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罗锦在德国 遇罗锦:寄书记——德国邮局的变化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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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要给一位住在加拿大的朋友, 赠寄三本书:<一个大童话>﹑<童话中的一地书>和<遇罗克  中国人权先驱>.以前都是按最贵的信件邮寄, 以为不会丢书;但自从寄往美国和澳大利亚的书丢过两次之后, 觉得还是省点邮资吧.头天就查了邮资小册子, 选了最便宜的一种邮资, 哪怕也许一个月才能到达.一路步行, 抬头看看天--老天就象与失业大潮有缘似的, 半年了, 太阳就是不露面;不是阴就是雨雪, 就算不阴不雨雪, 天空也是死气沉沉, 说不清那老天怎么老是不高兴?随着亚洲货物无休止地进入西

要给一位住在加拿大的朋友, 赠寄三本书:《一个大童话》﹑《童话中的一地书》和《遇罗克  中国人权先驱》。以前都是按最贵的信件邮寄, 以为不会丢书;但自从寄往美国和澳大利亚的书丢过两次之后, 觉得还是省点邮资吧。头天就查了邮资小册子, 选了最便宜的一种邮资, 哪怕也许一个月才能到达。

一路步行, 抬头看看天——老天就象与失业大潮有缘似的, 半年了, 太阳就是不露面;不是阴就是雨雪, 就算不阴不雨雪, 天空也是死气沉沉, 说不清那老天怎么老是不高兴?

随着亚洲货物无休止地进入西欧, 随着大企业大财团去亚洲各国开办工厂, 以及对进出口天大的瘾, 德国的无数大中小企业关闭, 失业人数只增不减。

在德国生活了27年, 眼见的是: 各行各业, 只是往下踀溜。为了节省国家开支, 先是把街道上设立的电话亭和信箱拆掉了98%, 然后又全部撤掉了小邮局——将那些工作兢兢业业的邮局职员, 都解雇了;因为他们满工时﹑工资按小时算, “太贵”。市中心只留了个总邮局, 留了几个“太贵”的满工时的“邮宝”,似乎以此证明: 德国还没坏到哪里去。

为了方便顾客, 便在各食品超市的一角, 设立了几乎是开敞柜台的邮政点。无论是骑自行车送信的邮递员, 或是小邮点的工作人员,都是只挣不超过四百欧元的临时工。在小邮点工作的,有的又兼清洁工;或是没顾客时就填食品货架。她(他)们既没受过邮政训练﹑又无工作积极性。报纸上时有披露: 某位职工的家里, 堆积了一屋子邮件——足有一万多件未邮寄出去;或是贪污窃取了顾客的邮件……

今天我是特意要走远路, 去另一个食品超市。在我家周围有三个超市;因已在离我最近的那个小邮点, 丢了两次书, 今天不想再去冒险了。

到达那里,见有四五个顾客站等在柜台前。又换了一位新职员,反正经常换新的;各行各业都一样,因为工作不超过半年, 老板就不用付圣诞节双工资, 也没有度假一个月的工资。

这是位甜蜜蜜﹑笑脸相迎的年轻姑娘, 比上一位的半老胖徐娘好看多了。等了好一会儿, 轮到我了。

“我要邮寄的是书,”我打开纸邮袋让她检查了。

“邮资二十一欧元,得按小包裹邮寄,”她说着就把小包裹单贴在了书袋上;而我在书袋上,明明已经用较大的字体,清晰地写明了是书件。

“我查过了,”我说:“我这邮件没超过二公斤, 按最便宜的, 不要航空, 邮资是十一欧元。”

“这我得查查看,”她那一脸的甜蜜笑容顿然消失, 便翻看邮资小册子。虽然明明有这项目,却又于心不甘, 似乎不能显得比顾客还无知。她很不情愿地又打手机,说要请示上级; 等了好一会儿, 上边才有回答,一定是说确实有这项目。她冷冷地说道:“付十一欧元。”

我交了钱, 她却将邮件放在一边, 也不把邮票贴上, 何况那比书件贵一倍的小包裹单也不撕掉——这书件岂非不伦不类? 若真这么邮寄, 非让总邮局打回来不可, 我那十一欧元也将全部作废! 她忙着招呼下一位顾客, 我站在一边静等着。

“您还等什么?” 她不满又怀疑地问我。

“您为什么不把邮票贴上, 立即盖戳呢? 您对别的顾客不是这么做的吗?再说,那包裹单也应该撕掉啊。”

“包裹单不用撕,”她说:“这么邮寄没问题。邮票我会贴的。”

顾客没有了,她竟扭头走了,去她的休息室去休息了。而我那不伦不类的邮件就躺在柜台上, 那十一欧元的邮票就放在书袋上。我若走了, 那十一欧元就归她了,那三本书都可以在网上出售……我当机立断, 见没人看见, 抄起书袋和邮票就赶快离开了那里——唯有那一刻, 我才庆幸柜台是敞开式的。当然,我不能再来这里邮寄什么了, 除非又换了个新的临时工。

于是我步行去第二家, 又走了半小时——那个点儿我还从未去过。但结果,竟然做法与第一个完全一样!

我又步行返回, 去那离我家最近﹑我曾丢过两次书的老邮点。一路上琢磨着:看来,是我自己的毛病,我得找出自己的失败所在——我得让那德国老女人米勒太太知道,我不是那么好骗的, 起码得让她感觉到我已经不信任她。我偏要再试试这次是否还丢书。

米勒太太见了我, 又象以往那样热情地打招呼(是呵,你又来现钱啦)。正好没有其他顾客,我把十一欧元的邮票,用自带的凝固胶, 结结实实地贴在了书袋上, 又把包裹单已经撕掉的书袋打开让她检查了, 她说我写的都对, 全无问题。

于是, 她也象那两位一样, 把书袋放在柜台的里边, 并不去盖邮戳。此时仍是一个顾客也没有。我站在柜台前, 看着她的眼睛, 清清楚楚﹑不失温和地说道: “米勒太太,请您把邮票盖上邮戳。”

她隔着柜台,站立在我的对面, 诧异地看看我, 却不去做, 只是说道:“我当然要盖戳。”

“请您在邮票上盖戳,” 我直视着她, 第二次说道。

她仍是不做, 动也不动, 依旧搪塞道:“我当然要盖戳。”

“请您在邮票上盖戳,” 我第三次说, 仍直视着她的眼睛。

她脸一红, 有些不乐意, 却又无法说什么, 转过身去, 砰砰地盖了两戳, 不满地道:“不就这样吗?”

她把盖完戳的邮件, 双手放进了那一大箱已经盖了戳的邮件里。

“非常感谢。” 说罢我转身走了。

其实, 也可以贴足邮票后, 直接扔进大邮筒。然而, 报纸上曾经写过:负责开邮筒的, 以及总邮局的人也有贪污的……

大概是老天有眼: 这包书一个星期就到了加拿大! 当那位朋友告诉我时,我竟然不敢相信,直到今天还都不信。我得考考他: 我在书里的题辞上写的是什么,他说对了我才能信——以免他怕我生气, 而好心地骗我。

后来才知: 邮局不鼓励邮寄邮资太便宜的邮件, 虽然小册子上写明为时约一个月, 其实照样是用航空邮寄的——因为航空比陆海运的成本还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