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晓云书法 苏晓云:建议加强对设区的市的立法指导

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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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苏晓云:建议加强对设区的市的立法指导审议发言中国人大网讯 8月2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苏晓

苏晓云:建议加强对设区的市的立法指导

审议发言

中国人大网讯 8月2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苏晓云审议时说, 立法法自2000年颁布实行以来,对规范立法活动,推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立法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于立法法进行修改完善是非常必要的。我感到很高兴的是,这次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有一个很大亮点,就是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设区的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的需要是普遍的,同时对地方人大工作也是一个充实和完善。

苏晓云委员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创新立法起草形式,完善立法起草机制。在立法工作中,立法的起草形式、方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委托专家学者起草、社会起草的,也搞得不错。所以说起草的形式、机制要创新,要进一步完善。

二、提高立法质量,防止立法中的部门利益。从整个立法情况来看,社会上整体反映是好的,但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立法过程中部门利益化的问题。

三、加强对设区的市的立法指导。这次修改以后要增加很多有立法权的市,对他们的立法要加强指导,建议全国人大进行一次培训,让他们熟悉这方面的情况。

四、行政区划名称的表述问题值得研究。立法法报告中的表述有省会城市、较大的市、设区的市、经济特区的市。从实际来看,较大的市、设区的市完全一样,一点区别都没有。建议这几个表述更清楚一些,至少“较大的市”可以放在“设区的市”,因为它完全没有区别。我建议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这几个行政区划名称的表述尽量地简化、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