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组织部长汪江华 哈密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汪江华涉嫌受贿受审

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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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亚心网讯 (记者李雯 通讯员宋超)送楼房.送轿车.送美金.送银行卡--哈密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汪江华,曾任和静县委书记,在两地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提供帮助,共受贿1111万余元.6月21日,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汪江华受贿一案.当天11时30分许,54岁的汪江华走进法庭,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时他态度诚恳,表示已经将案款全部归还:"我错了,后悔没有把钱上交纪委."汪江华,2016年8月25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

亚心网讯 (记者李雯 通讯员宋超)送楼房、送轿车、送美金、送银行卡……哈密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汪江华,曾任和静县委书记,在两地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提供帮助,共受贿1111万余元。

6月21日,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汪江华受贿一案。

当天11时30分许,54岁的汪江华走进法庭,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时他态度诚恳,表示已经将案款全部归还:“我错了,后悔没有把钱上交纪委。”

汪江华,2016年8月25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9月10日由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庭审上,公诉机关共指控了汪江华13条犯罪事实。其中12条是发生在汪江华在和静县任县委书记期间,为巴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新疆某工程建设集团、和静某小额贷款公司、和静某照明公司、陈某等12家企业及个人,在工程承揽、工程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汪江华与妻子刘某先后收受公司股份、房屋一套、轿车一辆、商铺一套、价值3万元的家具及7.

5万元的装修,以及多张银行卡、人民币、美金、金条等财物,共计1109万余元。

从和静县调至哈密市任职,汪江华陆续在私下里进行还款活动。“我以前是法盲,对贪污受贿的行为认识不清楚,通过考察和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打算一笔笔地退钱。”庭审上,汪江华说,收钱容易退钱难,“他们都不接受退款,甚至找不到人,钱还得不多。”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汪江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112852元,数额特别巨大,证据确实充分。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