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利斌李润林 李润林白菜价卖兴无煤矿给邢利斌(转载)

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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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谈起山西柳林的邢利斌,人们会立刻想起7000万元嫁女的事情,但对他以白菜价购买国有资产比较陌生,对卖给邢利斌煤矿的"售菜员"更是陌生,"售菜

谈起山西柳林的邢利斌,人们会立刻想起7000万元嫁女的事情,但对他以白菜价购买国有资产比较陌生,对卖给邢利斌煤矿的“售菜员”更是陌生,“售菜员”是谁呢,他就是现任山西省吕梁市副市长的李润林。

2001年4月至2009年7月期间,柳林县经历了国企产权改革和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的大变革,2002年—2006年9月,李润林担任柳林县县委书记。他主刀,贱卖了柳林县的兴无煤矿、柳林县煤矿、柳林县自来水公司、柳林电视台网络公司等。今天我们谈谈白菜价出售兴无煤矿。

2000年左右,兴无煤矿是柳林县最大的国有煤矿,在2002年柳林县政府决定出售兴无煤矿,李润林在收取邢利斌送给的1千万好处后,亲自主持会议,违背柳林县政府出台的《合作要求》,暗箱操作将兴无煤矿卖给邢利斌。

2002年6月6日,柳林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中心与柳林县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邢利斌控制)和邢利斌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邢利斌以5747.06万元购买了柳林县兴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无煤矿),这一合同上约定的价格与媒体称8000万元购买有所差异。

兴无煤矿在2002年出售时,净资产为6826万元,政府与邢利斌的转让价为5747.06万元,转让价低于净资产1078.94万;兴无煤矿储量1.36亿吨,吨煤平均转让价格为0.42元,当时煤炭价格为200元/吨,国有资产损失达4亿多元,这就是“白菜价”的由来!

在兴无煤矿股权转让中暴漏出多个问题:

1、综合实力明显较差的柳林县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为什么能折冠?

2002年5月13日,柳林县政府发布《兴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对外合作的条件要求》公告,第五条规定“报回方案后将公开竞价、综合评价”。山西神州煤电焦化有限公司、山西美锦能源有限公司、离石大土河煤焦集团公司、孝义市金晖煤焦有限公司、柳林县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邢立斌为实际控制人)等5家企业报名。

柳林县金家庄煤业公司资产仅为6370万元,而前4家报名企业资产都在3亿元以上,综合实力明显强于柳林县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这种情形下,为什么柳林县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和邢利斌能折冠呢?

据亲近邢利斌身边的人说,2002年5月29日,李润林参加评标会议(这时李润林已收取邢利斌送的1000万元好处费),让投标企业排队,将柳林县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排在第一;2002年5月30日8时,李润林主持县四大班子领导会议,决议事项为《通报兴无开标评议情况》,成立考察组依排队顺序进行谈判,违反政府出台的《合作要求》,不再进行公开竞价,决定将兴无煤矿卖给邢利斌,邢利斌提前与政府签订了买煤矿合同。

2002年6月6日,柳林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中心与柳林县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和邢利斌三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书》。

2002年6月7日,柳国资委发[2002]第2号文,通知柳林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中心务于六月八日前与柳林县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邢利斌签订转让合同。

据邢利斌身边的人说,李润林在兴无煤矿为大股东,李润林才是真正的老板。这在柳林县城及周边地区引起强烈反响!

2、为什么是“白菜价”?

兴无煤矿数亿国有资产亏本出售,吨煤平均转让价格为0.42元。兴无煤矿是柳林县最大的国有煤矿。净资产6826万元,转让价5747.06万元,转让价低于净资产1078.94万;政府《评标方案》设定底价6800万元,转让价低于起底价1052.

94万;邢利斌投标报价8000万元,转让价低于投标报价2252.94万;国有股5759.5万元,转让价少于国有股12.44万。兴无煤矿储量1.36亿吨,吨煤平均转让价格为0.42元,与当月同类煤矿转让价格比持平,国有资产损失达4亿多元,号称“白菜价”,实质是亏本赠送!

也正是兴无煤矿奠定了邢利斌发家基础,邢利斌为李润林在升任吕梁副市长位子运作上,出人出力,扮演了重要角色。

3、《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为什么能违反《评标方案》?

政府《评标方案》要求分3期缴纳股权转让款,第1次付款不得低于转让金额的60%;转让合同却分4期缴纳,第1次付款1247.06万元,占转让金额的21.7%,与《评标方案》要求的首次付款额相差2200余万元。

4、邢利斌没有投标,为什么却能成为受让方?

投标人是5家企业,没有1个自然人投标,煤矿转让合同签订时,受让方却出现邢利斌自然人,未投标者成为受让人。

5、为什么邢利斌可以拒不支付转让款?

煤矿转让后,柳林县政府一直没有足额收到煤矿转让款,柳国资委下达资监字(2002)第2号、第3号文件,连续两次向柳林县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及邢利斌本人催要转让款,即使超低价受让,邢利斌仍不予缴纳。这是为什么呢?

据说煤矿转让后,邢利斌因与李润林在利益分配上不平衡,长时间达不成一致,导致邢利斌拒不交付煤矿转让款。

6、县领导为何缄默,不督促邢利斌交付受让款,耐人寻味?

出让人柳林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中心2002年8月26日,2002年9月27日,两次向时任县长闫国平、县委副书记高文平、常务副县长宋月照报告并请求督促缴纳国有股权转让合同欠款,汇报后没有音讯。

7、在邢利斌获取兴无煤矿后,李润林继续担当“护花使者”,为让邢利斌提升办公现象,将县城内原党校的办公场所采用现场会的会议纪要,在2004年、2006年二次会议纪要将这宗土地让邢利斌占用,邢利斌在这宗土地上盖起了数幢高楼,这就是柳林人民常说的黑楼建筑群。事件衍射出李润林本人就是法律,根本无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就这样,李润林与邢利斌的官商勾结日益紧密,邢利斌甘愿成为李润林买官卖官的输送带,金主与官主息息相关,共同走向破坏公平、正义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