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死党王维国 “林彪死党”李作鹏写诗给律师:20年后给你看

2017-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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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对李作鹏的审判是在"文革"之后.在毛泽东指定的接班人华国锋与老帅叶剑英联手下,粉碎了"四人帮",平反冤假错案与重建法制就被排上议事日程,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审判,也成顺理成章之举.除了李作鹏等"四大金刚"外,尚有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陈伯达.江腾蛟等共10人,被送到这场"世纪审判"的被告席上.当时,张春桥等人拒绝找辩护律师,而李作鹏等人则提出要找辩护律师."李作

对李作鹏的审判是在“文革”之后。在毛泽东指定的接班人华国锋与老帅叶剑英联手下,粉碎了“四人帮”,平反冤假错案与重建法制就被排上议事日程,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审判,也成顺理成章之举。

除了李作鹏等“四大金刚”外,尚有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陈伯达、江腾蛟等共10人,被送到这场“世纪审判”的被告席上。当时,张春桥等人拒绝找辩护律师,而李作鹏等人则提出要找辩护律师。

“李作鹏给我出乎意料的只有一点,就是他是个‘识大体、顾大局’的人。第一他不喊冤,第二他没有指责任何人。他可以讲是执行谁的路线来为自己开脱,但他从来没有说‘我执行林彪的决定’之类的话。”李作鹏的辩护律师张思之对记者说。

起诉书针对李作鹏的指控主要有三点:在海军内部迫害干部;密报毛主席南巡谈话内容;在“九一三事件”中处理山海关机场场站问题时,篡改周恩来总理关于林彪专机必须有四个首长联合指示才能起飞的指示。

所谓密报毛主席南巡谈话内容,指的是1971年9月6日李作鹏在得知毛泽东同各地负责人谈话内容(“要团结,不要搞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等)的密报后,当天从武汉返回北京,分别告诉黄永胜和邱会作。黄永胜则连夜打电话告诉在北戴河的叶群。起诉书认为,这导致林彪下决心采取行动谋害毛泽东。

在林彪、叶群等人叛逃前,周恩来总理决定,林彪搭乘的256号专机必须由周恩来、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四个人一起下命令才能飞行”。起诉书指控李作鹏在给海军山海关机场下达命令时篡改为“四个首长其中一个首长指示放飞才放飞”,而后在林彪强行起飞之时未采取任何阻止起飞的措施,面对请示只回答“可直接报告请示总理”借以拖延时间。在林彪乘机叛逃成功后又涂改电话记录。

“他毕竟是李作鹏,有他自己的革命生涯,有很长一段光荣历史,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很有思考能力。辩护时他讲了自己的观点,但也不好说他不认罪,毕竟‘文革’时上了贼船,不仅存在政治上的错误,同时也确实犯有严重的罪行,这是无可回避的。他尽管对审判有看法,但也讲,只要有证据,该判什么就判什么,他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作为一个军人,他这一点上,态度还是很明朗的。”

张思之记得,李作鹏开庭审理了5次,最后陈述时,审判长伍修权一开始就说李作鹏你身体不好,不要念了,把你写的东西交给我们,我们会参考的。但李作鹏坚持:我要讲,我一定要讲完。这之间他心脏病发作了两三次,每一次在庭上休息起码20分钟。他的另一个辨护律师苏惠渔在接受采访中也主动提到,李作鹏在吸完氧之后会马上主动回到被告席上这个细节。他认为,李作鹏的这种性格,和他多年的军人生涯有关系。

据《人民日报》1980年12月23日对案件庭审的报道,李作鹏承认:他诬陷贺龙、叶剑英、罗瑞卿“是犯罪”;“文化大革命”中海军大批干部和群众受到诬陷迫害,他“不但有领导责任,还有直接责任”;他在“九一三事件”中处理山海关机场场站问题(即他篡改周恩来总理关于林彪专机必须有四个首长联合指示才能起飞的指示),过去“只承认有错,不承认有罪,”现在“既承认有错,也承认有罪”。

报道称,李作鹏对起诉书指控他犯罪事实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辩解。关于密报毛主席南巡谈话内容,他说“不是我主动去打听的”,“是刘丰主动同我谈的”。关于诬陷迫害海军干部和群众问题,他说“这个问题很复杂,……能不能都算是我直接诬陷迫害,我请求特别法庭慎重考虑。雷永通等3人被迫害致死,我完全不能承认”。关于篡改周总理对林彪专机起飞的指示的问题,他说“我现在有保留地承认这个罪行”。

法院最终认定李作鹏犯有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诬告陷害罪。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不讲林彪坏话,想划清界限”

回忆起当年的辩护,苏惠渔说,“应该说当时我们的辩护还是比较正常的,把起诉书指控他犯有向黄永胜密报毛泽东南巡讲话的罪行给免掉了。放飞也是他罪行中很严重的问题,后来还是被法院给认定了。但你如果仔细看看起诉书和判决书,这里面提法上是有一定的差异的。”

不过,在庭审后张思之和苏惠渔会见李作鹏的时候,李作鹏一方面称辩护律师只是在敲小鼓,没有敲到鼓心,另一方面又表示不怪律师,还要谢谢。他当时还说自己写了首诗,但要20年后才能给律师看。

此后,苏惠渔一直没有见过李作鹏。张思之则在李作鹏获释后去过他京城的住所,并拿到那首“1980年于复兴医院”所写的《评律师》诗:尊敬公正人,天知无偏心。官方辩护词,和尚照念经。遵命防风险,明哲可保身。边鼓敲两下,有声胜无声。下面还附有一注:律师的辩护词,要经官方修改批准,然后照本宣读。

“他是觉得我们有给他说一些话,但也是官场办事,认为我们的辩护只是敲敲边鼓。有人也和我说,他是有点损你们的意思啊,这不是对你们历史很公平的评价。我说,这个不奇怪,他如果能够完全很公正地处理这件事,如果他不损我们的话,他就不是李作鹏了。他看问题站在他的立场上,肯定是有局限的。”苏惠渔说。

但张思之却对李作鹏形成非常好的印象,“李作鹏能扛的都扛下来了。现在我认为李作鹏当时所讲的一切不会撒谎,我觉得这个人很正直。李作鹏该讲的都讲了。”张思之说,当年李作鹏说“文革”期间保护过许世友的事情,实则并不奇怪。“和我一开始对他的认识是一致的,他是顾大局的,毛和周只字未提,林彪更是不提,他直到现在还觉得林彪是好样的。”

上述研究林彪的历史学者说,李作鹏是没讲林彪什么坏话,他晚年只是想和林彪划清界限,“他总认为和林彪早期的工作关系是正确的,林彪后来背叛了是林彪个人的事。”为此他还经常找罗荣桓的夫人林月琴,和她联系很多,以为会帮他忙。“根本不可能,怎么能帮得上这个忙?但他有这个幻想。”这位学者称,不仅是李作鹏,还有吴法宪,邱会作,都有这个想法。“这些人从高层跌落下来之后,就拼命想抓根稻草。”

至于李作鹏等人有否和林彪合谋对付毛泽东,这位学者称,“他绝对没对毛泽东有任何伤害,对毛尊重得不得了。”

李作鹏出狱后,开始居于太原,后搬至北京。他开始写回忆录。和李作鹏一直有联系的张思之说,“李作鹏现在心态很平和,很不简单。我举个例子,因为他是老红军,山西特批每年给他5万元医药费,他从来都没有用完过,他住院从来都不住好房子,都是低标准的。真的是好样的。他说如果现在要我写,我不会再写你“敲小鼓”了,我说现在要我给你辩护,我也不会像当年那样给你辩了,此一时彼一时嘛。”

但上述研究林彪的历史学者却认为李作鹏的人品很成问题。他在1986年前后曾和李作鹏的儿子李冰天联系,希望能采访到李作鹏。李作鹏拒绝后,还向山西省公安厅写了一封信,内称他衣服和笔记本都被偷了,有人想陷害他。其中还有很大一段写到这位学者,说他想给林彪翻案。山西省公安厅将信转给公安部,公安部又转给总政,总政找这位学者谈话:不要再介入了,保持晚节。

“九一三事件”是中国当代史的最大谜团之一。官方已盖棺定论,而民间犹自执一词。李作鹏的回忆录尚未公开,或能提供解读历史公案的核心密匙?似不能期望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