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的叉子(hume's fork)是休谟的怀疑论吗?为什么这么叫?

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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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休谟之叉"休谟问题的提出有赖于知识的分类.在休谟看来,人类认识的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观念之间的关系",一类是"事实".与此相应,人类所有的知识也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直观性和逻辑必然性的知识,包括直观.数学和逻辑演绎的知识,这是关于观念关系的知识,另一类是需要经验才能做出判断的知识,它以经验式推理为特征,包括关于实际的存在和性质方面的知识,这是关于事实的知识.需要注意的是,休谟对于两种知识的区分并不依据于他们的来源.归根到底,所有知识的最终来源都是感觉

休谟之叉”休谟问题的提出有赖于知识的分类。在休谟看来,人类认识的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观念之间的关系”,一类是“事实”。与此相应,人类所有的知识也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直观性和逻辑必然性的知识,包括直观、数学和逻辑演绎的知识,这是关于观念关系的知识,另一类是需要经验才能做出判断的知识,它以经验式推理为特征,包括关于实际的存在和性质方面的知识,这是关于事实的知识。需要注意的是,休谟对于两种知识的区分并不依据于他们的来源。归根到底,所有知识的最终来源都是感觉经验,不论是关于观念关系的知识,还是关于事实的知识,它们最终都可以还原到感觉经验,在这一点上两者没有任何区别。它们的区别在于两种知识的特性不同:关于观念关系的知识具有与生俱来的必然性,仅仅比较观念自身就可判断它们之间的关系。

只要观念本身不变,它们的关系就不变,关系一旦确定,将不会产生任何疑问。以数学知识为例,数学知识都具有客观性、必然性和确定性,它之所以能够客观、必然、确定,就在于数学知识形式上保证了逻辑必然,其逻辑上的必然确保了客观上的必然性。“‘直角三角形斜边的平方等于其余两边的平方和’这个命题,便是表达这些图形之间的一种关系。又如:‘三乘五等于三十除二’这个命题便是表达这些数目之间的一种关系。这类命题,只凭思想的作用就能发现出来,而不以存在于宇宙中某处的任何事物为依据。纵然在自然中并没有圆形或三角形,欧几里德所证明的真理仍然保持着它的可靠性和自明性。

”[1] 数学研究的特点是从纯形式层面将逻辑关系展现出来,它的客观性来源于逻辑的规定性。与此对照,关于事实的知识则不具有前一种知识的近乎完美的品质。它无法单凭自身就断定自己的真假,而必须借助于外部对象的实际状态才能判断原先关于它们的知识,因而,这类知识具有或然性、经验性和非确定性,即对象的规定性。比如,“太阳明天将升起”这个判断,其真理性的保证在于人们每天都看见“太阳升起”这一事实,对于昨天的太阳、今天的太阳和明天的太阳三者之间的关系,人们需要观念关系之外的感觉经验做出判断,经验中对象的客观存在规定了此类知识的客观内容。休谟对知识的二分法被称为“休谟之叉”,它是后来西方哲学认识论中分析命题和综合命题划分的先导,从“休谟之叉”又可以推出诸多不同标准下的知识,如先天的和后天的知识、分析的和综合的知识、必然的和偶然的知识,而这些知识的区分标准都已被“休谟之叉”点破。正基于此,休谟才能够抓住经验式推理的要害之处,展开对因果关系的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