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友梅的作品 萧友梅及其对音乐的贡献

20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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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音乐院租用陶尔斐斯路(今南昌路)56号为校舍,1927年10月26日登报招生,11月1日起报名.经过考试,共录取了23名学生.萧友梅被聘为国立音乐院教授兼教务主

音乐院租用陶尔斐斯路(今南昌路)56号为校舍,1927年10月26日登报招生,11月1日起报名。经过考试,共录取了23名学生。萧友梅被聘为国立音乐院教授兼教务主任。后蔡元培因公务繁忙,任命萧友梅为代院长。次年又聘任萧为院长,但他三次回函谦辞未就。

1929年8月19日教育部长蒋梦龄聘请萧友梅担任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校长。原音乐院的学生需凭音专的通知重新注册。冼星海、熊乐枕、蒋凤云、陈振铎等12名学潮中为首的学生仅收到一张“学分成绩单”,被取消入学资格。萧友梅任校长以后,按照自己的理想尽力推进中国的现代专业音乐教育。经过数年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使国立音专成为具有相当规模与国际水准的中国最高音乐学府。

学校成立之初,他即根据国情,于传授西方作曲理论及表演艺术的各学科组之外,增设传授我国民族乐器演奏技术的国乐组,并亲自主讲有关我国古代音乐史的“旧乐沿革”。从1930年起,又与黄自等先后发起成立乐艺社和音乐艺文社,组织力量编辑出版校刊《音》和《乐艺》、《音乐杂志》、《音乐月刊》、《林钟》等定期或不定期刊物。

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直到1940年12月31日逝世于国立音专的校长位置上,萧友梅以他毕生的精力,为中国现代音乐教育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他是中国现代音乐师范专业教育和音乐艺术专业教育的创始人。他把重视学校音乐教育、重视师资队伍建设、重视音乐创作和重视音乐专业教育作为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发展与建设的核心工作。

(二)教育思想

当时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刚刚起步,音乐教育的学科范围问题虽然早在民国初期就被音乐教育家意识到了,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却忙于为争取稳定的音乐教育地位而呐喊,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教育立法与制度建设上。萧友梅认识到当时普通学校音乐教育贪大求全的弊病,指出,现行音乐课程内容过于复杂,涉及看谱、练声、独唱、分部合唱、器乐、乐理、和声、曲体学、音乐史、音乐美学等等,几乎等于音乐专科的全部课程,在普通学校有限的时间内,不可能完成。

他认为,必须明确学科范围,才有利教学。经过数年的努力,普通音乐教育学科范围被基本确定,音乐教学也基本上局限于音乐基本知识、音乐基本技能和音乐欣赏这三部分内容。萧友梅提出的这一普通音乐教育学科范围至今被沿袭。

萧友梅的音乐教育思想,紧紧抓住了当时普通学校音乐教育体系的主要特征,充分体现了当时中国社会状况对学校音乐教育提出的要求,在音乐教育界产生了很大影响。比如,他注意从美育理想入手来抓普通学校的音乐教育。萧友梅指出,根据美育原则,可以利用音乐的感化力量,来美化学校生活,陶冶学生德行——这是音乐功课的第一目标;至于学习音乐技能当为第二目标,以歌唱激励时代热情则为附带目标。他的这个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