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吕忠梅 吕忠梅被任命为全国政协社法委驻会副主任

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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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忠梅被任命为全国政协社法委驻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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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7日下午在京闭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出席闭幕会并讲话。

闭幕会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和人事事项。决定增补吕忠梅为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任命为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因年龄原因,顾伯平不再担任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

会议通过关于免去韩志然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定,追认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次主席会议作出的关于撤销颜世元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政协副主席杜青林主持闭幕会。

全国政协副主席韩启德、林文漪、罗富和、何厚铧、张庆黎、李海峰、陈元、卢展工、周小川、王正伟、马飚、齐续春、陈晓光、马培华、刘晓峰、王钦敏出席会议。

吕忠梅简介:

吕忠梅,女,1963年3月出生,汉族,湖北荆州人,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198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2000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历任原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经济法系副主任、科研处副处长、科研处处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00年—2008年,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2008年6月— 任湖北经济学院院长;2012年5月任中国农工民主党湖北省委员会主委;2013年1月当选为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