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英杰判决书 崔英杰:死缓

201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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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4月10日上午10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对崔英杰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至此,备受社会关注的"小贩杀害城管案"初见分晓.媒体未能获准旁听公开宣判.痛哭不止的崔英杰父母从法庭走出,向在户外等候的本报记者通告了判决结果,消息很快在网络传播.崔英杰判决书 崔英杰:死缓两位辩护律师对崔英杰最终能"保住命"感到欣慰.律师夏霖说,这是一个可以接受的结果.本报记者采访几位法律学者,对这一结果都表示,松了一口气.自城管李志强被刺身亡后,凶手崔英杰的生死就一直成为

4月10日上午10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对崔英杰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至此,备受社会关注的“小贩杀害城管案”初见分晓。

媒体未能获准旁听公开宣判。痛哭不止的崔英杰父母从法庭走出,向在户外等候的本报记者通告了判决结果,消息很快在网络传播。

崔英杰判决书 崔英杰:死缓

两位辩护律师对崔英杰最终能“保住命”感到欣慰。律师夏霖说,这是一个可以接受的结果。本报记者采访几位法律学者,对这一结果都表示,松了一口气。

自城管李志强被刺身亡后,凶手崔英杰的生死就一直成为悬念。2006年12月12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崔案。此间,法律学界和社会公众呼吁对崔案慎用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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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李志强的家属没有出现在法庭上,海淀城管则派人旁听宣判。判决后,本报记者致电海淀城管大队,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对此判决“我们不理解”。

据崔父讲,听到判决的崔英杰当庭没有说一句话。宣判结束后,他向律师表示要求上诉。“他的情绪非常不稳定。”律师夏霖表示,他会尊重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但上诉与否还要在研究判决后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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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转述,崔英杰至今都不能接受对自己暴力抗法的认定,“我没有抗,就是想要回车”。法院判决认为,崔英杰是以暴力方法阻碍城市管理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法院没有采纳律师及崔英杰自己提出的不具有杀人主观故意的辩护。法院调查认为,崔英杰明知持刀刺扎他人要害部位会导致他人死亡的后果,仍不计后果持刀猛刺被害人颈部,并逃离现场,对李志强“死亡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

判决书并未对为何作出死缓判决作出进一步说明,“考虑崔英杰犯罪的具体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崔英杰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宣判前几日,辩护律师李劲松曾向崔英杰分析了几种可能的结果,希望他做好心理准备。崔英杰当时表现消极。他说,就算能活命,等自己出来父母都不在了,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夏霖对本报记者说,经过9个月的羁押,崔英杰精神明显焦躁,“对死、对长期刑他都没有做好准备。生活本来好好的,突然就变成这样了,这种落差他到现在还没有回过劲来”。

判决书最后列举了没收崔英杰物品的清单,“鞋一双、裤子一条、上衣一件、小勺一个、三轮车一辆、小火炉一个”——这是崔英杰在北京几乎全部的家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