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友农解密】五级三阶(晋)制到底是传销惯用制度 还是国家领导人花巨资引进的?

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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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五级三阶制就是传销惯用制度,所谓国家引进都是编造的谎言.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中国著名直销专家杨谦教授曾写过一篇文章论述五级三阶(晋)制

五级三阶制就是传销惯用制度,所谓国家引进都是编造的谎言。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中国著名直销专家杨谦教授曾写过一篇文章论述五级三阶(晋)制的历史:

五级三阶制产生于差不多30年前的日本,是一些日本商人在进行直销运营时推出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最早在日本就引发了极其严重的社会事件。上个世纪70年代在日本发生的天下一家会案件,就是由这个五级三阶制引起的。

此后,在上世纪80年代,有些台湾企业把这个五级三阶制引到台湾,在台湾也曾引起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台家事件至今让台湾商界记忆犹新。此后台湾立法严管直销。

上世纪90年代初,台湾的企业把这个计划带到大陆。那时大陆对直销和传销不熟悉,所以有一段时间疏于管理,凡是实行这个制度的企业在当地都引发过社会事件,例如北京的龙泉事件。

当时政府制定了《传销管理办法》,曾经想逐步将直销引入规范发展轨道。但是,以五级三阶制为制度的公司不断在各地引发社会事件,最终导致中国政府禁止传销经营。所以,可以不客气地讲,五级三阶制是导致中国直销市场遭封杀的罪魁祸首!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五级三阶制往往不是销售产品,而是鼓励来新人加入,即俗话说的“拉人头”,最终变成金字塔计划。

又叫五级三阶制或者五级三晋制,它是一种奖金分配制度,起源于美国,由两名犹太大学生在毕业论文中提出,曾经获得过亚太直销大会银鹰奖。目前这种奖金分配模式已被我国金融保险银行业广泛的引用,但仍有不少非法分子利用于非法传销活动,其实奖金分配制度本身并无好坏之分。(注意最近南派传销组织者在使用此模式给受害者洗脑)

传销定义

1998年4月21日,国家发布传销禁令后。为规避风险。日本爱博美娜通过那些代理公司改变营运模式。积极建立和维持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强调在税务上与地方政府相配合,同时利用赞助各项公益建设等手段变通转型。在同时代的其它传销公司相继停业破产的时候,它则采用地下化批发为零售的方式茁壮成长。在这方面的杰出典范即日本爱博美娜。日本爱博美娜虽然在不久之后破产,但五级三进制

兴田公司东北系统的一部分被天津天狮公司收编之后,另有大部另起炉灶,用这套制度跟一些生产厂家与公司商谈,要求代理或经销他们的产品。甚至无中生有。虚构出一个公司,以那不存在的公司名义组建非法传销网络;空手套白狼。这方面的案例有当前做的相当火爆的“爱博美娜”。

只要你交纳了2900-3800元不等的入会费(根据当时人均生活水平来定),你就可以从事这个“暴富”的事业。并喧嚷成为A级代理商后,每个月的工资都有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传销组织是靠新加入者交纳的高额入会费来赚钱的。每个加入者在受骗后,又用花言巧语骗来他人加入。以回收投资,维持其发展。

此类以销售产品或以融资为目的通过层级返利的形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金融诈骗行为均涉及非法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