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众号指称“撩汉” 田朴珺怒诉索赔55万

2018-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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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6年10月7日,因一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称田朴珺"撩汉"."走野路子",田朴珺以上述文章对其名誉造成严重损害为由,将该微信公众号的持有人王女士起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50万元及合理支出5万余元.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田朴珺起诉称,2016年7月4日,王女士在其注册的微信公众号"兽楼处"发表题为<田朴珺撩汉往事,世界就这样被走野路子的女人抢走>的文章,对她进行大肆诽谤.该文章一经发表,阅

2016年10月7日,因一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称田朴珺“撩汉”、“走野路子”,田朴珺以上述文章对其名誉造成严重损害为由,将该微信公众号的持有人王女士起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50万元及合理支出5万余元。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田朴珺起诉称,2016年7月4日,王女士在其注册的微信公众号“兽楼处”发表题为《田朴珺撩汉往事,世界就这样被走野路子的女人抢走》的文章,对她进行大肆诽谤。该文章一经发表,阅读量在7小时内即超过120万,给她的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

田朴珺称,文章不尊重事实,对其横加指责、肆意诋毁,称其是导致王石“困局”及万科“死亡”的原因,“王石多年积累的商誉,也在田小姐长时间的自我炒作中消耗殆尽”、“王石今日之困局,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这段关系的拖累”。

田朴珺同时称,文章还对其人品和诚信无端诋毁,称“明明主动追求的这段关系……却偏偏要在所有公众场合摆出受害者的姿态”,对其人格进行恶意攻击。

此外,文章还捏造事例,称其做的地产生意与万科有关,意指其从事关联交易、甚至涉嫌违法犯罪。虽然王女士事后删除了文章,但田朴珺认为,其名誉遭到的损害已经形成,且并未因文章删除而减少。

田朴珺认为,王女士的行为对其公众形象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使其公众评价降低,对其造成巨大心理和精神伤害。

为此,田朴珺提起诉讼,要求王女士在其发布上述文章的微信公众号“兽楼处”及各大门户网站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50万元及合理支出5万余元。

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该院受理该案后,曾电话联系被告无果,又以特快专递方式分别向田朴珺提供的王女士的居住地址和户籍地址邮寄了诉讼材料,通知王女士出庭应诉。快递跟踪记录显示,诉讼材料已有人签收。

截至发稿,王女士尚未主动联系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