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广久瓜子商标 年广久百万转让“傻子瓜子”注册商标

20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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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报讯(沐昌根) 名噪一时的芜湖"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最近毅然将经营20年的"傻子瓜子"注册商标和肖像使用权以100万元的价格有偿转让给

本报讯(沐昌根) 名噪一时的芜湖“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最近毅然将经营20年的“傻子瓜子”注册商标和肖像使用权以100万元的价格有偿转让给年金宝、年强两个儿子,双方各占一半使用权,年广久宣布退居二线,不再经营“傻子瓜子”。

“傻子瓜子”自创始以来一直由家族化模式经营。年广久是芜湖个体商贩,1981年初创制了“傻子瓜子”,受到消费者欢迎。不久,“傻子瓜子”就畅销华东各地。1983年,他的雇工人数达到108人,超过当时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雇工在7人之内的规定,一时引起轩然大波。

有关其姓“社”还是姓“资”、“雇工剥削”等争议传到中央。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同志指出:“解决了一个‘傻子瓜子’,会牵动人心不安,没有益处。

让‘傻子瓜子’再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从此以后,“傻子瓜子”得到更大发展,触角伸到全国各地,高峰期有10多家分厂,经销点遍布全国各大中城市,销量与日俱增,还出口到美国等国。年广久也成为新闻媒体争相报道的新闻人物,被誉为“瓜子大王”、“瓜子状元”。

对于商标转让一事,年广久认为,这是子承父业,是中国的传统,目的是让“傻子瓜子”品牌发扬光大,一代一代传下去。

年广久长子年金宝、次子年强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得到父亲的同意,使用“傻子瓜子”商标,分别独立生产经营“傻子瓜子”,也达到一定的规模。现在,年强的瓜子销量达到家族销售总量的70%,固定资产2000多万元,注册了“金傻子”商标,创办了“傻子瓜子总厂”、“年氏食品公司”、“金傻子大厦”,兼并了父亲的“傻子技术开发公司”。

为了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年强已委托律师对自己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拿出一定比例的股份无偿赠送给职员,并拿出部分股份赠给高级管理人才,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他表示,自己只当董事长,总经理在社会上招聘,并赠送总经理不少于20万元的股份,力争2001年实现销售收入两亿元,2003年实现股票上市,迎接我国加入WTO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