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中一年龄 一名干部为个人“进步”把年龄改小2岁

201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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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宏斌.实习生王凤)一名干部为了个人"进步",弄虚作假,把年龄改小2岁,真相被揭穿后受到党纪严肃处分,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宏斌、实习生王凤)一名干部为了个人“进步”,弄虚作假,把年龄改小2岁,真相被揭穿后受到党纪严肃处分,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昨晚,省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每周一案哪些红线不能踩”第28期。本期讲述,2013年11月,某县A镇B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得到消息,全县要从村“两委”主职干部中公开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李某某动了心。但李某某是1977年10月26日出生,不符合“1979年7月1日后出生,年龄在35岁以内”的报考条件。

为了把握这次“好机会”,李某某利用熟人关系将其户口簿上登记的出生日期改为1979年10月26日,比实际年龄改小了2岁,从而顺利通过了资格审查。后经过考试考核,李某某成为一名镇政府干部。

去年8月,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李某某篡改年龄参加公务员考试的问题。经镇纪委深入调查,查实了这一问题。“每周一案哪些红线不能踩”剖析此案时指出,李某某的行为应定性为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按照相关党规党纪,镇纪委给予李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时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务员局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取消李某某的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每周一案哪些红线不能踩”剖析此案时指出,李某某明知自己不符合条件,为了个人前途利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践踏党纪法规红线,最终只能是自毁前途。

少数党员干部认为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只是小事一桩,甚至抱着侥幸心理,以为组织不查就没人知道。这样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更是必须严惩的政治失信失德行为。党员干部应当引以为戒,从内心深处厚植遵规守纪的党员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