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事美:张志新冤案中的新秘密(2)

20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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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审批会上,与会者对盘锦地区法院.沈阳市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致对张志新判处死刑,均表无异议.最后,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

审批会上,与会者对盘锦地区法院、沈阳市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致对张志新判处死刑,均表无异议。最后,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改判张志新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

1973年11月16日,犯人参加一次批林(彪)批孔(子)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推行极右路线时,此时精神已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张志新因此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审批张志新案件。出席这次会议的有毛远新、魏、苏等17人。会上,蔡文林作了《关于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