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最新消息 执行】林森浩死刑现场 林森浩死刑立即执行

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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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复旦投毒案案犯林森浩在中山医院见习期间,牵涉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被投毒死亡案.2010年,林森浩因成绩优异免试进入复旦大学医学院攻读研究生,并在中山医院见习.2013年4月16日,警方初步认定同寝室的林森浩存在重大作案嫌疑,被刑事拘留.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罪成立,被判处死刑.2014年12月8日,复旦投毒案二审开庭,控辩双方激辩十三个半小时二审结束,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0

复旦投毒案案犯林森浩在中山医院见习期间,牵涉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被投毒死亡案。

2010年,林森浩因成绩优异免试进入复旦大学医学院攻读研究生,并在中山医院见习。

2013年4月16日,警方初步认定同寝室的林森浩存在重大作案嫌疑,被刑事拘留。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罪成立,被判处死刑。

2014年12月8日,复旦投毒案二审开庭,控辩双方激辩十三个半小时二审结束,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0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复核死刑判决。林森浩表示,如果判决最终核准,希望捐献遗体。

2015年7月21日,林森浩给父亲的亲笔信曝光,承认向室友黄洋投毒,不同意律师作无罪辩护。

林森浩在给父亲的亲笔信的开头写道,“本人林森浩,现作出如下决定:保留斯伟江、唐志坚作为我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对于这一决定,林森浩向父亲阐述了自己的理由:1.他不同意给自己作无罪辩护,他确实向黄洋投了毒;2.“临阵换帅往往是不利的”;3.他信任斯伟江和唐志坚两位律师。在信的结尾,林森浩写道:“爸,我是个不孝的儿子,望您老保重!”

在给斯伟江的亲笔信中,林森浩回顾了此前撤换律师的经过,并请求斯伟江重新担任自己的辩护律师。

对于两封信件的内容,斯伟江认为,从信中可以看出林森浩还是很有担当的。“他自己做了错事,他能勇于承认,说明他的悔罪态度非常坚决,也很诚恳。”斯伟江说,两封信件也反映出林森浩在看守所的日子里确实看了不少书籍,“生命有了厚度”。

此外,斯伟江还透露,他已从上海法院了解到,林森浩已经解除了对北京律师谢通祥的委托代理关系,“林森浩曾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声明,表示解除对谢通祥律师的委托。最高法约谈林森浩后,了解了他本人的想法,表示愿意尊重林森浩自己的意见。”

复旦投毒案回顾

2013年4月16日,上海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同学因急性肝损伤经抢救无效去世。

警方在死者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有毒化合物——N-二甲基亚硝胺。

嫌疑人行为异常

2013年3-4月,据查嫌疑人林森浩似乎压力较大,表现出对现实的担忧和烦恼,博士考试都没参加。还曾在微博中表示与导师出现不愉快,做好了回家乡工作的打算。

2013年4月8日,被刑拘前发的微博表示,有时挺痛恨医生这个行业,因为“面对那些急切想从这里解决困惑的病人,帮忙总不能帮到底”。

嫌疑人故作镇定

黄洋以“急性肝损伤”被送往中山医院后,正在此见习的嫌疑人林森浩亲自为黄洋做B超检查,还告诉黄洋:没有什么事。其后还亲自带着水果前去看望过。

黄洋的父亲在儿子入院后,从重庆赶到上海,当晚与嫌疑人同住一寝室,未发现任何异常。黄爸爸去黄洋寝室拿东西,嫌疑人林森浩还熟练地指给他,哪些是黄洋的东西。还有一次,嫌疑人林森浩骑自行车碰见黄爸爸,特意下车询问黄洋有没有好转。

嫌疑人露出尾巴

2013年4月9日,黄洋的一位师兄孙某收到了一个陌生人发来的短信,提醒注意一种化学药物。孙某马上将情况告诉了黄洋的导师,查询了校内的医学论文资料,发现该药物的小白鼠实验症状与黄洋此前症状十分相似,相关实验论文的作者正是林森浩。

嫌疑人毒物来源

对于使黄洋中毒的毒物N-二甲基亚硝胺的来源,据查是从医院影像中心的实验室中获取,这种药品就是实验室用来做小鼠模型试验的,嫌疑人是这方面的半个专家,嫌疑人之前曾做过用小白鼠试用这种药的试验,写过相关的七篇论文。

案发后,警方曾带嫌疑人到实验室指认现场。而此前实验室的内部会议曾通报,这种药物在半年前和几天前都被发现少了分量。

一审判决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被害人黄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系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又曾参与用二甲基亚硝胺进行有关的动物实验和研究,明知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物品,仍故意将明显超过致死量的该毒物投入饮水机中,致使黄洋饮用后中毒。在黄洋就医期间,被告人又故意隐瞒黄洋的病因,最终导致黄洋中毒死亡。

法院宣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涉事双方父母都泪洒庭审现场。被告人父亲表示会上诉。

二审判决

2014年12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再审复旦投毒案。上午10时,复旦大学投毒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

  被告林森浩的两位辩护律师斯伟江、唐志坚当庭提交7组新证据,以证明黄洋的死不排除其自身健康原因,并就死因向法庭提出重新进行鉴定。在庭审中,被告人林森浩辩护人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法医胡志强到庭。

庭审持续13小时,到晚上11时30分左右二审结束。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2015年1月8日上午,上海市高等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林森浩在得知二审判决结果后声明表示,如果判决最终核准,他希望捐献遗体

死刑复核

2015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二审死刑判决复核听取林森浩辩护人意见。据林森浩辩护人斯伟江律师介绍,整个过程持续两个多小时,辩护人阐述4点意见,认为判处林森浩死刑的量刑过重,法官表示会依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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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最新消息二审 林森浩死刑现场 林森浩死刑立即执行,复旦大学投毒案二审将开庭,黄洋家拒绝接受道歉。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犯罪嫌疑人为黄洋的室友林森浩,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

今年2月18号,案件一审宣判,林森浩因故意杀害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提起上诉。今天上午10点,这起案件将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进行二审,我们的记者也赶到了现场。

今年3月,林森浩曾手写一封道歉信,信里面这么写道,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事到如今,我只能很苍白地说,对不起,林森浩希望通过代理律师将这封道歉信转交给黄洋父母,但是道歉信被黄洋父母拒收。

黄洋的父亲黄国强:信里面还不是真诚,还是说是开玩笑的,一直在为他的罪行狡辩,我不接受他的道歉。

距离案件发生已经过了六百多天,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说,这么长的时间里,他们试图来到黄洋位于四川自贡的家中道歉。还筹集了钱款准备进行赔偿,但是却一直没能如愿:

林尊耀:总是拒绝,也不听电话,我没办法,后来就买一点东西到黄洋的坟上去,敬一下香。

没有如愿的背后,是黄洋家拒绝接受道歉。黄洋的父亲黄国强在近日抵达上海后,依然坚决地表示,不会接受道歉和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