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李海龙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新龙等免职的通知》等

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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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新龙等免职的通知>(市政发[2013]35号·2013年6月17日),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张新龙西安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新龙等免职的通知》(市政发〔2013〕35号·2013年6月17日),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张新龙西安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副巡视员职务;免去王新胜西安市公安局副巡视员职务。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王凯利等17名同志为市政府参事的通知》(市政发〔2013〕40号·2013年7月30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聘任王凯利、和红星、毋晖、田宏政、姚新林、李永丰、邓一鸣、陈崇军、印建安、李其瑞、周庆华、王满仓、高榕、东方社奇、裴成荣、曾昭宁、唐亦功等17名同志为市政府参事。

王凯利、和红星、毋晖、田宏政、姚新林、李永丰、曾昭宁、唐亦功等8名同志聘期3年;邓一鸣、陈崇军、印建安、李其瑞、周庆华、王满仓、高榕、东方社奇、裴成荣等9名同志聘期5年。对任期届满参事,由市政府参事室办理解聘手续。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永丰等免职的通知》(市政发〔2013〕48号·2013年8月30日),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李永丰西安机电化工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市轻纺建材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职务;免去王桢西安市规划局巡视员职务;免去王启良西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巡视员职务;免去崔昌启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巡视员职务。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办函〔2013〕118号·2013年7月18日),为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指导,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陕政办函〔2013〕106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市政发〔2013〕19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长:副市长黄海清;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惠应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蒋少宁,市统计局局长李利民,市发改委副主任冉红斌,市财政局副局长杨宁;成员:市编办督查专员苏立群,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华俊市监察局副局长肖西亮,市民政局副局长田为勇,市工信委副主任李初管,市工商局副巡视员王曙彬,市质监局副局长张立邦,市国税局总经济师杨成刚,市地税局副局长李正平,市统计局副局长陈晓祺,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副队长桂松新,西安铁路局副局长李桂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程兴财,西安警备区副司令员王伟。

武警西安支队副支队长黄满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陈晓祺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咸北环线等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与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办函〔2013〕132号·2013年8月8日),为加快西咸北环线高速公路、西临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渭南至蓝田玉山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咸北环线等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与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副市长钱引安;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国胜,市交通局局长任立新;成员: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市考核办副主任李海龙,市发改委副主任张效武,市公安局治安局局长宋希斌,市财政局副巡视员李国柱,市国土局党委副书记王建东,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李社,市环保局副局颜昊,市规划局副局长王学超,市交通局副局长张永民,市水务局副局长贺乐军,市林业局副局长任新昌,市文物局副局长黄伟,灞桥区副区长贾轶昊,临潼区副区长王惠争,长安区副区长兰东明,蓝田县副县长朱彤,户县副县长惠军民,高陵县副县长李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西咸北环线等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环境保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任立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国土局党委副书记王建东和市交通局副局长张永民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为:市交通局负责西咸北环线等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环境保障的日常工作;积极协调省交通厅及相关建设单位,尽快开展西咸北环线等高速公路的放线工作;与市国土局、相关区县一起做好征地拆迁的清点丈量工作,及时签订有关征地拆迁协议。

市国土局负责安排西安市城市改造建设有限公司尽快与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签订西咸北环线等三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参股合作协议;积极筹措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资金,并按照征地拆迁的进度及时拨付相关单位;与市交通局、相关区县共同做好征地拆迁的清点丈量工作,及时签订有关征地拆迁协议;负责项目的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其它市级部门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做好手续办理、环境保障等相关服务工作。各区县政府负责征地拆迁的清点丈量工作,及时签订有关征地拆迁协议;及时给群众拨付征迁费用,确保征迁工作平稳进行;负责建设环境保障工作。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治理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办函〔2013〕135号·2013年8月13日),为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秩序,有效遏制与惩处集体土地上抢搭抢建违法建设行为,市政府决定成立治理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领导小组,集中治理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问题。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副市长钱引安;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国胜,市建委主任苗宝明;成员:市考核办副主任李海龙,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晓锋,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崔立新,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姚开慧,市公安局副局长肖西亮,市监察局副局长张华俊,市财政局副巡视员李国柱,市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孙立中,市国土局执法监察队队长李朝晖,市规划局副巡视员孙震海,市建委副主任苟继东,市房管局副局长陈晓军,市安监局副局长王利民,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张军刚,市法制办副巡视员魏增志,市城改办副主任任胜利,市质检局副巡视员王发有,西安水务集团副总经理王禄仕,西安供电局副局长王峥,西安秦华天然气公司总经理靳九让,新城区副区长张炜,莲湖区副区长刘一平,雁塔区副区长胡小煜,未央区副区长周东,灞桥区副区长杨爱民,长安区副区长仵江,阎良区副区长曹忠奎,临潼区副区长杨兵,户县副县长惠军民,周至县副县长曹宝利,蓝田县副县长朱彤,高陵县副县长李斌,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小峰,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宏伟,曲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杨书民,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副主任杨希军,航空基地管委会副主任张驰,航天基地管委会副主任张营,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副主任孙艺民,沣东新城管委会副主任陈洪涛,纺织城综合发展办管委会副主任史晓峰,大兴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柏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治违办),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建委主任苗宝明兼任,副主任由市建委副主任苟继东兼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落实全市治理集体土地违法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总体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对各区县、各开发区治违工作考核,协调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重大事项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市政办函〔2013〕145号·2013年8月26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副市长韩松;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松林,市商务局局长吕恒军,市科技局局长问向荣;成员:市外宣办副主任陈永利,市发改委副主任姜建春,市物价局副局长马天蜀,市科技局副局长武海潮,市工信委副主任李初管,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安群,市监察局副局长张华俊,市司法局副局长褚祝利,市财政局副局长师胜友,市农委副主任张贵生,市林业局副局长任新昌,市商务局纪委书记王鹰,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陆鹏,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红艳,市国资委副主任胡建新,市法制办巡视员郝世兴,市工商局副局长李有,市质监局副局长张毅宏,市食品药监局副局长李教社,市国税局副局长孙彦方,市地税局副局长李正平,市法院副院长常西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惠萍,西安海关副关长陈鸿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武海潮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