供的证据。为龚刚模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傅达庆表示,在他和龚刚模会见时,双方均未提到李庄,也未提及是否有刑讯逼供的问题。

李庄案发后,在北京举行的一个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表示,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建立一种职业上的相互信赖关系是必须的。被告人举报律师,跟律师揭发自己的委托人一样,将会给律师制度带来毁灭性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