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海滨被判了几年 立二拆四被判了几年?

2017-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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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今天上午9时30分,网络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一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尔玛天仙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玛互动公司").被告人杨秀宇.卢梅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杨秀宇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处卢梅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3万元;尔玛天仙公司被判罚金人民币50万元;尔玛互动公司被判罚金人民币20万元.杨秀宇表

今天上午9时30分,网络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一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尔玛天仙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玛互动公司”)、被告人杨秀宇、卢梅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一审判处杨秀宇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处卢梅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3万元;尔玛天仙公司被判罚金人民币50万元;尔玛互动公司被判罚金人民币20万元。杨秀宇表示接受法庭判决,卢梅明确表示不上诉,两公司当庭均表示回去考虑是否上诉。

2013年8月,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拉开序幕。网络推手“立二拆四”、“秦火火”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立二拆四”曾为一名有着多年论坛“灌水”经历的资深网民,后因希望利用网络舆论赚钱,成为网络推手。其操作手段即刻意制造一个以人物为中心的事件,然后再雇佣网络水军大肆炒作使得相关人物名利双收,而“立二拆四”及其公司则在幕后赚钱,郭美美炫富、干露露征婚事件等均出自其手。

此外,“立二拆四”主导策划的“天仙妹妹”、“别针换别墅”、“干爹888万带我包机伦敦看奥运”、“僧人后海船震门”、“最美清洁工”等新闻事件也曾引起热议。

网络红人“秦火火”(真名秦志晖),曾在尔玛互动公司工作,为“立二拆四”下属。“秦火火”曾表示,公司主要是进行网络品牌炒作,以负面居多,炒作理念是“三情”,即情绪、情感、情欲,以挑战人们的心理底线来吸引眼球。他曾参与策划“张海迪入日本国籍”、“雷锋的奢侈生活”、“‘7•23’动车事故外国人获天价赔偿”等新闻事件。2014年4月17日,“秦火火”因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立二拆四”,原名杨秀宇,男,吉林省人,网络推手。

杨秀宇1997年毕业于东北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2006年9月成立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杨秀宇曾策划炒作“和尚船震门”、“干爹带我游奥运”等虚假事件,杨秀宇及其公司在幕后大发其财。

2013年8月,杨秀宇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定于2014年11月18日上午9时30分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为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被告人杨秀宇、卢梅被控非法经营。

立二拆四是一个围棋术语:在树立的两个子旁边间隔4个交叉点的位置下子拆边,借此来尽可能围空,但容易被对手打入。 比喻不切实际的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