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楼棺木被盗 花梨棺木被盗之后……

20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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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家住海南省三亚农村的3名男子见钱眼开,他们偶然得知,距三亚不远的保亭县一位已故老人的棺木是花梨木的,便生出盗心,就跑到墓地盗窃花梨木

    家住海南省三亚农村的3名男子见钱眼开,他们偶然得知,距三亚不远的保亭县一位已故老人的棺木是花梨木的,便生出盗心,就跑到墓地盗窃花梨木棺材,倒卖后得款25万余元。 

    2012年1月中旬,保亭县法院一审宣判此案,涉案人员全部获刑。然而案结之后,2012年3月,有群众反映公安干警在办案中涉嫌渎职和经济问题。经办案检察官调查后并无此事,从而还了公安干警清白。

    不法之徒 掘坟盗走花梨棺

    近年来由于花梨木价格暴涨,引得一些人不安心务农,只想一夜暴富。2009年7月17日中午,三亚农民董昌明、董明荣等5人到保亭县毛感乡千龙村寻找花梨木。第三天中午,他们在盆德清家吃饭,在与盆德清交谈中他们得知,千龙村已故老人邓某的棺材是用花梨木制作的,便起了盗墓之心。于是他们让盆德清带他们认了邓某坟墓的具体位置。 

    事隔两天,董昌明、董明荣伙同董海昌、董海福等10人,在上午10点钟带着锄头、铁铲等作案工具,乘坐绰号叫“寿龙”的人的农用车来到千龙村。晚上9点后,他们来到价教岭下一处分岔路口,由董明荣、“寿龙”负责在农用车上望风,董昌明等9人负责轮流盗挖坟墓。 

    海南的7月晚上气温高达35度,几个人汗流浃背挖了一个小时,将邓某墓里的花梨棺木挖了出来,经清点共有6块花梨木板。他们一鼓作气,连夜用农用车拉回董昌明家的槟榔园藏匿。 

    过了几天,他们见没什么风声,便由董明荣负责联系到当地收购花梨木的李壮学。6块花梨木过秤后共重410多斤,董明荣等人经李壮学牵线,将棺材板以每斤630元卖出,得到赃款25.8万余元。其中董昌明、董明荣,董海昌、董海福等10人各分得2.2万元,“寿龙”分得2.5万元,盆德清分得1万元,余款被他们共同挥霍了。

    盗墓案发 警方接报速侦查

    花梨木棺材被盗,这在保亭县绝无仅有,在海南也是前所未闻。警方接报后马上派员赶赴案发现场进行全面勘查,收集固定证据,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缉拿嫌犯。同时,警方寻踪觅迹,千方百计寻找犯罪嫌疑人去向、关系人落脚点,对收售、制作花梨木的相关窝点全面搜查,从中发现案件线索。 

    转眼几个月过去了,协查通报、舆论力量、法律威慑,产生了积极影响。先是盆德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回了5000元赃款。 

    警方乘胜追击。然而涉案嫌疑人多数出逃,侦查人员只将此案主谋董昌明、董明荣缉拿归案。警方很快查明了董昌明、董明荣、盆德清的犯罪事实,先行将这三名嫌犯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对董海福等涉案人员继续追捕。

    2011年1月15日,保亭县检察院办案干警审查全案、核实证据后,将此案向保亭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被告人董昌明、董明荣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盆德清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万元。 

    再说收购花梨棺木的李壮学,从媒体上得知盗窃花梨棺木的董昌明等人被法院判刑后,一连几天坐立不安。他反复思忖后,在2011年1月27日到保亭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在案件侦查阶段退赔被害人亲属10万元。随后,其他几名涉案人员很快落入法网。保亭县检察院办案干警与公安干警经过耐心地做李壮学的思想工作,劝说他又退赔了被害人亲属10万元。

    2011年12月7日,保亭县检察院以董海福、董海昌犯盗窃罪;李壮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向保亭县法院提起公诉。2012年1月11日,保亭县法院作出判决,分别判决被告人董海福、董海昌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被告人李壮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节外生枝 明察真相还清白

    照理说,邓某的花梨棺木被盗,警方全力破案,缉拿涉案嫌疑人将其绳之以法,为邓某亲属追回20万元的经济损失,也算让邓某在九泉之下得以安慰,还了邓家一个公正。 

    可令人没有想到的是,案件经法院判决后,邓家亲属却放风说:保亭县公安局在侦破他家花梨棺木一案过程中有渎职和经济问题。提前介入此案的保亭县检察院干警怎么也不会相信,这些传言是真的。因为退赃款归还被害人亲属20万元案卷中都有详细记载。为还公安办案干警以清白,检察干警还是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被害人家属反映县公安局曾在办案过程中索要辛苦费,经查证实,2010年1月29日,被告人李壮学投案自首后交给公安机关赃款10万元。公安机关将10万元退还给被害人家属时,被害人家属从中拿出1万元交给刑警队内勤,说这1万元作为辛苦费给你们。县刑警队内勤明确表示了拒绝,但被害人家属将1万元放在办公室离去。后来,内勤将1万元退还给了被害人家属。

    案卷显示:2011年11月,被告人李壮学又退赔10万元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起诉李壮学时,将这10万元随案移送检察院。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将这10万元随案移至县法院。

县法院判决后,将10万元退还给被害人家属。至此,被告人李壮学分两次退还被害人家属共计20万元。事实清楚地表明,县公安局干警在侦破案件中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并为被害人家属追缴赃款20万元。 

    被害人家属为何反映县公安局干警在侦破此案中存在渎职行为呢?经调查了解到,被害人家属认为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410斤的花梨木棺材价值100多万元,公安机关只追回了20万元。

经查,被告人董昌明等人供述被盗的6块花梨木过秤后共重410多斤,以每斤630元卖给一东北男子得到赃款25.8万余元。为了证实这副花梨棺木的实际价值,经物价部门根据现场提取的一小块花梨木棺材板鉴定,整副棺材的价值也只值8.3万余元。

    被害人家属反映,县公安局在侦破此案后追回被盗的棺材没有退还给被害人家属。经查,被告人李壮学供述,董昌明等人盗得棺材木后,经他介绍以25万余元的价格卖给一东北老板。

过后,东北老板认为花梨木棺材已有腐烂,不值25万元。东北老板要求退货,最后李壮学以18万元买下。李壮学买下这些花梨木后全部加工成手镯、佛珠等工艺品予以销售。因此公安机关无法追回这副花梨木棺材。何谈退棺给被害人家属? 

    检察机关调查结论,不但还了公安办案干警以清白,受到办案干警的称赞,而且也让被害人家属无言以对,至此,社会上对公安干警的种种不实之词也不攻自破,对公安干警的非议很快被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