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璐琦科研造假 最高中医“科研造假”真相汇报

2017-07-24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行政管理混乱,也是所领导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具体表现.包括随意使用公章和发函无任何编号等方面问题.在中国中医科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行政管理混乱,也是所领导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具体表现。包括随意使用公章和发函无任何编号等方面问题。

在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给企业的资料中,就有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科研处,以及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科研教育处三类不同的印章(附录12——同附录11:12份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多头盖章文件)。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的各种公函件(红头文件),大多没有编号(见附录7: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给北京市药监局新药审评中心关于复方毛冬青口服液质量研究资料中问题的函;附录8: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给北京中森药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致歉函;附录12:12份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多头盖章文件)。

由此可见其管理混乱到了什么程度。后来有编号的文件,也是在企业多次检举后才有的。

   不仅所领导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问题,部分院领导亦不例外。

   2009年7月以来,企业多次向中国中医科学院和中药研究所各级领导反映中药所合同违约、行政渎职和系列“科研造假”等严重违约、违规、违法行为,以期快速遏制其犯罪勾当。

   该所领导黄璐琦、边宝林、周兴等领导告诉企业,他们先后召开20多次所级会议,5次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会议。既然那么重视,为什么迟迟对企业提出的严正要求拿不出具体处理办法,而仅仅发了一份“重新签订技术合作协议为妥”的简单回函敷衍企业(附录13:关于毛冬青项目技术合作的回函),对其他问题却避而不谈呢?

   2009年12月11日前后,中国中医科学院虽然也电话和书面致函企业,表达了坚决查处中药研究所“科研造假”等严重违约、违规、违法问题的决心(附录14:中国中医科学院“关于《关于认真查处中药所‘科研造假’问题》的回函”)。但从此就没有了下文。

   长期以来,中国中医科学院和中药研究所两级部门,众多领导和专家,竟然未能够就中药研究所合同违约、行政渎职和系列“科研造假”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拿出一个公正合理的说法。其变相包庇、掩盖、纵容“科研造假”的做法,无形之中,使中国中医科学院成为“科研造假”者头顶的一把巨大保护伞,使中药研究所成为“科研造假”者脚下的一张巨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