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陈晓卿 浙江开化县检察院剿灭Ⅲ类水行政执法监督获县长批示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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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正义网衢州4月10日电(通讯员 吕晓土 陈明君)近日,浙江省开化县委副书记.县长童炜鑫在浙江省开化县检察院的一份<调查报告>上作出批示:"检

正义网衢州4月10日电(通讯员 吕晓土 陈明君)近日,浙江省开化县委副书记、县长童炜鑫在浙江省开化县检察院的一份《调查报告》上作出批示:“检察院调查报告情况明、原因清、建议实。请商务局、农业局、环保局严格按照建议书整改。督考办做好跟踪督查,若未按时完成,追责到人。”

今年以来,该院认真贯彻省院、市院《关于开展剿灭劣V类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多次实地察看群众反映强烈的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废水超标排放问题。发现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自2015年6月在未通过有关建设验收的情况下开始试运行,县环保局自2016年以来10余次采样检测发现,屠宰场污水始终未达标排放,一直处于超标排放状态,并且多次现场发现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使用,设备电源未接通。

此后,该院民行科干部走访县农业局、县商务粮食局、县环保局、县编委办、工业园区等单位,查找生猪定点屠宰场废水超标排放原因。经调查核实:县商务局(现为商务粮食局)承担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已于2014年4月划转县农业局。由于两单位之间对屠宰场的职能移交存在异议,造成职责不明、监管不力。县环保局在历次的行政执法中以找不到行政处罚主体为由一直未实施过具体的行政处罚措施。

经过半个月的调查,4月1日,该院形成了《关于开化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废水超标排放的调查报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县长作了重要批示。同时,该院依法向县农业局、县商务粮食局、县环保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三家单位在一个月内作出整改。

目前,上述三家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已经按照县长的批示认真进行了整改。相关整改措施正在有序落实中,力争5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该院将继续做好跟踪监督,确保废水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