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遗址保护与利用的几点思考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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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大遗址是指大型古文化遗址,主要包括反映中国古代历史各个发展阶段涉及政治.宗教.军事.科技.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水利等方面历史文化信息,具

大遗址是指大型古文化遗址,主要包括反映中国古代历史各个发展阶段涉及政治、宗教、军事、科技、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水利等方面历史文化信息,具有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的大型聚落、城址、宫室、陵寝、墓葬等遗址、遗址群[1]。

其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是中华文明曾经高度发达并对世界文明与进步产生过巨大影响的历史见证。我国已公布的六批235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约有500处是大遗址,占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其中一部分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或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遗址内涵丰富,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起源、形成与发展的历程,是承载五千多年灿烂文明史的主体,不仅具有深厚的科学与文化底蕴,同时也是极具特色的环境景观和旅游资源,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向世界展示悠久的中华传统文化,促进文物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陕西大遗址有的是中华文化起源的遗址,有的是我国古代封建王朝的都城遗址和帝王的陵园遗址,具有分布广、数量多、面积大、等级高等特点。

这些遗存及其地上、地下的建筑遗址、遗迹和出土文物,均是当时科技、文化发展最高水平的典型代表,是当时中华文明辉煌成就的典型代表,是建设“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多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在各级政府和文物部门的努力下,陕西大遗址保护工作按照“中央引导、地方配合、确保重点、集中投入”的原则,加强管理,重点突破,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实施了多项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取得了一定成效,也积累了丰富的大遗址保护工作经验,为推动全国大遗址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尤其是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使大遗址保护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压力和挑战。如何使大遗址保护突出重围,跟上时代发展步伐,走出一条良性发展的新路子,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重大问题。

大遗址以其多样性的遗存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从一定程度上讲,大遗址的历史就是文明的历史。因此,传承文化的根本就是保护好文明的载体——大遗址。建国之初,中央人民政府就颁布了《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从法律上规定了必须保护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

上世纪五十年代,在新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设高潮中,中央政府又及时提出了“既有利于经济建设,有利于文物保护”的两利原则。在“两利”原则下,我国大量古遗址、古墓葬得到了有效保护。

正是当时的西安市政府坚决贯彻执行了“两利”原则,拒绝了当时第二汽车制造厂在汉长安城遗址内选址建设新厂的要求,使汉长安城遗址得以完整保护至今。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又先后确立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始终把“保护”放在文物工作的第一位,强调“保护”是文物工作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文物保护特别是大遗址保护中,“合理利用”得到了高度重视。强调要在确保大遗址本体和遗址周边环境安全的前提下,要把大遗址保护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城市环境结合起来,大遗址保护要惠及社会、惠及民生。

“十一五”以来,国家主导、地方政府配合,在全国实施了“100处大遗址保护工程”,国家文物局经过严格的审核考察,从中遴选出12处大遗址公布为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其中,陕西省就有秦始皇陵园遗址、汉阳陵园遗址和唐大明宫遗址三处大遗址被公布为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在全国是数量最多的。

这12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都是在大遗址保护和利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大遗址保护项目。尽管如此,在大遗址保护中,对遗址本体真实性的保护、对大遗址完整性的保护和遗址存续环境的保护仍然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首要问题,特别是如何避免保护性破坏、利用性破坏和建设性破坏,始终坚持“保护是根本”的原则,是文物部门、各级政府在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中必须要解决好的根本问题。

正如中央******同志指出的:大遗址作为中华文明和传统文化的载体,是极其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对于传承文明、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维护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和国家文化安全有着独特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在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加强大遗址保护刻不容缓。保护是第一位的,保护是根本,保护是做好大遗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大遗址本身具有占地面积大、可读性低、观赏性差的特点,同时保护工作又具有涉及面广、关联度高、保护难度大等限制。因此,转变保护观念,创新保护理念是破解大遗址保护瓶颈的关键。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我省文物保护管理部门和西北大学的有关专家学者就已经敏锐地注意到大遗址保护所面临的困境,并以汉长安城遗址为实例,进行了实地调查和深入研究。研究结果认为,大遗址保护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传统的、单一的、限制性的绝对保护模式与遗址区域内群众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之间的矛盾”。

针对这一主要矛盾和问题,通过实地调研和理论思考,我们认识到,必须探索和研究大遗址保护管理工作的新思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使当地政府和群众从大遗址保护中受益,把大遗址保护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系统、大体制中,提升到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层面上来,从而调动和激发全社会保护大遗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使大遗址保护工作富有生命力,具有号召力,使大遗址的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共生共荣。

因此,大遗址保护工作理念应从单一的限制性保护思维,转向“四个结合”的新理念,即“大遗址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大遗址保护与提高当地群众生活水平相结合、大遗址保护与当地城乡基本建设相结合、大遗址保护与当地环境改善相结合” [2],并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

在大遗址保护“四个结合”新理念指导下,针对不同大遗址的具体实际,探索了大遗址不同的运作模式。即:以秦始皇陵遗址公园、汉阳陵遗址公园为代表的“国家公园模式”;以大明宫遗址公园为代表的“集团运作模式”;以延平门遗址公园、曲江遗址公园为代表的“市民公园模式”;以大唐西市遗址博物馆为代表的“民营资本投资模式”;以汉杜陵遗址公园为代表的“退耕还林模式”等五种不同类型的大遗址保护实践模式。

通过大遗址保护促进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中加强大遗址保护,使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实现了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等“多赢”局面。由于我省大遗址保护与利用工作成绩显著,省政府与国家文物局在西安共同主办了“大遗址保护高峰论坛”,形成了《大遗址保护西安共识》,充分彰显了我省大遗址保护工作的示范作用。

陕西大遗址保护的新理念及其实践探索,既完整保护了大遗址,保护了大遗址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又提高了大遗址区域群众的生活水平,改善了遗址及其周边环境,提升了城市文化品位和城市形象。

使大遗址变成为人民群众最愿意去的休闲场所,变成为城市最美丽的地方,变成为成为城市文化品位最高的地方,变成为展示城市形象的品牌。

陕西大遗址保护的重大成果,使大遗址保护从政府头疼、群众反感、专家为难的“烫手山芋”变为政府满意、群众拥护、专家认同的“香饽饽”。这一切,都是得益于观念的转变,得益于思路的创新,得益于理念的创新。同样的大遗址,同样的大遗址保护,甚至同样的人,思路新了,理念变了,工作效果截然不同。大遗址保护核心在理念,关键在理念。

大遗址占地面积大,而且一般都分布于自然条件较好、经济发达的地区。长期以来,在大遗址范围内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社会形态和经济形态,要按照“四个结合”的理念实施大遗址保护工程,必然就要涉及到许多部门、行业,涉及到不同的利益群体。

只有统筹兼顾、科学处理不同部门行业、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才能保证大遗址保护工作得到社会各个阶层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大遗址保护工作顺利实施。要实现这一目的,高水平的管理工作是首先要解决好首要问题,也是核心问题。

大遗址保护的管理问题,主要涉及法律管理、行政管理、专业管理等方面。

要求涉及大遗址保护的各个部门行业、遗址区域的人们群众都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要模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国家保护文物的法规政策。确保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在大遗址保护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既要确保大遗址保护工作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也要确保各方利益诉求在法律范围内得到满足,任何超越法律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这就要求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有法必依,依法办事。

主要是政府有关部门行使管理职责。在目前管理体制下,大遗址保护和其他类别的文物保护一样,实行的是政府保护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这里强调的是政府的管理职责。落实政府管理职责,首先是要建立一个职责明确、运行高效的管理机构。

前文提到,大遗址保护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单单依靠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一家是远远不够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组建一个包括文物、土地、建设、规划、金融、工商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综合管理机构,统筹解决大遗址保护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的问题。

其次是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政府在组建大遗址管理机构的同时,要在法律的框架下,明晰机构职能,界定职权范围,规范办事程序。减少推诿扯皮,提高办事效率,提高管理水平。

再次就是要配备一支懂专业、会管理、善经营的管理团队。大遗址保护专业性强,政策水平要求高,对管理者的文物考古专业素养、法律政策素养、管理学知识素养等要求较高,在大遗址保护管理人员选配方面要给予充分重视。在目前陕西的大遗址保护实践中,秦始皇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模式、唐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模式都是很有创新的探索,但也都存在利弊得失,这两种管理模式值得深入研究。

主要指大遗址考古调查、考古勘探、考古发掘、陈列展示以及环境整治等与文物保护密切相关的专业工作。专业管理首先是规划管理,要组织编制科学合理的大遗址保护规划,包括区域性总体规划、单项遗址规划、专项规划等,规划是实施大遗址保护的第一步,规划是基础。

大遗址的保护工程、展示工程、利用工程、管理工程等都必须在规划的范围内实施,按照规划的要求开展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二是方案管理,要在规划的基础上,分项编制保护利用方案,包括考古调查勘探方案、考古发掘方案、遗址展示方案、环境整治方案等。

方案既要符合规划,具有科学性,又要结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三是施工管理,大遗址保护利用工程往往直接涉及文物遗址本体和遗址环境,文物遗址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涉及文物遗址的任何工作都必须慎之又慎,决不能出现任何失误,否则,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施工管理水平直接决定着规划的目标、方案的要求、保护利用目的的实现。因此,管理是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最重要、最核心的工作。

大遗址保护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文物保护事业的新要求,是文物保护理念的新成果,是我国文物保护事业的新生事物,国内外没有现成的成功范例可以学习借鉴。纵观近年来我国大遗址保护历程:从陕西最先提出大遗址保护“四个结合”新理念,到大遗址保护西安高峰论坛、良渚高峰论坛和洛阳高峰论坛,都是在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提高、不断创新的过程。

从一个具体遗址的保护利用、到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再到大遗址保护特区,大遗址保护利用的深度、广度、效能和综合水平,都在不断提高,逐渐形成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东方土遗址保护利用理念和模式。

而取得这一成果的根本原因和动力,就是不断的探索和创新。这也充分印证了: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始终保持我国文化遗产事业的生机和活力。改革创新是加快我国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3]大遗址保护理念和模式的不断创新,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必然是大遗址保护利用发展的根本所在。

在过去很长一个阶段的工作中,文物保护主要由各级文物部门和基层文物保护单位承担,但是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经济和各项基础建设飞速发展,文物保护和展示工作面临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前所未有的压力。针对这一突出问题,通过不断探索实践,陕西的大遗址保护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通过大唐芙蓉园、唐城墙遗址公园等依托历史创造文化景观的成功经验,指导地方政府实施了唐长安城延平门遗址公园;指导建设了大唐西市遗址博物馆;省政府和西安市政府组织实施了唐大明宫遗址公园。

其中,唐长安城延平门遗址公园由西安市高新区管委会出资建设并实施维护管理,大唐西市遗址博物馆是民用企业资金投入运营管理,唐大明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则由西安曲江管委会融资建设运营,秦始皇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汉阳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文物部门直接建设管理。

目前几处遗址无论从文物保护、展示、服务及设施等各方面均处于较高水准。这也说明只要按照文物保护的原则和规范要求,加强业务管控和指导,文物保护主体的的创新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展示效果、文化特色,增加文物保护全民意识和社会广泛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文物保护事业发展,丰富了文化展示方式。

说明大遗址保护完全能够融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够惠及广大民众;通过大遗址保护促进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中加强大遗址保护,使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实现了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等“多赢”局面。

在陕西大遗址保护实践中,提出了“四个结合”新的保护理念[4],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注意将保护与展示相结合,注意引导地方产业结构向有利于文物保护的方面发展。探索出以秦始皇陵遗址公园为代表“国家公园模式”;以大明宫遗址公园建设为代表“集团运作模式”;以唐长安城延平门遗址公园、曲江池遗址公园为代表“市民公园模式”;以唐长安城西市遗址为代表“民营建设模式”;以汉杜陵遗址公园为代表“退耕还林模式”。

以国家保护为主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大遗址保护,鼓励民营企业先期投入资金实施大遗址保护项目,充分利用国家退耕还林等各项优惠政策和导向,在实施文物保护展示项目的同时,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带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取得的显著的成效。

由于文化遗产的本身特色,区位关系以及周边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也决定了在今后开展其他文物保护项目中只能借鉴经验,无法复制成功,这也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进行实践和探索。

由于大遗址具有隐性文化遗产的特性,遗产本身保存的原始状况难以让非专业公众从中获取更多的历史信息,根据文化内涵,进行各类文物保护展示的尝试,甚至是某种复原都是可行的。在以往很长一段时间,大遗址保护展示主要是回填保护、围栏保护等最传统的保护方式,这种保护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满足遗址保护的目的,但是在以考古发现和以及本体为载体深层次揭示遗址文化内涵,达到文化宣传推广,让观众感受历史文物带来的精神愉悦和文化享受,还存在较大差距。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文物保护理念的不断提升和保护技术手段的进步,我们只有不断提升展示水平,来满足观众不断提高的审美标准和文化需求。目前陕西的大遗址主要进行了以下尝试。

对于具有一定形制的遗产,如建筑遗址,在考古调查研究和复原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形制修复和保护展示。如唐长安城天坛遗址、大明宫含元殿等遗址按照考古资料,通过覆土或覆土砌砖复原保护方式,即起到了保护遗址的作用,又达到了展示遗址格局、规模、气势的效果。

汉长安城桂宫二号、长乐宫六号等遗址,在实施考古发掘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覆土保护,复原考古发掘现场,展示遗址保存现状。

如汉阳陵外藏坑遗址、汉长安城长乐宫四号、五号遗址等保护展示项目,以弱化保护建筑外观对遗址的影响,保护构造理念建设保护建筑,实现对遗址的有效保护和考古现场的原址展示。汉阳陵外藏坑地下博物馆建设,在建筑设计上,它全埋于地下,几乎没有任何地面建筑形象。

在建筑顶部,则覆土植草种树,恢复陵园原有的历史环境风貌和自然景观。整个保护大厅覆罩在10座外藏坑上,使得遗址区域与外界环境隔绝,为人为有效地按照设定的技术参数创造最适宜文物遗址保存的环境提供了空间条件。

如汉阳陵南阙门遗址、大明宫丹凤门遗址根据考古资料和研究成果,以保护为目的,结合展示需求,原址重建历史建筑,实现了遗址考古现场展示和历史建筑“再现”的完美结合,是游客既能领略到遗址的沧桑和盛世的辉煌。

在其现状考古调查及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主要针对遗址格局进行提示和标识,从而达到展示效果。如汉阳陵陵园部分结构、大明宫宫墙、延平门、唐城墙等遗址,通过绿化标识,即达到了格局展示,文物历史信息提示,又满足了遗址对于环境保护的要求。

如大明宫遗址,根据考古资料和研究成果,通过现代科技数字复原唐代大明宫的恢宏场景,以影像的方式传递历史文化信息。同时,以15:1的比例微缩,建成了见证1300年前唐王朝辉煌的皇宫——大明宫建筑,成为游客最直观、最真切地了解唐代宫殿气势、格局和特色的景观之一。

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是全社会、所有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当地政府是责任主体。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更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需要社会各界,方方面的参与和支持。

(1)政府主导,集团运营管理。如大明宫遗址采取集团运作模式,通过融资的方式完成遗址公园建设。由于大明宫遗址公园建设投资巨大,内容涉及文物保护、商业服务运营、园区景观、绿化设施等方面,因而采取了以大明宫保护改造办公室为主体,下设文物、规划、土地多个局以及策划、推广、运营等多个部室和管理公司,通过先进的管理模式解决了建设难、管理难、运营难的问题,成为管理模式创新的成功范例。

(2)政府机构直接投入建设,纳入城乡管理。在唐城墙遗址、延平门遗址公园建设中,由西安曲江新区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划拨土地,投资建设,其日常管理和维护纳入了管委会年度财政预算,实现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改善区域自然、生态以及投资环境完美结合。

(3)民营企业投资保护。在进行配合西安大唐西市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过程中,发现了唐西市十字街遗址。为了保护文物,该公司主动调整建设计划和建设规划,通过建设遗址博物馆的方式保护展示文物,所有费用企业全部承担。

我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保护准则都明确提出,实施文物保护工程都必须坚持可逆性原则,即针对文物保护的一切措施都应该是可逆的,这是为了不致妨碍以后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或用更好的方案代替,同时也为了保证日后有可能对文化遗产的所有历史论据作进一步的研究。

在西安召开的(ICOMOS)第十五次大会上,通过了《西安宣言》。宣言文件关于文化遗产环境保护的原则和方法建议,融合了ICOMOS在各个历史时期对于对遗产环境的理解,代表了文化遗产保护的最新理念,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5]其文化遗产环境保护规定,对陕西大遗址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长期的文物保护工作中,从***《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到大遗址保护《西安共识》、《良渚共识》;从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大遗址保护项目到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现大遗址保护成果社会共享一直是我们主要目标之一。需要我们文物工作者对遗产进行研究、阐释,形成具有可视性、可读性、可参与的参观点,使社会大众直接从遗产中取得信息,给人以精神的愉悦、历史的震撼、艺术的享受。

文化遗产应服务于人类社会可延续发展和公众生活品质的保障和提高:隽永的历史人文环境和优美和谐的自然景观;更高更深层次的环保。历史信息或一定客观条件与文化背景下不同文明传统的实物载体或生活方式的延续。不同文明之间相互了解、欣赏、借鉴、学习、交流与合作,促进和平与共同发展,是人类进步的活力和动力。

[6]《西安共识》指出: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加强环境整治,改善城乡生态,创造美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活品质,让全社会共享保护成果,是大遗址保护的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我们不但承担着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职责,更肩负着传承与弘扬中华文化的重任。我们将为此不懈努力!

在实现文化遗产共享的手段中,大遗址保护利用是重要手段和方式之一。通过秦始皇陵、汉阳陵、唐大明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以及乾陵、法门寺、华清池等众多国际知名文物景点的社会文化功能的发挥,陕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及其对于当地经济社会的全面促进和生产力转化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十二五”期间陕西大遗址项目、《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和建设彰显华夏文明历史文化基地的实施,秦咸阳城、汉长安城等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全面启动,特别是西安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的启动,我省的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必将取得新成果,迈上新台阶,继续引领全国乃至世界大遗址保护利用新发展,又将迎来文化遗产利用和共享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