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案的罪与罚:辩护律师揭秘案件背后的故事

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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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朱建伟是云南里程律师事务所主任.作为有名的"铁嘴",他曾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多年,直接办理过诸多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并曾因此成为我们聚焦的新闻人物(详见2012年7月14日<春城晚报·人物周刊>封面报道).2012年元月底的一天,朱建伟在休息的空当,随意拿起一份报纸,在国内版面看到一条新闻,大体内容是"亿万富姐"吴英涉嫌集资诈骗二审被判死刑,该案后被最高法院发回重审.对于吴英案,朱建伟一直在关注,"如果我来辩护,会如何?不过,怎么可能

朱建伟是云南里程律师事务所主任。作为有名的“铁嘴”,他曾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多年,直接办理过诸多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并曾因此成为我们聚焦的新闻人物(详见2012年7月14日《春城晚报·人物周刊》封面报道)。

2012年元月底的一天,朱建伟在休息的空当,随意拿起一份报纸,在国内版面看到一条新闻,大体内容是“亿万富姐”吴英涉嫌集资诈骗二审被判死刑,该案后被最高法院发回重审。

对于吴英案,朱建伟一直在关注,“如果我来辩护,会如何?不过,怎么可能呢!”当时,他的脑海里冒出这样的想法,随即又自己否定了。不过,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不久后,吴英的父亲吴永正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他。

“这个案子翻案的机会已经很渺茫了。”他不忍心拒绝这位远赴云南一次次恳求的老人——吴永正对朱建伟总是重复说:“吴英死不死都不重要了,我就想有个说法!”

几番权衡后,朱建伟决定与吕海波律师接下吴英“案中案”,获胜之后,又以吴英辩护律师的身份,于今年2月20日,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提起申诉。因为,吴英自认没有资不抵债,所做经营活动不构成非法集资,要求改判无罪。

吴英案再一次牵动着全国媒体、众多律师和各行各业人们的神经……

父爱,让他为女儿再找个律师

事情还得从2012年5月上旬的一天说起。是时,朱建伟正在浙江湖州市德清县办案。案件办完后,就在刚要启程的前一天,朱建伟接到了一位女士打过来的电话,“她说她叫吴玲玲,是吴英的妹妹,想见我一面,和她的父亲吴永正过来跟我谈一谈吴英案。”朱建伟未曾料及,自己在几个月前认为不可能的事却来到自己面前:吴英的家人找到了他。

此时,吴永正早已是心急如焚。吴英在2006年底被抓后,两审均以其集资诈骗罪被判死刑,201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发回浙江省高院重审。发回重审让吴永正欣喜万分,他认为利用这个机会就有希望救回女儿。然而,就在他认为有一线希望之际,狱中的吴英突然将北京的两位律师换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位金华市当地名不见经传的吴姓律师,这让吴永正百思不得其解,女儿为什么要这样做?

女儿究竟在想什么?吴永正想好好问一问,可他却无法见到女儿。因为可以有两名律师为女儿辩护,他决定再请一位重量级的律师,于是,他打听到了云南律师朱建伟,并想见一见他。

在德清县的一家宾馆中,朱建伟见到了风尘仆仆赶来的父女。“吴永正看上去很憔悴,但一股子倔劲写在脸上。”朱建伟发现面前这位父亲,一直都在不停地说自己的女儿死不死不重要了,他就是想有个说法。

“我在听完他们的诉说后,说我不好表态,最主要的是我没有看材料,我不能接这个案子。”朱建伟只是提醒吴永正,发回重审时间不多了,一定要请一个熟悉案件的律师出庭。

几经考虑,出差已两个多星期的朱建伟告诉吴永正,等他回到云南后再议。

返回云南后,5月15日,吴永正从北京给朱建伟打来电话,再次恳求他无论如何要救救自己的女儿。按照吴永正的表述,他的眼力是最准的,第一眼见到朱建伟就认定了这个律师。

不管吴英罪与非罪,一位父亲的恳切请求,让朱建伟动容。5月16日,他飞到杭州,5月17日,吴永正正式委托朱建伟作为吴英死刑复核阶段的律师。

憋气,被拒绝无功而返

当然,做律师多年,朱建伟遇到不少难题,不过,每次他总是能利用自己的智慧攻坚克难,可是这次他觉得自己“败得彻底”,他憋着气,无功而返。一家媒体这样描述当时的他:“朱建伟长叹一声,关闭手机,乘机飞回昆明。”

原来,和吴永正签下了委托手续后,2012年5月18日上午8点半,朱建伟将《授权委托书》等辩护手续递交到浙江省高院立案庭窗口,接待人员打过电话后告知他,承办案件的法官不在。“我当时就问他们,难道浙江省高院也不在吗?接待人员上楼返回后说,已经将我递交的手续放到了主办法官金子明的办公桌上。”

随后,朱建伟千方百计找到金子明的办公电话,站在高院的大厅里打了很多遍电话,可接电话的人都说金不在,也不让他上去。

他无功而返。可是他不会甘心就这样白来一趟。

过完周末后,5月21日早上,朱建伟和吴永正又去了浙江省高院。当天早上从8点半等到10点,他才接到通知只限他一个人在大厅旁边的调解室会见。“当时有三个人:金子明、一位女书记员和我。金子明告知对我的辩护不予准许,后来我还在笔录上签了字。”

金子明说被告人的近亲属请的律师要经被告本人同意。

当时朱建伟称,请法院将吴永正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拿给吴英看,由吴英本人决定是不是需要,“他们不能代替吴英拒绝我”。金子明回答他要请示院领导,随即上楼。11时30分左右,金子明打来电话说就这样了,“还说不准我辩护的话也不是他说的,然后就把电话挂了”。

在被拒后,一向稳健行事的朱建伟很愤怒和憋屈,竟有点无所适从:“我当时是被气蒙了,太缺心眼了,法律规定依法可以委托两名律师的话我就没有想起来说啊。”

委托不被接受,朱建伟没办法辩护,只好准备回云南。上飞机前他提醒吴永正:“可能很快就会宣判了。”

40分钟后,飞机起飞之前,他接到吴永正的电话,说判决已经出来了:吴英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当天晚上,朱建伟呆坐了许久,“案件质量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只要案件办得扎实,就不用怕别人来辩护。像浙江高院一样拒绝辩护人,这太不应该了。审判的瑕疵会导致案件留下当事人和百姓都不服的把柄。”

之后,朱建伟显露出了他性格中较真的一面,“实在是很不舒服,不吐不快”。他在自己的新浪博客中,就这次在浙江省高院的经历写下了“实话实说”一文。

之后,朱建伟主动给吴永正打了个电话试图安慰,电话中,吴永正喝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