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洪国一审获刑3年 锋锐律所主任周世锋获刑7年 一审: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

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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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京华时报讯 昨天,周世锋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法庭认定周世锋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周世锋当庭表示

京华时报讯 昨天,周世锋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法庭认定周世锋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周世锋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在昨天的法庭上,周世锋还向出庭作证的原律所下属表示“对不起”。

□案情

检方指控其涉5起犯罪

昨天上午8点半,随着法官宣布开庭,周世锋被带进法庭。1964年出生的周世锋,河南安阳县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

据公诉人指控,2011年以来,周世锋作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以该所为平台,纠集少数“死磕”律师和一些没有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专门选 择热点案件、事件进行炒作,多次在网上网下发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组织、指使该所行政人员吴淦、刘某新等,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 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

周世锋还与胡石根、李和平、翟岩民等人密谋策划颠覆国家政 权,提出系统化的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方法和步骤。

此后,周世锋强化了颠覆国家政权的思想,继续组织、指使吴淦、刘某新等人,通过上述方式,进一步实施一系 列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

公诉人当庭指控周世锋参与的5起犯罪事实,并出示了相关证据,周世锋对此多表示无异议。

□庭审

周世锋当庭向下属道歉

昨天的庭审中,原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世锋的下属黄某某出庭作证,对周世锋的犯罪事实进行指证。

当黄某某陈述完毕,审判长询问周世锋有无问题询问证人时,周世锋回答“有”,并转头对着黄说:“因为我的行为,让锋锐律所和你受到牵连,对不起。”

在向法庭最后陈述时,周世锋说,中国走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他却走了弯路,他为了自己和律所的私利,招聘一些网络大V等人,从事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隐患,他的所作所为深深伤害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的利益,他为此表示道歉和深深的忏悔。

法庭经过审理,认定周世锋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当庭宣布判处周世锋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周世锋当庭表示服从判决,认罪悔罪,不会上诉。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负责人就此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司法机关对周世锋案的依法公开审理和判决,全国律协和广大律师坚决支持,广大律师必须坚守法律底线,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

■链接

周世锋被控参与的犯罪事实

◎2014年5月锋锐律所代理保定市满城县法院的一起敲诈勒索案时,周世锋多次前往当地,授意该所律师等人员拍摄照片,丑化检察官、法官形象,指使吴淦等人,四处寄发材料,并通过微博恶意炒作。

◎2015年1月周世锋指使吴淦配合谢某某到大理,炒作锋锐律所代理的一起民事案件。吴淦先后到大理州中院、检察院和州政府,采取张贴侮辱他人内容的标语等方式进行滋事,报告给周世锋后,周世锋给予肯定、鼓励。

◎2015年2月周世锋参加勾洪国在北京“七味烧”餐馆组织的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聚会,参会的还有李和平、刘某某、胡石根等人,他们围绕“律师如何介入劳工运动”和“律师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议题进行商议,策划颠覆国家政权。

◎2015 年5月黑龙江庆安县火车站候车室一名袭警人员被执勤民警当场击毙。事发后,吴淦欲前往庆安滋事炒作,周世锋同意并通过律所新浪微博发表声明,称该所全力支 持吴淦。在周世锋的怂恿、支持下,吴淦通过其个人微博发表大量文章、信息,捏造事实,抹黑公安机关,煽动不明真相的人与国家政权机关对立,造成恶劣政治影 响。

◎2015年5月吴淦因在江西高院门前滋事被警方拘留。周世锋就此事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污蔑国家机关构陷吴淦,恶意攻击中国人权状况,并将吴淦美化为“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 综合新华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