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民建新矿业 股东障碍扫清 建新矿业拟接收新洲矿业全部股权

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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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国证券网讯 随着酒钢集团等股东的变通,建新矿业大股东建新集团在当年重组时所作的有关将新洲矿业股权注入上市公司的承诺正越来越接近可行.公司4月7日晚间公告,新洲矿业各股东均同意将其股权注入上市公司,待履行完相关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后即可实施.资料显示,新洲矿业于2005年10月在甘肃省肃南县祁青工业园区成立,注册资本约2.28亿元,经营范围包括钨矿石.加工.选矿.销售.铜.鉬.铁矿探矿.矿产品精深加工.其中,酒钢集团占比45%;建新矿业实际控制人刘建民通过万星实业占比40%;甘肃九州勘查矿业占比9%

中国证券网讯 随着酒钢集团等股东的变通,建新矿业大股东建新集团在当年重组时所作的有关将新洲矿业股权注入上市公司的承诺正越来越接近可行。公司4月7日晚间公告,新洲矿业各股东均同意将其股权注入上市公司,待履行完相关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后即可实施。

资料显示,新洲矿业于2005年10月在甘肃省肃南县祁青工业园区成立,注册资本约2.28亿元,经营范围包括钨矿石、加工、选矿、销售、铜、鉬、铁矿探矿、矿产品精深加工。其中,酒钢集团占比45%;建新矿业实际控制人刘建民通过万星实业占比40%;甘肃九州勘查矿业占比9%;甘肃祁龙实业占比6%。

事件回放,2012年,建新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刘建民承诺,若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新矿业原名)重组完成并恢复上市后,将持有的新洲矿业40%股权在1年内注入上市公司。

此后,鉴于新洲矿业正在进行采矿权范围扩证和资源储量增储报审、备案工作,待评审备案工作完成及新洲矿业大股东酒钢集团持有的45%的股权资产证券化后,建新集团随即将持有的新洲矿业40%股权注入上市公司。2014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原承诺,并进一步明确了预期注入条件和注入时点,同时提出了替代方案。

2014年,建新集团及刘建民就新洲矿业注入事宜变更后的承诺为:待酒钢集团持有的新洲矿业45%的股权资产证券化事宜获得有权国资部门的批准,新洲矿业完善相关手续、权证的办理,达到评估条件后1年内,建新集团随即将持有的新洲矿业40%股权注入上市公司,预计最迟不超过2017年完成对该项资产的注入工作;若2017年未完成,建新集团同意赔偿上市公司2000万元,同时撤销相关承诺。

据了解,2014年承诺变更后,为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维护股东的利益,建新集团一直致力于将所持新洲矿业40%的股权注入上市公司,并致函征询新洲矿业其他股东是否有意向将各自所持的股权一并注入上市公司。

2015年3月,万星实业代表建新集团及刘建民,分别致函酒钢集团以及九州勘查矿业、祁龙实业,征询新洲矿业各股东是否有意向将各自所持有的新洲矿业的股权一并注入上市公司。酒钢集团回函表示:同意将持有的新洲矿业45%的股权与万星实业持有的新洲矿业股权同时注入上市公司,但需履行完国有股转让程序后方可实施。

九州勘查矿业和祁龙实业则分别回函表示:同意将各自持有的新洲矿业9%、6%的股权与万星实业持有的新洲矿业股权同时注入上市公司,但需二者履行完相关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后方可实施。

建新矿业提示,新洲矿业资产注入事宜,尚需其各股东最终达成共识并履行相关股东会决议等手续,以及涉及该转让程序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符合国资股转让的相关审批要求、资产估值的相关要求、相关证照变更申领手续的办理等合法合规手续的完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该注入事宜的审议通过。(王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