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元律师 韩大元:限制公权力和维护人权是律师两大作用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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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财经网专稿]记者 徐凯 "律师的作用,一个是限制公权力,一个是维护人权,这恰恰就是现代宪政两个核心的价值."12月8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财经网专稿】记者 徐凯 “律师的作用,一个是限制公权力,一个是维护人权,这恰恰就是现代宪政两个核心的价值。”12月8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在“中国律师百年回顾与展望”高峰论坛上表示,宪政与律师制度息息相关,没有宪政,律师制度就得不到发展。

韩大元是宪法学者,兼任中国宪法研究会会长。他认为,当宪法得到尊重,律师制度的发展就有基础;当宪法得不到尊重,宪法没有权威的时候,即使有律师的法律但是也得不到实施,律师也就得不到尊重。

他认为,目前面临的大量社会问题,背后是法治的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为什么我们的民众在有法律的环境下仍然对法律缺乏信任?为什么我们想维护社会的稳定,付出了很多的代价,但是我们仍然面临着一些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中国的经济发展,科学技术也发展,我们享受着科技和经济这样带来很多的利益,但是为什么我们缺乏社会既有的共识,对于整体中国的法制大家为什么还仍然有一些在期待当中包含着不安和怀疑?”

他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重新塑造法制在中国社会治理中的权威,很重要的一点是律师的参与。

在他看来,100年来,中国法治发展的经验可以归结为“限制公权力,保护民权”。如果律师得不到尊重,不被善待的时候,就会看到人权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公权力滥用的现象得不到有效的遏制。

韩大元认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下面对中国法治的未来,律师应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律师、法官、检察官都是我们法律职业的共同体的一员。律师所履行的社会使命也是推动法治,是法制理念坚定的追求者,法制价值的普及者,也是法制原则的实践者。

要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全面实施宪法,我们必须要重视律师,尊重律师,善待律师,不仅从制度上为律师发挥他的作用,形成一个制度保障。更重要是理念上要彻底改变对于律师的功能的不正确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