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渠杨贵 《杨贵与红旗渠》 作者没杨贵

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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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报讯 (记者 王晓飞) 对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人来说,纪实电影<红旗渠>可谓家喻户晓.然而近半个世纪后,时任红旗渠建设总指挥部政委的杨贵

本报讯 (记者 王晓飞) 对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人来说,纪实电影《红旗渠》可谓家喻户晓。然而近半个世纪后,时任红旗渠建设总指挥部政委的杨贵,因《杨贵与红旗渠》的著作权纠纷走上法庭,要求确认该书著作权归自己享有。

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审理了此案。 原告杨贵一方称,1999年,某文化传播公司的董事长杨来福与杨贵达成协议,拟撰写一本以杨贵为主线描述红旗渠工程的传记性书籍。得到了杨贵的同意后,在杨贵的推荐下,又增加了退休老干部杨增和、某报社总编郝建生等人共同参与。

1999年8月18日,杨来福与杨增和签订了协议,约定共同编写《红旗渠决策者杨贵》一书,协议签订后双方均进行了大量的采访和撰写工作,杨贵也提供了自己大量的日记、相关书籍及口述录制了当时的回忆素材。

2004年9月该书出版,标题改为《杨贵与红旗渠》,作者变成了杨增和、郝建生和李永生三人。因此杨贵与杨来福认为杨增和、郝建生侵犯了其著作权,故诉至法院。

今天9时,八旬老人杨增和在老伴的搀扶下缓缓地走入法庭,落座在被告的席位上。旁边除了另一名被告郝建生外,还有他们请的两名代理律师。 原告一方的杨贵和杨来福并没有亲自到庭,替他们应诉的是两名代理人。

被告杨增和说,当时杨贵等人找到自己是签有一份协议的,主题是共同编写出版销售《红旗渠决策者杨贵》一书,但事实上,这本书既没有编写也没有出版,更没有销售。因此不存在著作权纠纷。 杨增和老人顿了顿,双手捧起涉案书籍《杨贵与红旗渠》,语调有些高地说:“我不愿意,也没兴趣为资本家发财而效劳。

” 由于涉案书籍所属作者尚有一人未参加诉讼,法院宣布休庭,追加另一名作者李永生为被告。 红旗渠名片 红旗渠是20世纪60年代,林县人民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从太行山腰修建的引漳入林工程。

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世人称为“人工天河”,在国际上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 时任河南林县县委书记的杨贵为红旗渠总设计师。 作者:王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