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张春生 张春生回应晚婚假取消:符合规定生育都可享延长生育假

2017-10-30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nbsp&nbsp&nbsp&nbsp中国网12月27日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12月27日下午4时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反恐办.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回答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等有关问题.&nbsp&nbsp&nbsp&nbsp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在回应记者晚婚假是不是

    中国网12月27日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12月27日下午4时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反恐办、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回答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等有关问题。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在回应记者晚婚假是不是取消的问题时表示,关于晚婚晚育假的问题。法律修订之前,我们是鼓励晚婚晚育,其中有关于晚婚假的规定,晚育假也有。

这次根据中央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而是作出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我们当前的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针对这种新的生育行为的情况,国家也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因为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对于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总的来讲,新法还是鼓励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而确定的是自主采取相关的避孕节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