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强山大 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韩强

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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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韩 强,男, 1970年出生,汉族,祖籍山东荣成市,法学研究生学历.现任山东凌云志律师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兼任山东省律师协会理事,威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威海市社会

韩 强,男, 1970年出生,汉族,祖籍山东荣成市,法学研究生学历。现任山东凌云志律师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兼任山东省律师协会理事,威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威海市社会新阶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秘书长,威海市政协委员,威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兼职教授。

他始终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和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坚持律师工作的社会主义正确方向,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坚守工作岗位,矢志不渝,任劳任怨 。他考虑的不是如何为自己多做经济创收,而是如何提高自己工作的社会效益。自2002年起,韩强律师先后被评为“威海市十佳律师”、“威海市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律师”、“山东省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2006年韩强律师又被评为“威海市双岗建功先进个人”、“山东省规范执业先进个人”及“威海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韩强律师主要事迹

韩 强,男, 1970年1月出生,汉族,民盟盟员,祖籍山东省荣成市,现任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学研究生学历,兼任山东省律师协会理事及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威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兼职教授;威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威海市政协委员;威海市社会新阶层联谊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等。

作为一名律师,他在刑事辩护及非诉讼领域有坚实的专业素质并取得不凡业绩。其参与承办的案件有:1999年烟台交通肇事焚尸案;2000年文登公安局爆炸案;2001年山东省涉案数额最大(1.5亿)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02年国内涉案数额最大的非法经营外汇案(4000万美金);2003年文登雇凶杀人;2004年国内最大的柴油走私案;2004年威海市政府首次启用律师团承办的大型BOT融资非诉讼项目等。其承办的案件曾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羊城晚报》、《齐鲁晚报》、《威海晚报》报道过。迄今为止,韩强律师共担任30余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承办诉讼案件500多起,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7000多万元人民币。

作为一名律师事务所的带头人,他以良好的个人素质打造出一个全新的团队。他提出并践行了“诚信律师”的执业观念,提倡律师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和政治效果,推行建设学习型、服务型的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中强调牢固树立为当事人和社会服务的宗旨,在韩强主任身体力行的带动下,该所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拓展得到迅猛发展,整体形象焕然一新,已率先进入品牌所、专业所、规模所的行列。

该所于二OO二年度被威海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服务先进单位”;二OO三年韩强主任及凌云志律师所分别被威海市司法局评为威海市“十佳律师”和“十佳律师所”;二OO四年韩强主任以及凌云志律师所被威海市司法评为威海市“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和“法律服务先进集体”;二OO五年韩强主任及该所均以最高票当选威海市“十佳律师”和“十佳律师所”,同年,韩强主任又获得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统战部等部门联合授予“山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并被山东省律师协会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以及被威海市统战部评为“威海市民主党派双岗建功标兵”;二00六年韩强主任及凌云志律师所又分别被山东省司法厅及威海市司法局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执业先进个人”及“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先进单位”同年被威海市委统战部、威海市工商联等多部门联合授予“威海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及“威海市双岗建功标兵”。

等荣誉称号。

他秉承“在其位,当谋其政”的信条,以“帮下游,促中游,抓上游”的整体工作思路,从管理入手,制定了相关的切实可行的制度,并狠抓落实,抓班子促主流,以主流带整体,逐步扭转了有章不守、有禁不止的不良局面;显现出值班到位、例会准时、专业专心、团队协作的团结和谐、进取创新的良好态势,该所业务收入连年大幅增长。“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结合”是韩强律师所倡导的凌云志律师所的基本运作理念,该理念立足于律师不仅是个体意义上的律师,更为植根社会、服务社会的宽泛意义的主体,律师业作为公众所崇尚的职业,应当研究并认识律师业自身的发展规律,树立其应有的并通过实际行动为社会所认可的良好行业形象,为此,在韩强主任的倡议下该所积极参与诸多公益活动:

1、与威海市教委、团市委合作,对十二名家境贫困的小学生进行“一助一”捐资助学;并对一位考上大学因经济困难而无力求学的高中生提供每年一千元的助学款,至今共计捐款5万多元。

2、与威海市总工会合作,为下岗及生活困难的职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及案件代理服务,代理案件30多起,为当事人索回款项50多万元。

3、与威海市妇联合作,同市妇联维权中心一起积极做好妇女维权法律宣传工作并办理大量有关妇女维权方面的案件。

4、成立“青少年维权业务部”,组织专业律师团队积极进行青少年维权法律宣传,为青少年求学、就业及家庭生活涉及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帮助。

5、威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在山东凌云志律师所成立了“威海市科技人员法律维权中心”,充分利用该所的人力资源和法律服务优势,为威海市科技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

6、韩强律师牺牲个人的工作及休息时间,多次为威海市看守所、威海监狱及职专、大学举办法律讲座,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了民众法律意识,为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的形成尽己之心,倾己之力。

作为威海市律师协会的负责人,他没有辜负威海律师的信任及党和政府的重托,真正在律师行业自律管理方面有所建树。本届律协制订了符合威海实际的行业管理规范和律师执业准则,同时努力把律师协会作为律师自己的组织,尽个人最大努力来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引导律师正确执业,为他们的发展创造有力条件,极大提高了律师协会的威信和对律师亲和力。为了让威海律师了解外面的世界,也为了让更多人了解威海律师,在百忙中担任了“两刊一网”(中国律师杂志、律师时代杂志、中国律师网)驻威海事务代表。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政治家,韩强律师舍小家,顾大家。以自己无私的奉献精神谱写了新时代的乐章。韩强律师时刻关心国家政治民主化改革步伐,在2005年底其以民盟成员的身份被政协第十届威海市委员会增补为委员。

韩强律师作为山东凌云志律师所主任,带领山东凌云志律师所三十多名执业律师及工作人员,谱写了一篇忠于法律、恪尽职守、服务社会的光彩乐章。作为山东凌云志律师所首席合伙人,他名副其实承担了这个重任,经过数年呕心沥血的探索和追求,“凌云志”这块品牌再放新光。“开诚立信、专业专心”是他为凌云志律师所确立的永恒理念,“诚信立所,专业强所,专心兴所”是他为该所设定的治所方略,并为此付诸心力,以期不断完善,不辱使命;作为威海律师界的积极分子和优秀代表,韩强律师将继续以自己的行动践行当代律师的社会职责和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