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福生案件 杨佳真实照片事件始末 揭秘杨佳袭警案的真相

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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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最后,杨佳再次通过消防楼梯到21楼,在政治处刺中3名警察,受伤的2位吴钰骅和李伟均属于督察支队,而孔中卫则是分局纪委监察室主任[.最终七名民警在21楼将杨佳当场合力制服.案件发生时,案发现场附近的天目中路.大统路因大量群众围观而造成拥堵杨佳母亲被警方绑架事件杨佳案案发当天晚上,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小区407号楼的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女士被朝阳区大屯派出所带走[,协助上海警方调查.此后各方均无法找到王静梅女士.7月17日下午14时20分,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向北京大屯派出所报警,寻找失踪十余天的杨佳母

最后,杨佳再次通过消防楼梯到21楼,在政治处刺中3名警察,受伤的2位吴钰骅和李伟均属于督察支队,而孔中卫则是分局纪委监察室主任[。最终七名民警在21楼将杨佳当场合力制服。

案件发生时,案发现场附近的天目中路、大统路因大量群众围观而造成拥堵

杨佳母亲被警方绑架事件

杨佳案案发当天晚上,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小区407号楼的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女士被朝阳区大屯派出所带走[,协助上海警方调查。此后各方均无法找到王静梅女士。7月17日下午14时20分,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向北京大屯派出所报警,寻找失踪十余天的杨佳母亲王静梅。

当地警官表示,杨佳母亲在协助上海警方调查后,已经于7月4日自行离开派出所。而上海警方同样表示不了解此事。杨佳父亲杨福生与姨妈王静荣持续在网上发帖,寻找杨佳母亲王静梅下落。但令人不解的是,官方指定的代理律师谢有明却在杨母失踪期间得到杨母的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

事后表明,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在杨佳被捕后不久,便被警方绑架,强制送入北京警方精神病院进行所谓的"治疗",但未经过"司法精神病学鉴定"。2008年11月8日,杨佳的姨妈王静荣接到居委会通知说,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在北京市公安局所属的精神病院——北京市安康医院接受"治疗"。据王静梅说,自己是7月2日被警方带到医院的,谢有明律师曾到医院找她索取授权委托书的签名。

反思

此时提笔反思一起08年杀死了六名警察的刑事案件,似乎有些不合时宜。这件事,如果不重新提起,除了杨佳的父母和那六个无辜遇害的警察的家人,恐怕很多人都已经把它淡忘了。

然而,遗忘就意味着漠视,意味着对这起事件背后所浮现的社会情绪的麻木不仁。

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它所报复的对象不是哪个特定的结有私仇的个人,而是警察这个特定职业的群体。

这也不是一起孤立的刑事案件,而是与万州事件、池州事件、瓮安事件等一系列群体事件一样可以进入历史记忆的社会事件。尽管这些事件之间看似没有联系,事因也各不一致,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本质特征,这就是民众对社会的高度不满和对官方的极不信任。这正是需要引起我们全社会尤其是官方深刻反思的地方。

我们知道,杨佳原非一个行为不良的青年,此前更没有任何犯罪前科。相反,生活中的他还是一个安分守己,具有一定的道德感的人。朋友和邻居们回忆他从小就是凡事讲究规则,不乱穿马路,看不惯父母乱丢垃圾,会跑过去捡起来,连玩丢沙包的游戏都从不作弊耍赖。虽然有点倔强,阴郁,不爱说话,但乐于助人。平时在楼道里,看见你提着很多东西,他会给你让道,或者问问用不用帮你提。这样的人,谁能相信他有朝一日会杀人呢?

杨佳杀人,确实有他性格愤激的主观因素。换作他人,从一开始就配合警方的盘查,即使是明显感到警方的选择性执法带有歧视的嫌疑,也默然承受,那么,也就不至于有后来的一连串的后果。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但是,杨佳是杨佳,他人是他人。杨佳有杨佳的生活经历和现实遭遇。有些遭遇只要有了一次就足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信仰和生活态度。这些遭遇和经历不能复制。那么,我们又怎可期待杨佳不成其为杨佳呢?

毛泽东曾经说过,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父母很早离异,本人长期失业,这些固然会给杨佳带来一些心理上的阴影。然而,要不是他母亲无端被人打伤而上访并起诉多年无果,要不是他本人曾经在山西太原火车站无辜遭到警察殴打,要不是上海警方执法盘查留有瑕疵,要不是他被带回派出所后声称遭到警察殴打,而上海警方对此事的调查和善后处理难以取得他的信任,要不是这一系列的遭遇让他感到社会极不公平,要不是政府有关部门的所作所为让他彻底绝望,杨佳又何至于杀人泄愤?

在这起事件中,上海警方的执法瑕疵是有迹可寻的。从现场录音分析,当时巡逻警察要求杨佳出示租车证明,杨佳应该是出示了的。只是双方距离较远,警察没有看清,而且是十月初的晚上,视线不可能清晰。这时警察说了句"你拿着纸这么远,我能看得见吗?"接着,杨佳回了句"你看不见执什么法啊?"兴许是这句话让警察觉得受到了冒犯。

于是,他要杨佳靠边,警民对立的情绪由此进一步加剧和升高。如果警察当时主动上前接过租车证明看一看,那么,是否还会出现后来的一连串的事情呢?未必吧。

警方最后还不是通过这纸租车证明,了解并核实杨佳的车子的确是租来的吗?再说,如何完善和加强自行车的登记管理,也是警方自身有待改进的地方。难道向一个公开经营的租车公司租来一部无牌无证的自行车,过错在于租车的人吗?警方何不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要求厂商给所有的非机动车打上编号,商家在出售时一并给予车辆上牌?经验表明,社会上很多无谓的冲突往往都是政策和制度不够完善所致。

至于警方将杨佳带回派出所后有没有如杨佳所说,因为他与民警继续争执引发冲突,有七八名警察对他有推搡、殴打的情况,这也是无法排除人们疑问的地方。警方的通报称,当晚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接到杨佳投诉后,派员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证实没有人对他有人身侵犯。

如果是这样,那么,何以有消息透露:当时杨佳和民警们发生了误会,杨佳说自己只是举起手做了一个防护动作,民警却以为他要反抗,将他按倒在地。又有权威人士称:当时确实发生了肢体冲突。

为了息访,警方两次派人去北京做杨佳工作,并跟杨佳商量给予他1500元的赔偿。但杨佳不肯罢休,坚持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和当时电话费1万元的要求。且不说杨佳的要求是否过分,关键是警察有没有殴打杨佳?如果警方不能以全程录像作为证据消除社会的疑问,单凭警方自己的一个调查说没有,那么,人们就会宁可相信杨佳所说的情况是事实。

否则,就无法解释,杨佳的委屈和仇恨何以如此之深,以致他一定要预谋刺杀上海闸北的警察?难道他不知道他的这一行为的后果是死刑?

我们官方的很多调查,如果没有社会舆论的介入,初次结论往往都是自证其是。"周老虎"事件中的陕西省林业厅是这样,"躲猫猫"事件中的晋宁县公安局是这样,"偷菜"事件中的南京市儿童医院也是这样,"钓鱼执法"事件中的浦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是这样。

这些地方和部门的官员们或许以为,只要拥有了公共权力,同时也就拥有了真相的发布权和诠释权。我说咋样就咋样。区区小民,能奈我何?殊不知,偏偏有杨佳之类的小民们,宁愿犯法,也不愿将委屈一辈子背在身上。

我们不能保证政府不犯错误,但是我们可以要求政府一定要始终保持诚实,就如浦东新区区长在"钓鱼执法"事件二度调查后对外所说的那样。如果上海警方当初能够像上海市政府在"钓鱼执法"事件发生后那样诚实面对的话,那么,杨佳是否还会选择以极端的犯罪方式向上海警方"讨要说法"呢?不知道。

但是,可以设想的是,如果上海市政府没有及时诚实地查清并公布"钓鱼执法"事件的真相,同时给予相关责任人员以适当的处分,还给了孙中界一个清白,那么,孙中界,或者张中界、李中界们就有可能成为第二个杨佳。谁能说这一切不会发生呢?

也许,杨佳之错就错在他不能像孙中界那样,以一种近乎自残的断指方式唤起社会的关注和官方的良心,也不能像张海超那样冒着生命的危险以"开胸验肺"的方式,证明自己受害的事实,证明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官商勾结。或者毋宁说,杨佳之错就错在比孙中界、张海超们走得更远,更极端。

然而,让一个原本有着更多的人生道路要走的年轻人愤而杀人,不惜以身试法,正是我们这个体制所能收获的最可悲痛的抗议。把一个孤立无助的良民百姓逼上杀人的地步,正是我们这个体制的最大的过错。杀警察者非杨佳也,而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体制;死掉的也非警察也,而是杨佳们对这个体制的信心。

几年前的一个中午,我和一个同事到单位附近的小吃摊上吃饭,遇到安徽阜阳的一位民工也和我们一个摊子上吃饭。于是,我们很自然地交谈起来。当我问到他们老家的干群关系如何时,孰知他头也不抬,很不耐烦地回我一句:"别提当官的。提到当官的,我就头痛。"

又听说多年前,一个领导下乡视察,路上遇到一个老农。领导问他:"生活上现在还缺什么?"这个老农回道:"现在啥都不缺,就缺陈胜吴广。"未知这个故事是否真的。

然而,"钓鱼执法"确确实实是真的,"开胸验肺"确确实实是真的,万州事件、池州事件、瓮安事件也确确实实是真的,近年来大大小小无数的群体事件都是真的。万州事件中,打人的人不说自己是当官的则已,一说自己是当官的,老百姓反而群情激奋,边打边说"打的就是你当官的"。如此看来,我们还以为,杨佳事件只是一起普通的孤立的刑事案件吗?

月晕而风,础润而雨。杨佳事件尽管是一人所为,但它和千人所为、万人参与的万州事件、池州事件、瓮安事件一样,是社会情绪的指示剂和晴雨表,是民众对社会腐败和不公的大声抗议。腐败和不公不除,一个杨佳伏法了,千百个杨佳还会站出来;一起万州事件平息了,千百起万州事件还会发生。甚至于发展到后来,倒下的是杨佳,站起来的却是陈胜吴广,也未必没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