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警察上吊自杀 曾刑讯逼供赵作海警察 赵作海案警察自杀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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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刑讯逼供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含纪检.监察等)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乃至精神刑等残酷的方式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刑事司法审讯方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61条.国家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0条等法律条文均有明确规定禁止刑讯逼供,但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等违法侦讯行为却依然仍普遍存在.这是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的.刑讯逼供罪,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工

 刑讯逼供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含纪检、监察等)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乃至精神刑等残酷的方式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刑事司法审讯方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61条、国家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0条等法律条文均有明确规定禁止刑讯逼供,但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等违法侦讯行为却依然仍普遍存在。这是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目标背道而驰的。

刑讯逼供罪,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含公检法、纪检、监察、及一切国家公职人员,总之,这里的“司法权”是“泛司法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刑讯逼供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使其在肉体或精神上感到痛苦而被迫做出的某种供述,以致会造成被审讯对象重伤、死亡和冤假错案的发生。这严重损害了国家司法机关的形象,破坏了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后果。这种行为也是为我国法律所禁止的。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专门规定了刑讯逼供的罪名,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严禁以刑讯逼供的非法手段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