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可平走向善治 《走向善治》作者俞可平期待“走向善治”

2017-05-09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  在国家宪法日来到之际,中国政治学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中国政府管理学院院长.中国民主治理的主要倡导者俞可平献上新书<走向善治>.这本书说的是中国改革,关乎的

  在国家宪法日来到之际,中国政治学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中国政府管理学院院长、中国民主治理的主要倡导者俞可平献上新书《走向善治》。这本书说的是中国改革,关乎的是普罗大众。在《走向善治》一书中,作者用历史的眼光、哲学的分析、政治的远见条分缕析地阐明了统治与治理、善治与法治、善治与民主的关系,进而指出善治的丰富内涵以及实现方法。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历史的曲折、民主的细节、法治的思维、政治的蓝图。

善治是国家治理

现代化的一种理想状态

  善治就是好的治理,也可以理解为越来越好的治理。善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种理想状态,是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活动和治理过程。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继工业、农业、科技和国防“四个现代化”之后的第五个现代化。是最深刻的社会进步。因为它以制度的形式,将人类文明的成果加以固定下来。

  政治现代化既是经济现代化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政治进步的必然要求。从世界现代化的历史经验来看,不断地从以“官员的权力本位”为表征的传统政治,走向以“公民的权利本位”为表征的现代政治,是社会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走向善治也就是走向中国式民主,善治理论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中国方案。善治的理念从俞可平的“一家之言”最终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正式提出。

  俞可平在《走向善治》序中说:自从2015年11月从中共中央编译局回到北京大学后,他即表态研究重点将从“尘世的学问”即应用研究,转向“天国的学问”即纯学术研究。他几乎把全部精力放在了纯粹的政治哲学和中国政治史研究上,他称自己躲进了京郊树木花草环绕的“方圆阁”,就“民主”“自由”“权力”“权威”“平等”“公平”“公正”“正义”“尊严”“和平”等政治哲学的基础概念和人类的普遍价值,与古今中外的哲人们进行心灵的对话,向他们请教,与他们辩论,然后给出自己的答案。

  《走向善治》是俞可平过去发表过的若干论著的文集,在回答最现实的政治理想是什么时,俞可平说:“我最现实的政治理想有四个。一是善政。这是我国千百年来一直追求的,古代称之为仁政,大体上相当于英语里所说的良好的政府。

在全球化背景下,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国的人民政府,善政应具备八个要素:民主、责任、服务、质量、效益、专业、透明和廉洁。二是法治。中国古代只有‘刀制’(法制的制为立刀旁),rule by law,却没有‘水治’(法治的治为水旁),rule of law,因为皇帝始终凌驾于法律之上,但现在要让法律成为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

三是增量民主。我们一定要不断地通过增量改革来逐渐推进中国的民主治理,扩大公民的政治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为善政和法治提供制度环境。

实现增量民主有三条现实的途径,一是选拔官员时引入更多竞争,以实现选优;二是从党内民主走向社会民主;三是从基层民主向更高层民主推进。

基层民主可以让民众直接享受民主的好处,但高层民主决定国家的命运。我们一定要不断地通过增量改革来逐渐推进中国的民主治理,扩大公民的政治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为善政和法治提供制度环境。四是安全。我们现在讲中国梦,就是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

没有安全,任何人都不可能感到幸福。这里说的安全有很多层次,最基本的是人身安全,包括衣食无忧、环境干净,能够吃上放心的食品,呼吸洁净空气;秩序良好,走在路上不用担心被抢、被盗、被谋杀。再高一点是自由表达的安全,免于恐惧和压制,在法律框架内有自由表达权和公共参与权,不用担心有人来揪辫子、整‘黑材料’。”

民主和法治缺一不可

  一般认为,民主政治最早起源于古希腊的雅典城邦,距今已经有2500多年的历史。在人类历史长河的大多数时间中,民主一直被当作是不好的制度。直到20世纪以后,民主才逐渐从非常规政体变为常规政体,成为世界历史的潮流和人类政治进步的方向。

促使这种转变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法治的出现。民主植入了法治的基因后,才成为人类迄今最理想的国家制度。从此以后,民主便与法治联系在一起,成为一个硬币的两面,相互不可分割。

  对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来说,民主和法治缺一不可。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有诸多要素,其中法治是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要素。民主本身就包含法治的意义,打个比方说,民主就像是一张桌子,它必须要有腿柱,法治是其中的腿柱之一。

桌子没有腿,就是一张残桌,就不能发挥桌子的正常作用。没有法治的民主,就是残缺的民主,就难发挥民主的积极作用。相反,如果桌腿很粗壮,但桌面破烂不堪,那就更不像样,更不能发挥民主的积极作用。所以,从根本上说,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没有民主,不可能有法治;没有法治,也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

  从根本意义上说,法治的实质是保障公民的权益。法治是民主政治的内在要素,是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它本质上是为民主政治服务的。民主才是法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离开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公民的权益,法治就成了无本之源。

民主与法治的这种关系,对于今天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现实而言,同样适用。对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走向善治”表达了俞可平的政治理想。他说,实现善治,或许是一个十分遥远的理想目标。但不断地走向善治,应当是我们对现实政治的一个起码要求。