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政时期 大帝国与小政府:罗马帝国鼎盛时期的治理

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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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罗马人在被征服地区着力推行城市化.各类城市尽管政治地位互有高下,但都照搬了罗马政治体制,并克隆了由少数富人控制大部分权力的罗马政治理念.在庇护制的作用下,那些社会关系广泛.号召力强大的地方贵族是总督的首选目标,总督帮他们获得罗马公民权,让他们接受罗马式教育,逐步融入罗马文化和社会;作为回报,他们帮助罗马官员维护治安和征税,并互相攀比,竞相出资兴修神庙.广场.竞技场.剧院.澡堂.引水渠等罗马式公共建筑.事实上,帝制区别于共和时期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行省城市中的各种公共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这与

罗马人在被征服地区着力推行城市化。各类城市尽管政治地位互有高下,但都照搬了罗马政治体制,并克隆了由少数富人控制大部分权力的罗马政治理念。在庇护制的作用下,那些社会关系广泛、号召力强大的地方贵族是总督的首选目标,总督帮他们获得罗马公民权,让他们接受罗马式教育,逐步融入罗马文化和社会;作为回报,他们帮助罗马官员维护治安和征税,并互相攀比,竞相出资兴修神庙、广场、竞技场、剧院、澡堂、引水渠等罗马式公共建筑。

事实上,帝制区别于共和时期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行省城市中的各种公共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这与共和时期罗马城靠从被征服者那里劫掠战利品来装点形成鲜明对比。地方贵族如果才能出众,会成为直接被皇帝庇护的人,甚至可能成为皇帝。

公元98年,西班牙人图拉真成了第一位来自行省的罗马皇帝,而公元247年罗马举行建城千年庆典时的皇帝曾是一位阿拉伯酋长。各地上流社会的成员通过庇护制被不断整合进罗马的政治传统,帝国的政治精英由此不断得到补充与更新。

罗马人在鼎盛时期能维持大帝国与小政府的奥秘,正在于对地方贵族的教化。从罗马法的角度看,罗马世界的“城市”(civitas)不是一个能与周边的乡村分割开的概念,这对人们的自我认同产生了深远影响。

市中心的公共设施虽由地方贵族出资建造,却是为商人、工匠、专业人员、退役士兵、低级官员等全体城市人口的享用而建。他们在这些作为罗马统治化身的公共建筑当中穿梭游走,久而久之便产生共同的记忆与想象,萌发了共同的认同意识。

当罗马帝国的臣民提及“祖国”(patria)时,这个词总是指他们出生的那座城市;哪怕最终客死异乡,他们仍会在墓志铭上透露自己土生土长的城市。这种纽带不仅仅是一种乡愁,更是对有关公民权法律的反映。

奥古斯都就明示,一个人在其家乡城市的公民身份终身有效,应尽的服务也要持续终身;换言之,即使已经成为罗马公民,依然不能因此免除一个人对其出生地的义务。罗马法对行省居民潜移默化的作用由此可见一斑。

这套维持大帝国与小政府的方法,进入3世纪以后开始瓦解。此时,中央政权分崩离析,皇帝之更换一如走马灯,这令占据帝位者深感不安。他们一方面逐步放弃了早期帝国时的那种亲民姿态,变得越来越高高在上、难以接近,妄想以此摆脱遭废黜的命运、或打消他人篡位的念头;另一方面又日益依赖军人的忠诚,皇帝塞维鲁在211年给两个儿子的临终遗言是“团结一致,让军人富裕起来,其他人都可以不屑一顾”。

从此,皇帝愈发不像“首席公民”,而更像职业军人了,军人的社会地位也在晚期罗马帝国得到进一步提高。争先恐后地出资为所在城市作贡献一度令地方贵族倍感自豪,但在通货膨胀的压力下,如今他们已不堪重负,皇帝对他们的困境视而不见,反而通过子承父业的立法堵死了他们的退路。

在2世纪那些贤明皇帝的统治下,贵族视皇帝为自己中的一员;但在晚期帝国,贵族反对皇帝成为一个重要特征。最终,替代大帝国与小政府的,是一个裂痕累累的晚期罗马帝国和官僚体系不断增生的大政府。《光明日报》( 2017年01月23日 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