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卓英后代 抗日胜利后罗卓英、陈策征购军粮的黑幕

2017-08-04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1946年5.6月间,蒋介石在东北发动大规模的内战,因集中大量兵力于东北,使地方混乱,田赋无法开征.军粮之补给,更感困难,蒋竟不顾全国民食,严令粤.浙.湘.赣等十余省,强征谷米,用济军稰.广东本是缺粮省份,亦被强行派征大米150万石(是时湘赣两省,各派征200万石.广东之数,可能记忆不甚准确).广东省府主席兼军粮征购处主任罗卓英,奉到派征命令,自是遵办唯谨,不理广东民食如何,强硬把派额分配到各县去,限期交足.广州市政府亦被派定于5.6两个月内,每月征交军米5000包,等于二万担.市长陈策以广州并

1946年5、6月间,蒋介石在东北发动大规模的内战,因集中大量兵力于东北,使地方混乱,田赋无法开征。军粮之补给,更感困难,蒋竟不顾全国民食,严令粤、浙、湘、赣等十余省,强征谷米,用济军稰。广东本是缺粮省份,亦被强行派征大米150万石(是时湘赣两省,各派征200万石、广东之数,可能记忆不甚准确)。

广东省府主席兼军粮征购处主任罗卓英,奉到派征命令,自是遵办唯谨,不理广东民食如何,强硬把派额分配到各县去,限期交足。

广州市政府亦被派定于5、6两个月内,每月征交军米5000包,等于二万担。市长陈策以广州并非产米地区,派征任务过重,请求减额。但罗卓英以中央军粮紧急,又虑他县藉口,不允稍减。陈策明知罗氏此举,是故予自己以难堪,但亦不能不理。

然广州事实上是一个消费城市,郊区农田亦少,的确无法于5、6月份内每月征得5000包大米。如果一定要征,只有出于购买一途。时米价大约每司担值国币37000~38000元(相当于港币15元左右),以二万担计算,共约需款七亿五千万元以上,市库亦无力负担此数。

而陈策原是政学系吴铁城派人物,罗卓英则属于陈诚的人,故陈亦不愿为罗卖力。因此想把这个征粮问题,设法拖延下去。便发动市参议会和国民党市党部等出头,请求中央减免。

但罗亦不示弱,即电报于蒋,施用中央压力,一面约陈商议,可藉征借什么地方捐税办法,购米应付。陈策得到罗卓英提出这一办法后,归邀秘书长祝秀侠、财政局长司徒宽、社会局长袁眭晖、地政局长黄仲榆、参事黎葆鉴等商讨办法。

各人亦认为既有此一名堂自可从中捞一大把。诸人几经研究,便作出征借广州市房租半个月的决定。再经与罗卓英商允照办后,其征借办法遂由市府公布并立即实行。是时广州市房屋月租,由于光复初期,各处回市人多,故租值颇昂。

普通一厅二房的月租,约需国币3、4万元。如水、电、厕齐全的,则要5、6万元,地方多的达10万元上下。舖租更为奇昂,繁盛街道,如十三行、上下九路、永汉路、惠爱路等的店舖动辄每间月租3、40万至6、70万元。

还以米价作标准,订明国币若干——等于白米若干担。如国币贬值,则以米为准则。广州市区宅地原有16万个地号左右(郊区未计在内),其中有上盖的约四份之三(即约有12万间店舖房屋)。

抗战期中破坏的约占20%(即尚有约10万间店屋可用),其中约有二分之一以上是出租的(即5万多所店屋出租),每所房屋,照平均月租约5万元计算,征借房租半个月,便可向业主们征得125亿多元。

除拿出75亿多元购米外,还有约5亿元以上的盈余,此数便可尽入陈、罗两小头人及其贪污小集团中人的私囊。但广州市既被征购大批食粮,便刺激了米价上涨。几天之内,米价即涨了25%~30%,贫苦的人民,便又更吃米贵之苦。

社会上也起了骚动。此事办过之后,陈送于罗的米款余数闻是15亿元,尚有3亿多元,则由陈策支配。至于如何支配,祝、黄、黎、袁、司徒等,各得若干,则非局外人所得而知矣(市各局长除袁眭晖是CC派之外,余均吴铁城系陈策手下的人物)。

我当日是在市府工作,颇知此事大概。后得社会局秘书冯启中,对我详说其中内幕(社会局是主办征借是项军粮的),并云他也得了一些津贴,但实数没有说明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