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义珍讲话 张义珍厅长在全省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7-08-14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张义珍 (2014年7月7日)各位领导,同志们:    省委.省政府对就业创业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高度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张义珍

 (2014年7月7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省委、省政府对就业创业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高度重视,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前不久,本顺书记、庆伟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指示。今天,省政府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两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一会儿杨汭副省长还将作重要讲话。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与相关部门一道,按照会议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全力做好就业创业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一、落实政策,创新服务,扎实做好就业创业工作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们把"就业质量提升工程"作为推动工作的主要抓手,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全省就业局势保持了基本稳定。去年全省城乡就业总数达到4183.

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继续保持在4%以下的较低水平。筹集就业专项资金29.5亿元,支出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补贴资金28.3亿元。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乡困难群体就业工作,安排1.

2万名毕业生参加见习并发放生活补贴4700万元,为3.2万名家庭困难毕业生发放失业补助9000万元,为2651名低保家庭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265.1万元,高校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建立"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全省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712.

9万人。开发8万余个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有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今年以来有8.2万人参加政府补贴类培训。

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2.2亿元,扶持17.4万人成功创业。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就业失业和重点企业用工信息监测平台。省人社厅建成启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中心",并在全系统倡导推广将所有服务项目纳入大厅集中办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一站式"高效便捷服务。

当前,我省经济总体平稳,但下行压力较大。转型升级、推进城镇化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对就业提出了新要求,再加上就业总量和结构性矛盾并行存在,使得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繁重。我们要自觉把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第一位的任务,狠抓就业创业工作的落实,深入推进"就业质量提升工程",确保完成全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一)狠抓政策体系完善,强化督导落实。一是根据就业形势和就业工作重点的变化,充实和完善具有我省特色的就业扶持政策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意见的具体实施意见,确保国家和省新的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就业政策与有关经济政策的协调,与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及其他政策的有机结合,使各项政策措施相互协调配套,发挥出更大作用。

三是从解决问题出发抓好督导检查。要逐级督导落实,对落实情况好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对落实不到位的要重点督查,列出时间表。建立简便易行的操作流程和实施办法,实实在在降低门槛,下大力气推动各项就业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企业,落实到群众身上。

(二)狠抓重点群体就业,确保有效扶持。一是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青年创业引领计划",研究制定从校园指导到实现就业的公共服务规程,实行实名制和跟踪式帮扶,使有就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实现就业创业或参与到培训、见习等就业创业准备活动中。

二是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就业服务和信息引导,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切实维护农民工各项劳动权益,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

三是做好化解产能过剩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出台"援企稳岗"政策实施细则,制定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指导意见,把重点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建立职工分流安置月报制度,确保职工平稳过渡。四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就业。主动与京津对接协调,建立就业政策、就业服务、信息共享、人力资源市场对接工作机制,瞄准京津劳务需求、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开展定向培训。

(三)狠抓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工作活力。一是整合管理职能。将涉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职能进行整合,形成标准统一、功能集成、服务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二是整合人力资源市场。重点抓好资源整合、工作融合、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的优势,统筹规划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尽快形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方便可及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络。

三是整合社会资源。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研究制定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意见,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打造一批人力资源品牌,扩大服务供给。

四是健全全民创业促进机制。进一步健全创业培训、指导、扶持服务体系,把促进创业和人才培养、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扶持和组织引导,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活跃经济、带动就业。

(四)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基层服务平台标准化管理,保证必要的办公场所和服务设施。配齐配强基层工作人员队伍,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实行绩效化管理,不断提升基层平台服务效能和水平。

二是加强就业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加快全省统一的就业失业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抓好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为劳动者就业提供及时、准确的就业信息服务。三是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工作。

完善就业形势研判和定期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对就业形势的影响,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及时应对和化解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四是加大对就业政策和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广泛、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知晓政策、用好政策。

二、健全机制,提升效能,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去年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分工抓监管,合力抓清欠,2013年全省共为20.2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5.1亿元,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年初,按照本顺书记的指示要求,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建设的意见》,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和省总工会联合印发了《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

今年2月份,省成立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5月份,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议定了工作制度和2014年工作要点,杨汭副省长就做好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部分市、县比照省里也成立了相应组织领导机构。

各地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推进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积极探索建立治理欠薪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我省特色的"三金"、"三机制"、"一入罪"制度机制格局,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势保持了相对平稳态势。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拖欠工资这一顽疾还没有彻底根除,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落到实处、末端见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打造工作队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尚未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的要抓紧成立,已经成立的要制定工作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发挥好组织领导作用。

进一步加强维权机构队伍建设,增加办案经费、配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装备、强化业务培训,结合市、县一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精神面貌好、业务素质强、执法效率高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维权队伍。

(二)不断强化日常监管,提高预防能力。各级人社部门要采取分片区、划网格、包干到人的办法,把监察执法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将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值守,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积极配合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引发拖欠工资时,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发生群体性讨薪事件的苗头和隐患。

(三)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建设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及资金投入情况、建设领域有关规定执行情况、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落实情况、国有企业落实农民工联络员制度落实情况等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集中整治,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突出矛盾得到化解,倾向性问题得到解决。

(四)成员单位协调联动,推动综合治理。各级人社部门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要主动配合协调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出借资质、挂靠经营、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工作,与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共同做好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公安、法院和检察院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的立案、侦办、批捕、起诉、审理等项工作。

按照2014年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点和省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议定的重点工作安排,积极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做好各项专项检查,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综合治理格局。

(五)逐步完善长效机制,提供制度保障。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配合住建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地实施细则。

探索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并推动与住建、交通、水利、工商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会同省公安厅、省法院和省检查院,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立案标准,提高案件调查和侦办质量。

做好就业创业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去推动、去落实。作为工作牵头部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更要负起责任、发挥作用、积极作为。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或提出解决方案,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

要主动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经济结构调整方案的制定,将就业创业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重要方面予以充分考虑。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政策、工作等方面的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要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用制度确保就业创业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效实施。同时,积极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确保两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