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国咸宁学院 咸宁学院新职务任命(有人又可以捞一把啦)

201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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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关于进行部分副处级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咸宁学院管理机构.处级干部岗位设置及党的基层组织设立调整方案>(咸学院党发[2011]33号)文

关于进行部分副处级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咸宁学院管理机构、处级干部岗位设置及党的基层组织设立调整方案》(咸学院党发〔2011〕33号)文件精神,在现有机构和部门正职调整基础上,党委决定进行部分副处级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党的教育事业,开拓进取,做出实绩; 3.

坚持实事求是,调查研究,勤奋工作,开拓创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有胜任处级岗位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独立处理本职业务范围有关问题的能力; 5.

勤政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

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任职基本要求 1.学历要求 (1)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双岗职位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教学院(部) 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处级干部,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1)双岗干部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所从事管理部门工作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研究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相关专业研究成果; (2)教学院部行政副处级干部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其他处级干部不做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3.

任职经历要求 (1)担任副处级干部职务的,一般要具有正科级岗位3年以上的任职经历,并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在新选拔副处级干部时,按学校要求确定的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党支部书记、主任科员在选拔副处级干部时可视为具有科级干部任职经历。

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人员的任职经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3)选拔党内副处级职务的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且有3年以上(含3年)党龄; (4)因工作需要,对于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管理能力强,群众公认,工作业绩突出,特别优秀者,经党委研究决定,可以破格任职。

破格提拔任职的,应按有关程序办理。 4.身体和年龄要求 (1)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新提拔的处级干部年龄,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

年龄和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11年12月31日。 二、工作程序 (一)公布岗位 2011年12月6日以校内张榜并在组织部网上公告方式,公布副处级干部缺岗岗位。

(二)报岗 1.个人自愿报名和所在部门推荐; 2.报岗时注意报岗部门性质和岗位要求(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一般不能填报党政管理等职能部门中的非专技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一般不得填报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

(具体情况参照《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及《关于湖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学校人事处有关岗位设置要求进行) 3.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填写《咸宁学院处级干部选拔报名表》(从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并将报名表交党委组织部。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7-8日 地点:组织部 (三)资格审查 根据任职资格和条件,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2011年12月9日 (四)民主推荐 1.所有报岗对象须在处级以上干部和正高级职称人员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