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的感觉经验知识论

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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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休谟主张:"心灵中除了它的知觉外,永远没有任何东西存在;视.听.爱.恨.思想等,一切活动都归在知觉的名称之下.心灵所能施展的活动,没有一种不可归在知觉一名称之下."他认为我们的一切认识和知识都是来源于感觉经验,都是感觉印象的产物,超出感觉经验之外就不可能获得任何真正的知识.人的认识也不顾不过是对感觉印象的复写而已,在感觉之内是找不出任何有关客观外界事物的本质.作用和规律性的东西.所以人就不可能真正的认识到心灵之外的任何外界事物的本质,同样也就不可能获得任何具有客观的.因果必然性和规律性

休谟主张:“心灵中除了它的知觉外,永远没有任何东西存在;视、听、爱、恨、思想等,一切活动都归在知觉的名称之下。心灵所能施展的活动,没有一种不可归在知觉一名称之下。”他认为我们的一切认识和知识都是来源于感觉经验,都是感觉印象的产物,超出感觉经验之外就不可能获得任何真正的知识。人的认识也不顾不过是对感觉印象的复写而已,在感觉之内是找不出任何有关客观外界事物的本质、作用和规律性的东西。所以人就不可能真正的认识到心灵之外的任何外界事物的本质,同样也就不可能获得任何具有客观的、因果必然性和规律性的知识。人类的想象虽然可以超出人的心灵之外,但那不过是一些虚构的幻想和错觉而已,并且客观真理也不过只是人的一种坚强的信念,不具有任何客观性和确定性,所以没有客观必然性的真理存在,因为这些都是超出经验之外的,人是无法获得的。

关于因果律,休谟主张是根本不存在的,因为在人的感觉经验中因果的必然关系是找不到的。人们所谓的因果关系,实质上只是一种心理的“习惯”或“惯性”。他说在人的感觉经验中不存在因果关系,存在于人们感觉印象中的只是两个事件之间的时空接近关系和接续关系,即一事物出现之后,另一事物在此事物之后出现,并且由于此种事件之间的时空接近关系和接续关系,在人们的经验中经过多次重复出现之后,人才相信在这些事件之间有着某种的因果联系。但实际上,这两种事件在人们的感觉中只是各自孤立的现象,例如:当我们吃了一些食物以后,很快就感觉到饥饿的消失,人们就把吃咽食物看作是原因,而把饥饿的消失看作是结果。然而,一个是吃咽食物的感受,一个是饥饿的消失,至于两者之间究竟有没有因果关系,我们并没有感觉到。

既然如此,我们又凭什么断言在这两事件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呢?人们的因果观念又是怎样产生的呢?休谟解释说:这是由于心理习惯而产生的一种信念,当某两个相互接近并先后相继的物象或事件在人的经验重复多次后,人就会在其心理造成一种惯性的力量,所以在一个事物出现之后,人们由于这种惯性总是期待着另一事物会伴随出现。这就好比人们看到一座大山,一年一年都是那样,没有消失,所以人们相信明天、后天以及将来的任何一天它都会如此。人们的因果观念就是在这样一种心里联想的基础上形成的。在此之外“我们的考察不能再推进一步,或者我们不能再妄自给这个原因找出别的原因来,或者我们得安于这个原因,因为它是由经验而来的一切推论的最后原则,就我们所能指示的而言,我们能达到这样远的地步,也就够满意的了。”

并且休谟认为,不仅因果关系是由于人们的习惯,而且其他一切必然性或规律性等观念和知识都是来自于人们的“习惯”思维。休谟说,假若只有一个例证的情况之下,即使我们看到某些特殊的事情跟随另一些事情而来,也不会贸然做粗结论。预言在相同情形下定会有同样的事情发生,但是,如果在人的经验中,总是有某一个事件伴随着另一些事情而来,这时我们就会毫不迟疑地在一件事情出现之后迅速预言另一件事情的到来。很显然休谟的这种主张完全抛弃了人有理智和理性的层面,在他看来,人的知识仅仅限于人感觉之内,至于感觉之外任何东西都是不可知的。人们所谓的“必然联系”、“自然法则”无非也是人心灵的习惯或联想,是人心理上的一种“强烈倾向”,所以这些也仅存于人的心灵之中,成为一种信念,而在心灵之外是绝对不可能找到的。因此这些被人们所定的规律或真理,只是由于感觉经验的重复而在人心中造成的一种本能的习惯倾向,而绝非是什么客观规律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